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遇到违法违章建筑如何处理 二手房交易中,别墅、顶楼、带有天井的一楼这类房屋,往往因其可改造性,受到部分购房者的欢迎。
然而,未经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而进行的改建、重建,属于违法行为,将产生房屋被限制交易的法律后果。
在此情况下,一方以房屋附有违法建筑,无法过户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要求解除合同,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买卖双方又应各自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一、违法建筑、临时建筑或者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屋,均属限制交易情形
根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非法占用土地的;
(二)属违法建筑、临时建筑或者附有违法建筑的;
(三)不能提供有效的房地产权属证明的;
(四)房地产权属争议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的;
(五)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地产登记簿的记载有冲突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对未经审批而改建、重建的房屋,可因现实状况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状况不一致,将其认定为附有违法建筑且结构相连的房屋而限制其交易。
故存在上述三种情形的房屋,产权是无法过户的。
二、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屋买卖合同,不一定为无效合同
案例 1
李某与石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石某将一幢花园住宅以总价56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李某,后因该房屋附有违法建筑,房地产交易中心不予办理过户登记。
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石某拆除房屋上的违法建筑以办理过户手续,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石某反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应属有效,判决石某将房屋交付给李某,在李某将房屋恢复原状且行政机关撤销产权转移限制后,由石某协助李某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向李某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等,同时驳回石某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反诉请求。
违建、抵押、查封等属于合同履行中的客观障碍,履行上的障碍不等于合同无效。本案中,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虽然房屋存在违法建筑而导致过户限制,但只要将违法建筑拆除、将房屋恢复原状,合同履行的障碍即可以消除,买卖合同亦可以继续履行,并不影响合同效力。
三、房屋附有违法建筑,不一定构成合同解除条件
案例 2
邹某与龚某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邹某向龚某购买一套房屋。合同签订后,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该房屋附有违法建筑的认定书,在拆除违法建筑前,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相关房地产登记。
邹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解除买卖合同,龚某返还购房款215万元。诉讼中,龚某拆除了相关违法建筑。
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邹某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严格遵照履行。
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房屋因附有违法建筑而被行政管理部门限制办理过户手续,但相关违建已被拆除,已符合过户条件,邹某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
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邹某与龚某并未约定如果房屋附有违法建筑无法过户,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故本案不符合合意解除条件。
龚某已拆除了相关违法建筑,买卖合同可以继续履行,故本案亦不符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关法定解除的规定。
由此可见,此类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能够解除,还是要看双方具体的约定,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定解除条件,仅凭附有违法建筑而被限制交易,不能得出可以解除合同的结论。
案例 3
薛某与姜某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由姜某向薛某购买一套位于一楼的房屋。后因该房屋登记附有违法建筑无法办理过户,双方再次达成协议,由薛某负责拆除天井内违法建筑,待房屋完成过户后再将天井恢复原样。
违法建筑拆除后,姜某以薛某故意隐瞒房屋附有违法建筑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薛某向其返还房款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律师费等。
法院认为,现双方约定完成过户后再将违法建筑恢复原样,该约定因违反法律规定无法继续履行,故姜某要求解除合同,法院予以支持。
因双方对合同的解除均负有过错,故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遂判决合同解除,并驳回姜某其余诉请。双方经过协商,约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前提之一是完成过户后再恢复违法建筑,该约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故判决合同解除。
四、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附违法建筑房屋的买卖合同,不论其效力如何,是否可以解除,对于房屋无法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过户的,或者对守约方造成了其他损失,有过错的一方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卖方责任
案例1中,卖方向法院抗辩称对房屋附有违法建筑和被限制交易不知情,但卖方作为房屋的产权人,理应知晓系争房屋是否存在违法建筑,并应在签约前将房屋情况、登记附有违法建筑的后果等明确、全面地告知买方,否则一旦出现无法按期完成过户的情况,就应承担逾期过户的违约责任。
2.买方责任
善意买受人根据不动产登记的公示公信原则,确信登记的权利状态与现实状态相一致,此信赖利益应予保护。如买方在实际看房和查询房屋产权状况时,均不能发现房屋附有违法建筑的,则不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但房屋买卖作为日常生活中的重大事项,买方在签约、付款前应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考虑到二手房买卖交易中,房屋存在违法建筑并非个别现象,特别是房屋实际使用面积明显超出产证记载面积的,买方在实际看房时应对此加以注意,而不能一味听信房东的说词。
案例3中,姜某在实地看房后,明确知晓系争房屋天井存在搭建,中介亦提醒其应先至交易中心查阅产权登记信息后,再签订合同,但姜某仍坚持先行签订合同并支付部分房款,未对房屋产权登记状况尽到审慎的注意,对后续纠纷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故法院判决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中买方违约,卖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买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二手房交易中,别墅、顶楼、带有天井的一楼这类房屋,往往因其可改造性,受到部分购房者的欢迎。然而,未经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而进行的改建、重建,属于违法行为,将产生房屋被限制交易的法律后果。在此情况下,一方以房屋附有违法建筑,无法过户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要求解除合同,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买卖双方又应各自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一违法建筑、临时建筑或者附有违法建筑,均属限制交易情形根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
