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系案件集中管辖实务
1.关于恒大系案件的集中管辖范围
(1)涉恒大商事及金融纠纷,如典型的票据纠纷、借贷、加工、买卖合同等纠纷,均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
(2)涉恒大的知识产权案件/劳动纠纷/商品房买卖及预售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300万以内的工程合同纠纷,均不进行集中管辖。
(3)即使确定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案件有可能被派送到区法院审理,广州中院目前已经指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和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
2.关于立案保全问题
(1)可以网上立案,也可以直接邮寄或者到现场立案。
(2)可以在立案时申请财产保全,但因恒大系案件强制调解,财产保全可能要等到正式立案之后法院才会行动。
(3)立案的相关材料和普通案件需要的材料相同,如起诉状及证据、授权资料等。
不直接起诉恒大系公司,起诉其他主体能否规避集中管辖
票据案件中,部分持票人为避免集中管辖,未将作为出票人或承兑人的恒大系公司列为被告,能否规避集中管辖呢?
未将作为出票人或承兑人的恒大系公司列为被告,法院可能追加恒大系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再移送集中管辖。在(2021)沪0118民初15961号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中,原告未将恒大系公司列为被告,法院受理后依法追加出票人和承兑人盘锦嘉鼎置业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再以第三人为恒大系公司移送管辖。
上海、江苏法院多采取上述办法。
恒大作为一人公司股东的,能否将恒大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是肯定的,且已有生效判决,判决恒大对全资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订)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6日作出的(2021)粤01民终16142号民事判决载明:广州市恒大永昌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恒大公司)是否应对广州市鑫诚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鑫诚公司,恒大公司100%控股)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
恒大公司及鑫诚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仅能证明恒大公司及鑫诚公司在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不足以证明恒大公司财产与鑫诚公司财产一直处于相互独立分离的事实。
因此,恒大公司应对鑫诚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恒大公司的该项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予以驳回。
一、最高人民法院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将涉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债务风险相关诉讼案件移送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的通知》根据裁判文书网显示,陕西太康县人民法院、上海青浦区人民法院、江苏扬中市人民法院、湖北宜昌市人民法院、湖南常德武陵区人民法院、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等,均依据上述文件裁定将恒大相关案件移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全网无法搜索到上述文件内容,应为内部文件。华夏幸福系案件集中管辖
本文笔者:黄文川律师,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二〇〇二年一月,二〇一二年被评为“广州市十佳律师事务所”。二〇一七年改制成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诺臣”喻意“已诺必诚”的职业素养和服务精神。而“LAWSONS”取意“法律众子”,表达了诺臣人对法律公义的敬崇之心。 对于“恒大”这个名字,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即便不是有亲身利害关系,也有所耳闻。近年来,恒大的新闻不断,其
一、恒大系列案件集中管辖的文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将涉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债务风险相关诉讼案件移送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的通知》要求,以恒大集团及关联公司为被告、第三人或者被执行人、被申请人的一审民事纠纷及相应的执行案件,已经立案尚未开庭审理的(包括已经向当事人发受理应诉通知书、开庭公告但尚未正式开庭),移送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关于集中管辖案件类型根据2021年8月-12月裁判文书网
近期,由于恒大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出现了债务清偿风险,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由特定法院对该等案件进行集中管理。由于最高人民法院未将该文件公开,故无法得知集中管辖的具体指向案件类型。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文书内容,本文汇总了各地法院对相关案件的裁定内容,详细内容如下文所示:一、总结1. 除知识产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工程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指定西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西安、安康两市行政案件的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关于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制度的司法改革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由西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西安、安康两市辖区内的行政案件,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管辖原由西安市各基层人民法院
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会对一些没有达到犯罪标准的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和限制,如果我们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治安案件的管辖范围包括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治安案件的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一)治安案件的管辖范围包括 1、治安案件是指行为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但是尚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在我国属于行政处罚法的处
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刑事案件职能管辖的新格局;二是监察机关管辖的案件范围;三是法检办案中的管辖实务问题,就此谈谈个人理解。 (一)刑事案件职能管辖的新格局 职能管辖,又称立案管辖,是指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立案上的分工。目前《监察法》已施行,《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已提请审议,监察体制改革初期的一些争议问题逐渐清晰。结合监察法及刑诉法修正案(审议稿),目前刑事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都会发生有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情况,那么治安案件的管辖有哪些规定?治安案件的管辖由什么部门行使?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治安案件的管辖有哪些规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条规定:“治安案件的管辖由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这是关于治安案件管辖的规定。一般而言,管辖可以分为职能 管辖、地域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该条规定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取得案件的管辖权。另外,《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双力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案件的管辖最新规定 一、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有些离婚诉讼当事人不知道应到何处立案,或是因户口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地时,希望能就近起诉,还有的当事人接到人民法院传票后,从未考虑到该法院是否对本案有管辖权……等等,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婚姻案件管辖权的问题。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如何管辖 保险纠纷案件的管辖,民事诉讼法有原则的规定,即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明确涉及运输工具和货物运输的保险纠纷的管辖,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中第二十五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确定管辖的一般规定是怎样的
一、劳动争议案件诉讼管辖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 我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
(1)关于地域管辖。确定治安案件由哪个地方的公安机关管辖,也就是各地公安机关之间对治安案件的管辖分工,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第20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即,治安案件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就同一公安机关所辖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安派出所而言,治安案件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派出所管辖。 (2)关于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根据公安机关的级别,确
关于治安案件的管辖是如何规定的(1)关于地域管辖。确定治安案件由哪个地方的公安机关管辖,也就是各地公安机关之间对治安案件的管辖分工,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执行,即,治安案件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就同一公安机关所辖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安派出所而言,治安案件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派出所管辖。(2)关于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根据公安机关的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2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事诉讼需要,准确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规定,合理定位四级法院民事审判职能,现就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问题,通知如下:一、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或者均不在受理
1、根据我国高级人民法院相关的法律规定,刑事案件是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如果是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合适,那么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来管辖。根据我国高级人民法院法律规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诈骗案件的犯罪结果地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的地点。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
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主要用于规制人民法院。第25条规定,在原则上,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相应的司法解释规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如果是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
一、破产案件的管辖有哪些1、地域管辖(1)《企业破产法》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2)最高院在《破产案件若干规定》中也曾明确,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3)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三条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因此,如果对公司申请破产,该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即债务人住所地。债务人无办事
关于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管辖是这样的: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应当坚持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犯罪地”包括赌博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赌博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以及赌博网站代理人、参赌人实施网络赌博行为地等。公安机关对侦办跨区域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管辖权有争议的,应本着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的原则,认真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报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