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
一、目的目前,已开始进场施工,由于土建与安装及后续其他施工单位的作业存在各种交叉作业,为做好交叉作业施工安全管理,统一协调,明确各承包商安全责任,避免各类安全事件和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一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
特此签订本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
二、安全责任
1、本安全管理协议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遵循“谁生产,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管理原则;
2、各承包商各项安全生产与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服从业主、监理的安全管理。因不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及业主、监理管理,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相关责任承包商承担;
3、各承包商应制定本单位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并组织本单位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学习;
4、各承包商应加强本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考核后上岗。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5、各承包商应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开展班组“三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三工”活动开展情况;
6、各承包商必须制定保证施工作业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措施到位、检查到位;
7、各承包商应在施工作业中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8、各承包商应明确本单位施工负责人,负责交叉作业的协调与沟通工作;
9、在交叉作业期间,相关承包商之间应该指派安全专人负责交叉作业协调事宜,防止过程事故发生;
10、承包商在交叉作业前,应相互进行沟通,协调处理好交叉作业可能产生的问题,并采取措施消除交叉作业造成的影响;
11、在进行移交施工部位和场地时,上一承包商应主动消除本单位在施工中遗留下的安全文明施工各种问题,将施工部位和场地安全、干净、整洁的移交给下一个承包商,并做好书面移交说明;
12、交叉作业期间,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进入对方区域进行施工。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破坏成品;
13、各承包商在交叉施工作业期间,如因生产需要,需要借用对方的机械、材料、设备、电力等相关设施或物资,必须先与对方承包商进行沟通协调同意后,由对方安排人员与其进行接洽处理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应爱护对方设备和物资,使用完后完整归还给对方承包商;
14、交叉作业相关方,当发现对方有违章行为、设备安全隐患等问题,给自身施工人员和财产造成安全隐患,有权阻劝对方停止违章行为和要求对方进行整改,当劝阻和要求无效时,可直接向监理、业主反映情况,以解决问题;
15、各承包商要经常在施工中对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当施工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双方要先停止作业,由各自的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
16、协议各方在施工中要对安全工作互相监督,共同做好交叉作业区域内安全工作;
17、各承包商有义务协助监理、业主和事故承包商处理现场安全生产事故;
18、各承包商有义务及时告知存在的未能立刻消除的安全隐患或发生紧急事件需要应急疏散的情况;本安全协议书一式多份,承包商各执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订即日起生效,至竣工日后终止。承包商负责人(盖章):年月日承包商负责人(盖章):年月日承包商负责人(盖章):年月日承包商负责人(盖章):年月日
建设工程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一、目的目前,已开始进场施工,由于土建与安装及后续其他施工单位的作业存在各种交叉作业,为做好交叉作业施工安全管理,统一协调,明确各承包商安全责任,避免各类安全事件和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模板)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由于施工中存在交叉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伤事故的认定有关规定,就工程项目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等相关事宜,按照安全第一,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一、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1、施工各方在同一区域内施工,因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施工条件、作业环境。干扰方应向
不同的企业面对不同的需求,在短时间内要完成一个复杂的工程,都必须利用交叉作业来完成。 如供电部门要对高压线路进行建设和维护,超高压线路往往每年只能停电一次。 这样线路建设、设备运行维护、检修都必须在短时间内一起开展,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大型复杂停电、多个施工单位、多个班组同一地点交叉作业。 再如城市地铁的运营,每天运营超过18小时,而能常年稳定运行,靠的只是每天晚上6小时的窗口时间去做线路设备的维护,
1 目的 为了规范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包括外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定、安全协议签订、教育、安全检查等。 3. 职责3.1设备科负责外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定。 3. 2安全科负责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对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施工安全进行检查。 4 资质管理 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应有与其施工项目相对应的施工资质,由设备科负责在施工协议签订时审查。 5 教育及检查办法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生产检修单位在交叉作业中的各自安全责任,提高生产检修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检修的管理水平,避免因交叉作业引发事故,保证检修项目和生产检修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机械、设备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冶炼厂各车间、科室、外委承包、检修及协作单位。 3、术语和定义 3.1凡一项作业可能对其他作业造成危害、不良影响或对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两个或更多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作业(施工)或同一单位多点面交叉作业的顺利进行,避免由于协调、确认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所辖地理区域及各单位。定义:本制度交叉作业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垂直交叉作业、斜交叉作业和平面交叉作业,垂直交叉作业的坠落半径范围均属于安全防护范畴。3、交叉作业的分类及责任人
一、交叉作业的管理方式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的生产安全,应当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协作。 各单位应当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 同时,各单位还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 施工各方还应当指定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作
甲方:乙方:乙方承包甲方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达成协议,并签定协议书,现将有关事项分列如下:一、乙方单位及人员在施工作业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甲方公司《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并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三、乙方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
1.总则 1.1 为加强高处作业管理,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2. 高处作业的定义及分级2.1 定义 本规定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高出基准面 1.8米以上(含 1.8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2. 2 分级: --高度在 1.8~5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5~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1.总则 1.1. 为了确保施工进度和装置生产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专项管理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预制、加工场所和安装现场内的承包商的动火作业管理。 1.3. 在施工区域内一般用火只需办理固定用火作业票。 1.4. 在装置区域动火作业时,需执行公司相关动火规定。 1.5. 施工装置与生产装置碰管作业动火和施工区域与生产装置间距少于1
第一条 为落实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的职责,保障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人员、设备以及车辆通行安全,根据《公路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划分为小修保养、专项工程、大修工程和改建工程。具
一、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总包单位(甲方):分包单位(乙方):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省市相关规定,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施工分项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一)承包工程项目1.工程项目名称:2.工程地址:3.承包范围:4.承包方式:(二)合同执行时间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三)协议内容1.协议承包范围凡
一、总 则 1.1 本制度适用于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2 生产部是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 施工作业的风险控制和环境保护管理2.1 对于大、中、小修和维修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每一项施工作业,生产办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填写《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清单》和《环境影响评价表》。 认真进行风险和
交叉作业安全协议鉴于施工中可能存在交叉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就工程项目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等相关事宜,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组织相关协作单位订立本协议。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1、施工各方在同一区域内施工,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施工条件、作业环境。干扰方应向被干扰方提供施工计划
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第三条对于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吊装必须编制专门的设备吊装方案,并应得到公司HSE管理部门的批准。对于20T以上的重物和刚结构工程主体的吊装,或吊物不足2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第四条用于吊装设备的车辆或机具应有使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JGJ64—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其布置。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 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4、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5、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2022年八大危险作业安全制度汇编好好做安全,有人一定因你而安全相关部门项目名称相关单位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八大作业是指: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集团对八大作业实行许可制度,并严格遵守各大作业的安全规范。一:吊装作业安全规范1目的本规范规定了集团各单位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
一、 目的: 为了明确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二、、 职责: 1、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动土作业安全负责。 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土作业过程负责。 三、定义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 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3以上; 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四、内容: 1、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1.1、 动土作业必须进行
八大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大作业安全管理,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八大作业规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八大作业是指公司范围内的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及受限空间作业。第二章吊装安全管理第三条吊装作业定义(一)吊装作业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
一、十项安全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件宝”;2、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3、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配电线路架设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