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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问题描述

化州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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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符合法定条件的负责人,下列人员不得担任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被判处刑罚肖未执行完毕的;3、正在被劳动教养的;4、正在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

(二)集会、游行、示威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定的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煽动民族分裂的;4、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三)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通往网上办事大厅递交相关电子文档,进行网上申请;不允许网上提交部分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窗口递交)

2、受理(窗口人员对电子材料进行初审并受理)

3、审批(按照部门内部审批流程对材料进行审批

4、办结通知(审批完成后窗口通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窗口进行申请)

2、受理(窗口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并受理)

3、审批(按照部门内部审批流程对材料进行审批

4、办结通知(审批完成后窗口通知申办人办理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化州市河西街道办中山路1号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化州市公安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1989年)

第六条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2011年)

第七条集会、游行、示威由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主管。

游行、示威路线在同一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区辖市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所在地区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由该市公安局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派出机关的公安处主管;

在同一省、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经过两个以上省辖市、自治区辖市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所在地区的,由所在省、自治区公安厅主管;

经过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公安部主管,或者由公安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主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1989年)

第七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下列活动不需申请:

国家举行或者根据国家决定举行的庆祝、纪念等活动;

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依照法律、组织章程举行的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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