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三倍。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需要证明购买时榴莲变质了
新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假设,一食品企业销售的一款食品,售价为5元/包,一消费者购买了一包,打开后发现产品已霉变消费者就未食用
一、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二、对“明知”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了食品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的前提是其在“明知”的情况下销售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体现了对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
销售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予赔偿 原创来源:指导性案例审判规则 【审判规则】 销售者销售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的食品标签,未执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在食品标签营养成分中表示“100千焦(100kj)”含量的标示,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销售者在购进该食品时对食品标签未尽到严格审查义务,未保证产品质量,系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销售者应对消费者进行赔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这方面也越来越看重,但是市面上许多不合格的食品加工厂被媒体曝光,这就促使了一些相关法律对食品安全的检查标准。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的什么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一起来看看吧。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
一、基本案情x农茶店开设了微店“x茶店(x农茶店)”。2021年11月20日,韦某在该微店购买了三款茶饼,共计支出1515元,分别为:1.x白茶,3饼,每饼142元;2.x野茶,3饼,每饼245元;3.x大树茶,3饼,每饼118元。经查明,前述三款茶饼均为预包装食品,预包装上标注有产品名称、原料、产地、保质期等产品信息,无产品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二、原告观点茶叶经x快递发货,韦某于202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第二十三条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医疗终结后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的,应当评定残疾等级。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病致残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的,也应当评定残疾等级。因战、因公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的,享受抚恤;因病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的,享受抚恤。第二十五条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
遇到的退款后又发错货的情况不一定就是犯法的,如果买家故意欺骗可能就涉嫌不当得利了而构成违法行为,但是买家及时联系卖家归还就不犯法,而就是因为现在人们喜欢在网上买东西因为没有面对面的交易才会导致这样的情况总是发生,所以要求买家和卖家都应该自觉遵守购买的规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法律分析:网购退款、退货首先要与商家客服取得联系,填写需要退款、退货的理由,在平台联系商家时,如果遇到恶意不退款,要注意保留下单截图,以及和客户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大型的购物网站都有自己的客服部门,消费者与商家出现买卖纠纷时,可以像平台求助,提供证明、交易记录、聊天记录、产品图片等,让购物平台介入,商家如有违法规则,就会被处罚。全国消费者协会,也就是我们熟悉的12315平台,也可以提供帮助,消费者
一、仅退款不退货犯法吗 1、仅退款不退货犯法。买家申请取得退款的,应当返还货物,否则构成无权占有。买家仅要求退款,不退货,数额较小的,属于民事纠纷,买家在请求返还无果后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原物或赔偿损失。若数额较大,买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可能构成侵占罪或者诈骗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
食品安全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如果在食品问题上不严加防范会很容易导致社会秩序混乱的,对于食品安全是有明确的标准的,那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什么?食品安全处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答。一、2018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9月20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部长陈竺二○一○年十月二十日第一条为规范食
【法律意见】国家法律禁止生产和销售过期食品。如果消费者买到过期食品,可以要求商户退货或者更换。【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 禁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用回收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第四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运输和配送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第一百二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
律师解答恶意侵害著作权的赔偿标准是一倍至五倍。法律规定,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
1、食品应当无毒、无害。所谓食品无毒、无害,是指正常人在正常食用情况下摄入食品,不会造成对人体的危害。所谓正常食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的相对性,允许少量含有,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标准。这是对食品成分的安全性要求。2、食品应当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所谓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是指食品所包含的人体代谢的蛋白质、脂肪、维生素、矿物质、碳水化合物等营养物质,以及食品的消化率等能够发挥维持人体正常生理功能的作
网上看到一个叫胡玉宝的职业打假人起诉众多个体工商户食品安全问题,离谱的是在整个重庆市地区可以说未尝败绩。法院裁判理由中频频将这些个体商户为了售卖方便提前分装的如“开心果”等农产品认为是预包装产品,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判决被告十倍赔偿。我们
一、食品安全标准是属于什么标准1、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执行标准,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食品行为,都要遵守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二、生产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如何处罚1、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
一、食品安全犯罪后几年不得从事相关工作1、如果被吊销了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他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主管食品安全的人员,有其他直接责任人从处罚作出的那一天开始,五年之内不能再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2、也不能担任任何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者从事这一方面的经营管理工作。3、如果是因为食品安全犯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期的人员,终身不能成为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4、法律依据:《刑法》第一
依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有4个内容。如下:1、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
偷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判刑。偷窃是指在不经主人的允许之下,拿走属于主人的财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