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时效,即我们日常所称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在法定的时效期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届满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法律制度。
在法律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期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会对权利人的实体权利进行保护,但在法定的仲裁申请时效期届满之后,权利人再行使请求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便不再进行保护,也即权利人丧失了胜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22版:临床指南和专家共识的基本概念与制定规范(全文)、基本概念指南原意为指向南方,引申为指导等含义。古代指南有指南针、指南 车等,寓意为引导者,是辨别方向的依据。现代指南指某一领域最权威的 指导,如旅游指南、居民饮食指南和临床指南等。临床指南顾名思义指与 临床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有关的指南,是规范临床各种活动的依据。专家共 识指多个学科专家代表组成团队,针对具体临床问题的诊疗方案达成共 识,其在
1、建筑企业挂靠行为的基本概念建筑企业的“挂靠”现象,即包工头借用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的名义参加项目工程的投标,中标后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并无实际作用,施工完全由包工头控制2、建筑企业转包行为的基本概念依照《招标投标法》第48条一款规定:中标人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给他人。《建筑法》的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指商品房符合预售条件后,经房地产 开发企业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同意房地产开发 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的书面证明文件。 2、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 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建设部明令禁止这种销售方式。 3、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 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
三类集体组织的基本概念及其由来其一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宪法的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它由人民公社演变而来,现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表现形式主要为一些新型联合组织,如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农场(庄)、其他合伙农村企业等。其二是村民委员会。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十五条对此有明确规定,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此费用的加计扣除,通常分为两种情况: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摊销期不低于10年。 2、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的适用范围 《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研究开发费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者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实施的制裁。?其特征是: (1)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或其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权是行政权的一部分;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行政处罚权应由行政机关行使。 (2)行政处罚权是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罚。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行政处罚针对的是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行政处罚以惩戒违法为目的。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转载--贸易术语(FOB、CNF、CIF)的概念及内容一、基本概念贸易术语(TRADETERMS)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PRICETERMS),它是一个简短的概念(SHORTHANDEXPRESSION),它确定了买卖双方相关费用、风险及责任的划分,以及买卖双方在交货和接货过程中应尽的义务,是贸易中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有关贸易术语的主要国际惯例主要惯例有三种A.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
第一、失误、失职、渎职的概念与联系 失误是公务员履行职务中的差错,这种差错可能导致一定的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其具体的危害性后果不是出自行为人的主观愿望,而是偶然的疏忽不慎或水平经验的原因所造成,其危害性后果和行为情节均未达到承担法律纪律责任的程度。失职是国家公务员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一定损失的行为。失职是行为人的错误,这种错误导致了危害性后果。行为人主观上不
逮捕的概念、逮捕的条件及实施程序有哪些内容一、逮捕的概念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二、逮捕应具备的三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三、逮捕的实施程序1、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和法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
问: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办理程序、时限都有哪些?答: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办理程序包括7个步骤,办理时限为8个工作日。(1)受理申请:借款人应携带贷款申请资料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审核资料齐全无误的应当天受理,并指导借款人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表》中个人基本信息、购建房信息。其他信息由贷款银行经办人员填写,并由借款人签字确认。(2)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应在4个工作日内对贷款进
各地农村应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要推进村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不断创新村务公开的有
普通合伙,即狭义的合伙(也是我国有关法律中的“合伙”概念),英文名称为GeneralPartnerships(简称GP),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各合伙人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的基本法律特征:一是依协议自愿成立;二是共同出资、共享利润;三是合伙经营,即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并具有同等地位,都是合伙组织的业主;四是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合伙组织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借条、欠条的区别借条:在借用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开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的义务的借款凭证。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欠条:交易过后产生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欠条的作用借条:
教育部关于宣布废止《国家教委关于在九十年代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实施意见》等规章、文件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7-04-30 颁布日期:2007-04-30 文号:教政法函[2007]1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基本问题之一 ————征收的目的、主体、实施主体(一)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只有一个目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排除商业征收。(征收房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
(1)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由背书人记载背书日期,背书人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前背书,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2)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目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见票即付的票据(包括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无须提示承兑,只有商业汇票才需要提示承兑,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
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逮捕应具备的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逮捕的实施程序 1、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和法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 2、逮捕犯罪嫌
物业与物业管理、业主与业主委员会这些名词是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而为人们所熟闻的,但是人们对这些名词的来源及所包含的具体内容的了解并不充分,本人也是在不断的学习之中,下面是本人学习的所得,愿与各位分享。一、物业与物业管理1、物业一词源自我国的香港地区的地方习惯用语,意为个人或者团体所拥有的单元性房地产产业。有香港学者将物业一词解释为:“所谓物业,是单元性地产,一住宅单位是一物业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十七条【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时限、受理部门】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我承认,最近这段时间俺懒惰了,懈怠了,忙于事务而没有静下心来学习了!这首sammi姐的《红绿灯》献给各位,希望大家在sammi姐的歌声中一起与我学习行政诉讼里的时效问题。-----------------------以下分割线------------ 一、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观念,那就是行政诉讼是没有时效中断的!!!!这并非如民事诉讼一般,存在时效中断的情形,这点也是行政诉讼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