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与工伤双赔偿法律适用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是对商业保险的一种提升,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私权救济性质的民事损害赔偿存在根本的差别。
在商业保险中人身伤害允许双重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交通事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负责起草《工伤保险条例》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处长解答指出,《工伤保险条例》确实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如果是工伤,劳动者当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又构成民事侵权的,工伤职工可以要求获得民事赔偿,即条例认可双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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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和行人交通事故同责的赔偿一般是一人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如果是双方都是机动车的情况,并且机动车有保险,可以由保险继续宁赔偿,超出的部分双方机动车再各自赔偿百分之五十。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报警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应当根据事故责任进行赔偿;2、赔偿的范围包括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其中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法律对工伤赔偿仲裁时效是怎样规定的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的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建议:目前我国对劳动者的工伤赔偿仲裁时效没有明确的规定,在仲裁、诉讼实践中,各地对工伤争议仲裁时效的起算点做法不一,从而导致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在实践
违纪与行政处罚追责时效是怎样规定的对国家行政机关人员有违纪行为的,应该给予处罚,但处罚前已经退休的不予处罚,而行政处罚的期限为二年,超过二年不再处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
1、资金条件—开户前五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可用资金大于10万元。2、仿真交易记录—不低于10个交易日及大于20笔以上的商品期权模拟仿真交易记录。3、行权记录—必须是交易所认可的行权记录,必须含到期日行权及期权操作。4、考试合格—必须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网上在线测试,且成绩不低于90分。
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表是怎样规定的(一)误工费【误工时间】1、有定残,从事故发生日计至残疾鉴定前一天。2、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日计至休养终结日【平均经济损失】1、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2、无固定收入=法院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二)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三)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追诉年限一般为10年,但如果有刑法第88、89条规定情形的,则不受此10年追诉时效的限制。《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于噪音扰民的相关规定是,对于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人,由公安机关除口头警告,口头警告以后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可以处200元以上到500元以下罚款。司法实践中,企业制造噪音扰民的,也都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一、传销定罪的标准在法律中是怎样规定的1、我国《刑法》中对于构成犯罪的传销行为的定罪处罚标准如下: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公安部陆续报请国务院批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措施。目前,已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相继出台了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措施。这13个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省市包括: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陕西,云南等,这些省市相继取消了农业户口
一、无地农村儿童征地补偿能获得吗,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
理论上交通事故与工伤可以双份赔偿,因为这属于两类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实际上如果一种赔偿不充分的,可以用另一种赔偿进行补偿。也有两种都赔的,有些项目可以享受二次赔偿,但有些项目比如医疗费、交通费等,需要条据的,就只能赔偿一次。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是否可以双赔偿
你好,你表哥这种情况可以获得工亡赔偿和交通事故两种赔偿。一、你表哥的近亲属可以同时主张工亡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两种赔偿,因为工伤和交通事故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要求两种赔偿并不冲突。二、你表哥的情况属于工伤。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三、你表哥的近亲属能够获得的工亡
【案例】 张-明(化名)于2010年8月1日进入环卫公司处工作,担任清洁工一职,月工资为870元。张-明在环卫公司工作期间,环卫公司未给张-明办理社会保险。2010年12月29日,张-明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后被送至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至2011年3月26日出院,实际住院87天,产生的医药费76521.5元由肇事方重庆某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2011年6月2日,重庆市南岸
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案件中,存在着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二者竞合的情形,由于工伤保险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在赔偿项目上不完全具有同质性,且工伤保险赔偿中的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不一,导致赔偿金额不相同,受害人如何选择救济途径,直接决定了其所获赔偿的多少。在适用法律时,是支持受害人主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还是支持受害人主张工伤保险赔偿亦或是支持受害人进行双重赔偿,各地处理不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误工费可以同时主张吗?工伤和交通事故竞合的情况下是可以索要双倍赔偿的,但也不是所有的项目都能索要双份赔偿,就像是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一定要有用人单位出具的误工损失证明肇事者才会赔偿。但工伤事故中用人单位应该在治疗期间给职工发工资,所以不会造成误工损失。工伤和交通事故可以同时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
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8条的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这规定规定了交通事故赔偿后劳动者不能再申请工伤赔偿。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对此不再作相应规定。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四条第六款中规定的条件发上交通事故且可以认定工伤的可以获得双赔。2004年
交通事故与工伤是可以双重赔偿的。只要是在交通事故和工伤发生竞合的情况之下,则在赔偿的时候就可以进行双重的赔偿;但是对于已经发生的医疗方面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康复费等费用和已经获得相应的赔偿的,则不应当再进行重复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
交通事故与工伤事故赔偿项目是否可以兼得?一句话结论:医疗费不能兼得,其他赔偿均可以兼得。 交通事故同时构成工伤事故时,可以选择先通过侵权赔偿也可以选择先通过工伤程序赔偿,《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没有强制规定先履行哪个程序。 关于赔偿项目的兼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