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的概念、特征及其研究意义
前言:信息时代变革的节奏是前所未有的,信息的存在与取得方式的飞跃使证据学研究乃至证据立法面临诸多考验。在证据信息化的大趋势下,以计算机及其网络为依托的电子数据在证明案件事实的过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这种以新的形态出现的证据形式在证据法律实践与理论研究中的有识之士定义为电子证据。为了避免法律的性格过于被动,各国的法律界都在做法律举证上的相关调整;在我国,计算机科学和法学乃至其他相关学科领域的一些专家和学
者也开始了电子证据的研究,并已取得初步进展。
1.电子证据的概念
为了进行电子证据的研究,避免发生认识上的混乱,只有精确地理解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从逻辑学的角度来讲,电子证据概念的内涵应当是电子证据所反映的客观事物本质属性的总和;电子证据概念的外延是指具有电子证据内涵的客观事物的总和。
逻辑学没有必要明确回答电子证据的内涵和外延到底是什么,但是电子证据学的首要任务就是明确电子证据的概念。如果不能掌握电子证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我们就不能正确制定电子证据的规则、原则,电子证据的可采纳性、证明力、归类及其审查判断等方面的研究也难以做到有的放矢。
因此对电子证据的研究首先从概念开始。
对电子证据概念的定义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
概念1:网上证据即电子证据,也被称为计算机证据,是指在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以其记录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电磁记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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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2:电子证据是指订立合同的交易主体通过网络传输确定各方权利义
务以及实施合同款项支付、结算和货物交换等的数码信息。2
概念3:电子证据是以通过计算机存储的材料和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手段,它最大的功能是存储数据,能综合、连续地反映与案件有关的资料数据,是一种介于物证与书证之间的独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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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4:电子证据是存储于磁性介质之中,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的诉讼证据。4
概念5:电子证据是以数字的形式保存在计算机存储器或外部存储介质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数据或信息。5
尽管从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等角度考量,这几种关于电子证据的本质属性和对象范围的描述仍有认知上的差异,我们还是能够在一定范围内达成共识:
一、电子证据的产生、存储和运输离不开计算机技术、存储技术、网络技术的支持;
二、,经过现代化的计算工具和信息处理设备的加工,信息经历了数字化的过程,转换为二进制的机器语言,实现了证据电子化。“电磁记录物”、“数码信息”、“计算机存储的材料”、“电子数据”等用语实际上正说明了电子证据的独特存在形式。
三、,电子证据是能够证明一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这是其作为诉讼证据的必要条件,因此,不能把保存在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中的数据都看成是电子证据。笔者认为,由于电子证据的研究在司法和计算机科学等领域还是一个新课题,因此对电子证据的概念一时难有定论。令人欣慰的是,目前的研究者虽然对电子证据的理解程度和角度有所不同,但是对电子证据的本质属性却达成了一定的共识,这就为进一步的合作研究与交流打下了基础。
一、刑罚的概念刑罚是指依照法律对违法者实行的强制处分。是对犯人的惩罚。刑罚是国家创制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特殊制裁方法,是对犯罪分子某种利益的剥夺,并且表现出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的否定评价,并起到改造罪犯、保护社会和警醒世人的作用。二、刑罚的目的(一)预防目的刑罚的目的具体表现为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刑罚是作为犯罪的对立物而存在的,创制、适用和执行刑罚的目的,只能是为了预防犯罪。由于预防的对象不同,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者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实施的制裁。?其特征是: (1)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或其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权是行政权的一部分;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行政处罚权应由行政机关行使。 (2)行政处罚权是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罚。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行政处罚针对的是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行政处罚以惩戒违法为目的。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商标的概念、特征和功能是什么商标是指商品生产或者经营者为区别于其他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所生产或经营的同一和类似商品,而使用于自己的商品上的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所构成的显著标记。商标的特征商标是商品的标志,它象征着商品的品质、信誉、评价和名声,通过对商标本质的分析可看出商标具有如下特征:1、商标具有依附于商品的从属性,即商标是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2、商标具有财产属性。3、商标具有竞争性。4、商标具有
保证的概念、特征《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担保法》第十三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一、保证的概念与特征(一)保证的概念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
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特征(一)主观性:行为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
提单的概念、法律特征和性质:1.提单的概念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2.提单的法律特征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乃至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核心单据,具有以下三个法律特征:(1)提单具有收据作用,是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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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一、诈骗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 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1. 本罪的客观要件为使用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1) 本罪的行为对象是公私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使用欺骗骗取其他财产性利益的,如使用伪造的身份证明骗取结婚登记的,不成立诈骗罪。(2) 本罪的行为方式是使用欺骗方法。所谓欺骗,是指使被害人陷入认识错误,从而“自愿”地作出将财物交
一、公海的概念 公海是指“不包括在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领海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内的全部海域”。 二、公海的法律地位 根据《海洋法公约》第87条,对沿海国和内陆国而言,公海自由包括:①航行自由;②飞越自由;③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④建造国际法允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⑤捕鱼的自由;⑥科学研究的自由。 三、公海的法律制度 (一)航行制度 所有国家均享有在公海上航行的权利。每个国家,不论是沿海国
1. 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概念(《民法典》第464条第一款) 特征: ① 合同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合意或协议。合同必须包括以下要素:(a) 双方当事人。 (b) 双方当事人互相作出意思表示(要约和承诺;或者交叉要约)。 (C)双方当事人就主要条款达成协议(意思表示-致)。②合同是依照当事人的意愿发生法律效果的
非婚生子女的概念 非婚生子女(sideslip,lovechild),俗称私生子,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 非婚生子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益,私生子女同样有遗产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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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刑法条文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概念与构成要件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1、犯罪的概念是: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特征有:危害性、违法性、侵害性、惩罚性。2、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
电子认证的概念是以核心电子书为核心技术的加密技术,以PKI技术为基础,对网络上传输的信息进行加密、解密、数字签名和数字验证。电子认证具有真实性、完整性、机密性、不可否认性。《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认证服务,是指为电子签名相关各方提供真实性、可靠性验证的活动。本办法所称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是指为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提供认证服务的机构(以下称为“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向社会公众
机械共振特征1.对动平衡的努力没有效果一般,对于处于或接近共振的机器,想平衡好是很难的;如果机器处于共振区域,那么即使很小的转速,也会导致相位发生剧烈的变化,变化幅度有可能接近180;因此需要把动平衡的转子从机器上拆下来,在固定的动平衡机上进行动平衡。2.高度定向振动在正交的三个方向上有一个方向与其他两个方向相比较共振振动在这个方向引起更大的振动(例如,水平方向振动可能比垂直方向或轴向方向振动大1
侵权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一、侵权责任的概念和特征(一)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或对他人人身造成损害,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侵权行为的类型主要包括:(1)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3)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二)侵权行为法侵权行为法是调整因侵害他人财产、人身行为所产生的侵权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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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共同关系,共同享有一物的所有权。其法律特征有: 第一,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产生,必须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这种共同关系,或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如夫妻关系、家庭关系,或是由合同约定的,如合伙合同。没有共同关系这个前提共同共有就不会产生,而丧失这个前捉,共同共有就会解体。 第二,共同共有没有共有份额。共同共有是不确定份额的共有。只要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就不能划
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的特征是:(1)调整对象的专门性(特定性)(2)刑罚制裁的严厉性。(3)调整范围的广泛性。(4)刑法发动的补充性和保障性。 【本文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