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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辞职满一个月,但公司未找到人来交接,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

问题描述

提出辞职满一个月,但公司未找到人来交接,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
1个回答

辞职需要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到期后辞职生效,不需要单位批准。通常辞快工,单位会不结算最后一期的工资。

因此,既想辞快工又不想失去工资的,只能以单位过错(比如:不买社保、恶意拖欠工资等)为由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于解除通知到达单位时生效。

之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如有未签劳动合同等情况,可以一并索赔双倍工资。

如需帮助可电联或加微信,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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