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为减轻企业负担,实现增值税转型,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根据财税[2008]170号通知第三条规定: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六省老工业基地城市、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再采取退税方式,其2008年12月31日以前(含12月31日,下同)发生的待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期末余额,应于2009年1月份一次性转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三)根据财税[2008]170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关于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基本规定有哪些?【解答】(一)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为减轻企业负担,实现增值税转型,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根据财税[2008]170号通知第三条规定:东北老工业基地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1)外购的固定资产
1、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2、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
南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即统计部门公布的南宁市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569元,但是全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保持不变,仍为各12%。值得一提的是,和去年设定的度南宁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2550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1506元、下限各为1200元的情况不同,今年的月缴存额上限略有提高。度住房公积金月
1、二婚,对于一些男女来说比一婚还更加珍惜,也许是经历了一婚的不适合,等遇到真正合适的人的时候,这份幸福肯定看得深。以至于在婚礼筹备上,肯定会更加花心思,彩礼方面也会给的比一婚多一些,代表对此次婚姻的重视。2、二婚对于另外一部分男女来说,他们觉得形式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两人的心走到了一起。对于婚礼仪式能免则免,就简单的请双方父母一起吃饭,就算礼成。礼金也是走一下习俗仪式,一万就行了。3、还有这样
(一)一方当事人是中国公民,另一方当事人是外国公民(含港澳台公民,下同);一方当事人住在我国国内,另一方当事人住在国外,如双方自愿要求离婚,对抚养子女、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均无争议的,可按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双方对离婚有争议,不论哪一方提起诉讼,均应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如居住在
相信大家都会有这样的疑问,首先我们来规范一个说法,“主贷”和“参贷”的说法是不标准的,一般使用上述说法。对于“共同贷款人”,不仅要求是“贷款人”的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还必须是住房贷款抵押物的房产所有者之一。但这一条对于夫妻来说是个例外,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在确定谁做“主贷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应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便于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企业发生购进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时,必须关注下列税收政策规定:一是取得专用发票抵扣时限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购置固定资产进项税的抵扣如何退税?如何规定?【律师解答】根据《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管理办法》(国税发[2007]62号)第三章的规定:退税申报第九条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实行应缴增值税增量计算,按季度办理退税的办法,于4月、7月、10月和12月分别办理。纳税人12月份发生的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应当在次年4月办理退税。第十条纳税人应在办理退税的月份申报期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退税申报,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购进固定资产;(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已抵扣进项
自“营改增”试点日起,试点地区增值税扣税凭证由原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调整为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税收缴款书,新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税收缴款书,主要用于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代扣代
法律分析:一方骂人导致对方动手打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对于被侵害人有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的,一般可从宽处罚。 故意伤害、殴打他人身体经鉴定构成轻伤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构成轻伤的,处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
违法记录的影响: 在考公务员以及其他国家公职时,政审会查有无犯罪记录,可能影响最终结果。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营业执照借给别人用风险如下: 1、可能会被工商行政机构行政处罚; 2、发生了相应的法律纠纷之后就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最为严重的后果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个体经营者发生经济纠纷时,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即以谁的名义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发生债权债务时,将由谁负责清偿归还,债务偿还包括其家庭所有财产。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法律依据:《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
索贿的处罚:依照受贿罪的处罚标准从重处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不处理的后果:会因超过时效而无法再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因此,如果超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那么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有可能得不到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
对于员工存在违纪后果的,用人单位可以采取停职处理。用人单位作为社会组织,毫无疑问有权对其组织成员进行管理,以保证组织有序正常运行,即用人单位享有相应的、合理的管理权。员工必须存在严重违纪才可以解除合同,严重违纪情况如下: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4、经用人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