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缴纳养老保险与户口所在地是否有关系?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网友提问:
我是阜新的户口,现在在沈阳工作和交保险到给保险时是按照按户口所在地的基数给吗?
律师解答:
1、参保缴纳养老保险与户口所在地没有太大的关系。
2、将来退休领取退休金有两种情况可以选择:
A:如果你在沈阳工作累计缴纳社保满10年,将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你可以申请在沈阳办理退休手续,享受沈阳市民按月领取退休金待遇。
B:如果你在沈阳工作累计缴纳社保不满10年,将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你不可以申请在沈阳办理退休手续,只能迁移回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户籍地市民按月领取退休金待遇。
3、社保是缴纳年限越长,缴费越多,退休时领取的退休金就越多。
根据相关规定: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参保缴纳养老保险与户口地是否有关系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可以联系律师为你解答。
一、哪些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雇型就业、自主就业、社区便民服务、家政服务、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等临时性劳务人员,都属于灵活就业人员。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有哪些不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也就是参保人以个人身份
某职工养老保险在A单位缴纳,医疗保险在B单位缴纳。现其达到退休年龄,在A单位办理了退休手续。因当地医疗保险规定男缴费年限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待遇,该人员缴费年限不够,要求一次性补缴。而该人员要求A单位给其缴纳医疗保险显然不可能。该人员的医保待遇怎么解决?律师解答:首先,这种状况是不正常的,其出现与社保经办机构的分立特别是信息系统的分离密切相关。社保机构应
很多人都会出现养老保险中断的现象,只是这个时候会担心,自己的养老保险中断会有什么影响吗?下面我们看看,养老保险中断一年有影响吗?养老保险中断一年有影响吗劳动者在跳槽后,如果是从甲单位跳槽后直接到乙单位工作,甲单位缴纳社保到劳动者辞职当月,乙单位按劳动者到单位的日期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关系不会中断。如劳动者从甲单位跳槽后,中间有几个月没工作,这期间可将档案转到人才市场或公共职介,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标准
记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的存款有利息吗?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个人养老账户中的保险金是可以像银行的存款一样计算利息的。农村的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给每个投保人建立的个人账户,个人交纳的保费和集体补贴额并被记入个人账户。这种个人账户有点类似于银行的存折。个人账户中保险金是可以增息的。记人个人账户中的保险金,要按照规定的计算标准产生利息,该利息也记人个人账户中,农
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因此,非全日制用工的书面劳动合同不是强制性规定,没签书面劳动合同也不违反法律规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以包含在非全日制用工支付的小时工资内,因此,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和缴费义务可以由劳动者本人负责
我于04年与企业买断工龄,买断前就已经从事特殊工种11年,买断后,我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到了45岁,我能享受国家关于从事过特殊工种人员提前退休的政策嘛?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一、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二、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等
如果个人有工作单位的,个人的社会养老金可以由单位每月按时为职工缴纳;如果个人没有工作单位的,则由个人依法申报社保登记、领取社保卡,之后每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费用。
劳动者在缴纳社保后退休的,养老金可通过下列公式计算:基础养老金=(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纳的全部养老金/计发月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
网友提问:您好,我家是哈尔滨市阿城区平山镇的,我爸爸今年53岁了,非农业户口,曾经在城建局工作过,但后来单位倒闭了,现在以打工为生,想咨询一下像我爸爸这种情况应该怎样缴养老保险?应该缴费多少?律师回复:很高兴为你解答,更佩服你是一个孝顺的子女,像你爸爸这样的年龄真的也该交养老保险了,如果你把在原来城建局教过养老保险的话,直接把欠交的保险费不起就行了,如果因为单位倒闭至今换没有建立个人账户的话,你直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如果户口迁移了怎么办?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如果户口迁移了怎么办把社保转回老家,在之前工作的单位先打一张社保证明,然后到当地社保局开据社保转移单,之后到老家社保局办理社保接收。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社保转移办理流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
可以。当事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在申请期间、领取工资收入证明后,提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证明即可补缴。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然后享受每月领取养老保险的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分析:公司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办法如下: 1、如果与用人单位主动沟通无果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劳动局进行投诉,反应情况,让劳动监察部门、劳动局找用人单位谈话,责令用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或者处罚用人单位; 2、如果用人单位依旧没有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则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仲裁庭裁决决定用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
教师的退休金是其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等养老金之和。即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职业年金。法律依据:教师的退休金是其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等养老金之和。即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缓刑期间可以缴纳养老保险。缓刑期间,社保照常缴纳,之后可以将社保转出来自己缴纳或者在其他单位继续缴纳,不影响。在缓刑期间停发工资、领取生活费的,暂停缴存住房公积金。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一般丧葬费是生前领取3到6个月左右的养老金,而一次性抚恤金是10到2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死亡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同时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
养老金是可以补缴的。如果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断缴养老保险,可以在找到新单位后申请补缴或者未找到新单位的,以个人名义去补缴。如果劳动者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满十五年的,还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十五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
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而我国法定的退休年龄是男性满六十周岁,女性满五十周岁。法律依据: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而我国法定的退休年龄是男性满六十周岁,女性满五十周岁。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五险,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工伤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五种都是社会保险。上面五种保险是正规的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其劳动者缴纳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根据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