一、二手房买卖的骗局有哪些? 1、利用虚假身份骗取定金及购房款 施骗者多是伪造虚假身份,利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诱饵,在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之前,向购房者索要定金及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一旦购房者交付款项后,施骗者便逃之夭夭。 2、利用虚假房证骗取定金及购房款 施骗者多为交易房屋的承租人,利用能自由出入交易房屋的有利条件,伪造房屋产权证,通过信息站刊登虚假的卖房信息,造成购房者产生误会后向其交纳定金
一、二手房买卖的骗局有哪些? 1、利用虚假身份骗取定金及购房款 施骗者多是伪造虚假身份,利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诱饵,在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之前,向购房者索要定金及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一旦购房者交付款项后,施骗者便逃之夭夭。 2、利用虚假房证骗取定金及购房款 施骗者多为交易房屋的承租人,利用能自由出入交易房屋的有利条件,伪造房屋产权证,通过信息站刊登虚假的卖房信息,造成购房者产生误会后向其交纳定金
二手房买卖中房屋过户费用由买卖双方一同承担。买家需缴纳房款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取证费;卖家需缴纳交易费、房款0.05%的印花税、差价5.6%(房产证未满2年)的增值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20%或者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契税法》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
1、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
1、采购二手房是不是要交纳公共维修基金?二手房无须交纳公共维修基金,前一个房子产权人业已交纳过的公共维修基金是跟着房子产权的变更一并变更的。2、现已交纳过房子维修基金费用的二手房交易时,房子维修基金该如何处理?当交易双方签署协议时遇到房子维修基金是不是应由买家付出时,通常的解决办法是经由交易双方洽谈终究达到一致。通常会有四种处理办法:(1)房子业主将房子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下个买家(2)交易双方经过
1、进行限期改正或拆除的处置。其中,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可限期改正的,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2、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已经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买方违约该怎么处理整体来说面对违约有双方协商和依法裁定两种解决方式:1、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反悔此次交易,从而违约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那么守约方如果也同意解除合同,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是支持的。具体赔偿方法为:计算房屋差价,转售利益和守约方的赔偿要求,综合考虑之下,违约方将赔偿金额赔偿给守约方。2、一方坚决履行合同从法律的角
⒈直辖市、县 (市) 主管建筑单位,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认定尚未构成拆除要件者,通知违建人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依建筑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补行申请执照。⒉违建人之申请执照不合规定或逾期未补办申领执照手续者,直辖市、县 (市) 主管建筑单位应拆除
1、付房款时留物业交割保证金为了避免原房主拖欠物业费赖账而产生纠纷,建议买方在办理过户前就要求卖方结清所有的费用,交接之前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并且将这一条款写进合同。并且可以在付房款的时候留出部分尾款,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在北京一般是2万。直到买卖双方物业交割顺利完成,买方才把这笔钱交付给卖方。若卖方恶意拖欠物业费,可直接用物业交割保证金支付物业欠费,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买方承担物业欠费经济损失的风
1、进行限期改正或拆除的处置。其中,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可限期改正的,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2、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处理办法是:(1)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买受人应当将房屋原状返还出卖人,出卖人将收取的价款返还买受人。(2)如果买受人在居住使用诉争房屋期间对诉争房屋及院落进行装修、翻、扩建,其对于添附部分享有所有权。一般处理为,买受人将原物及添附一并返还及给付出卖人,由出卖人将添附价值补偿买受人。(3)按过错赔偿损失。一般情况下,出卖人明知或应当知晓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不允许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而出
小区违章建筑如何处理(一)查明事实阶段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对已经查处的按查处的结论办理,对未经查处的,进入下阶段。(二)处理和处罚阶段第一步按时间分类分流。根据各地城市规划的具体时间合情合理地确定违章建筑的时间界限。第二步,按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
1、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二手房交易最常见、最方便的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注意:买卖双方需要先去了解银行是否对提前还贷有要求。有些银行会对提前还贷有限制,如果卖家不符合提前还贷的条件,或者提前还贷需付违约金,那么依然难以解除房屋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购买房屋的时候,有些人会选择去购买二手房屋,相对来讲会比较便宜一些。那么二手房买卖如何迁入户口?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二手房买卖如何迁入户口 买卖双方经过谈判同意成交以后,卖方将房屋过户到了买方的名下,买方也向卖方付清了房款,产权过户是与房款支付同时进行的。而上户口则并不在这一过程之内,所以常常在交易过
一、二手房买卖中介费用如何计算 通常二手房中介收取的费用为成交时房屋价格的3%-5%之间。这笔费用是需要买房者与卖房者共同支付的,目前国家对房屋中介费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中介一般都是按照行业内的习惯收取的。 二、二手房买卖中介费什么时候付 提醒您,实际上,在二手房买卖中,买房时需要几时支付中介费,将根据当事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 并且,一般情况中,中介费会在中介公司签完居间合同的时候收
北京房产专业王辉律师(13810953787)专业代理二手房买卖、房产继承、借名买房、婚姻房产、经济适用房、央产房、军产房、公房承租权及房产拆迁等各类房产纠纷案件。从业以来代理了大量的房产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房产诉讼经验。现将相关房产案件进行改编,希望下面的案件可以帮您解决遇到的房产法律问题(注:以下案例当事人姓名均使用化名,如有雷同,请联系我们撤销)。 【基本案情】原告诉称,2018年1月25
1、影响房价的因素有哪些? (1)楼层。如果是多层住宅,则3至4层单价最高,2、5层次之,底层和顶层又次之。如果是高层或小高层,7至9层的价格可作为基准价,往上则贵,往下则便宜,每层价格差在50至150元左右。在同一层里,中间套的价格往往作为基准价,东边套即东南向最贵,差价在3%左右,而西边套即西南向其次,差价在2%左右。同一个小区的房子,景观差异是不可避免的,一般来说朝中央庭院的房子安静而且空气
二手房买卖税费解读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卖方征收交易所产生的差价获得的收入。各类税收共有8种,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附加税、契税。其中,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合计税率为5.55%;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15‰;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