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将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的法定公示方式,赋予登记以公信力。因此,一般而言,房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房屋所有在法律上推定为真正的权利人。
但是,根据规定,利害关系人在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变更登记,还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并通过诉讼解决争议。
所以当名义登记人与实际购房人不一致时,应注重客观事实,从房屋的购买、使用等方面的证据来确定不动产的真正归属。【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房产买卖合同无效:1、签订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2、买卖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买卖合同的内容违背公序良俗。4、买卖合同的内容损害他人合法权益。5、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财产获得的时间,如果是婚后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子女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无论是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无论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优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2、双方是否有特殊的协议,如果有协议约定什么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什么财产是属于单方个人财产的话,按照协议来处理。行动建议:建议此后婚后父
如何认定房产交易型受贿罪交易型受贿具有双重交易等性质,一方面存在市场交易,另一方面交易的不对等,存在权钱交易。以低价购房的受贿犯罪中,认定市场价和实际支付价的价差,是计算受贿金额的重要依据。房产交易要区分新房和二手房分别确定该类房屋交易中的市场价1、新房交易中市场价格的认定规则(1)判断购房优惠是否事先真实存在(2)审查这些优惠价格是否针对不特定人制定(3)判断国家工作热暖是否具备享受优惠的条件评
案例:小王与小李正在做婚前筹备,小王与小李共同支付首付款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了一套房屋,在过户时,产权证上登记的人名为小王,那么在小王与小李领取结婚证后,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么?如果小王与小李离婚,该房屋应如何处理?小李应如何保护自己呢?分析:首先,应明确房屋的归属。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同时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薄是物权归属和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赠与合同确定只赠与夫妻一方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有其他书面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按此规定,一般一个家庭单个人口转成非农业人口,村里不能收回土地,有
一、房产契税中家庭如何认定关于房产契税中家庭的认定,界定“家庭唯一住房”,主要看房产证上户主的家庭是否拥有超过1套的住房,而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如果孩子是已满18岁的成年人,那么孩子本人可以单独看成一户。依此认定,你们夫妇名下的这套房子可认定为家庭唯一住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契税办理流程取消(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1号)规定,自
房屋发票税率是:1、购买一般纳税人执行一般计税法的房地产企业的商品房,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税率10%;2、购买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计税法或小规模纳税人的房地产企业的商品房以及个人转手房,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税率5%。《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
律师解答现在国家一直都在进行农村宅基地确权,只要你的宅基地进行了这一轮的确权,之后倒塌后是不会马上收回的。按规定是在房屋倒塌两年后无人来处置,也找不到宅基地名下的户主,这样的土地无人认领,村集体是有权力收回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农民如果仅有一处宅基地,又没有盖新房,一般都是不会收回的。就比如现在很多农村的空心村,村中心都是一帮倒塌的老房子,都已经倒塌好几年了的,按规定其实早就应该被收回了,但是收回
房产税如何认定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
夫妻协议离婚时要确定房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还是夫妻共同房产。所谓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是指夫或妻一方婚前(以结婚登记日为准)的房产或法律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房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房产。主要是指:一方结婚登记前已经取得取得全部产权或已经交付全部购房款的房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 所谓夫妻共同房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
一、原告诉称。被继承人张大与原告李小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张二、张三、张一子女三人。张大于2003年2月10日去世。张二于2016年7月8日去世,李一为张二之妻,张小为张二之子。登记在李小名下坐落于B市1号房屋为张大、李小二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百分之五十份额为张大的遗产,应由原、被告依法继承。登记在张大名下坐落于B市2号房屋,亦为张大、李小二人夫妻共同财产,张大留有遗嘱,遗嘱该房屋由其配偶继承,故该
在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下,夫妻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于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行起草,婚姻登记部门只是进行形式上的指导,若协议的条款约定不明确,事后的履行容易引发争议,形成诉讼。案情回顾李男与赵女系再婚夫妻,后于2021
同创案例十二、购买小产权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该如何认定?案情回顾: 王某在昌平区邓庄村有两套房屋。2016年3月,王某和家人商量后,决定将其中一套出售。通过朋友介绍,王某联系到有购房意向的李某,二人洽谈后,李某对该房屋价格、该村整体环境均满意。于是王某和李某2016年3月17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该房屋为小产权房,出卖人王某所在村的村委会及党支部表示对此不予干涉,房屋价款
一、民法典中房产过户年限如何认定房屋过户年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房屋交易时,一般自签订合同后,买受人要在10日内缴纳契税,取得完税凭证后申请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后,30日内完成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第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持契税
相关法条第二百五十条 【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解答具有重要科研价值的陨石应属于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具体理由如下:(1)参照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可以认定具有重大科研价值的陨石属于国家所有。依据《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第7条第3项的规定,“具有重大科学研究和观赏价值的岩溶、丹霞、黄土、雅丹、花岗岩奇峰、石英砂岩峰
立约人:男方:(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女方:(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见证人:高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_________(男)与_________(女)自_________年以来,长期感情不合,双方经协调决定。现就家庭财产分割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包括_________,存款_________元,以及家庭日常用具若干。由于女方抚养孩子
第一,在分家析产或者离婚案件中,法院对于当事人争议的房产的价值,如何来确认?第二,在分家析产或者离婚案件中,法院对于当事人争议的房产的归属,如何来确认?在房产的价值确认上,法官首先是问当事人各方的意见。看大家对房产的价值是否有统一的意见,如果差距不大的,法官会稍微做一点工作,这样就可以省去评估的麻烦。虽然,评估的时间是不计算在审限内的,但是法官也认为能简单就简单处理。其次,如果各方当事人实在无法统
一、如何认定夫妻共同房产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
一、如何认定是赠与 赠与如果没有相关手续,法院会默认为借贷。 我国法律对赠与行为的认定较为严格,赠与人必须明确表示出赠与的意思表示,且受赠与人表示接受赠与,才能认定赠与行为的合法有效。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