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海的概念
公海是指“不包括在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领海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内的全部海域”。
二、公海的法律地位
根据《海洋法公约》第87条,对沿海国和内陆国而言,公海自由包括:①航行自由;②飞越自由;③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④建造国际法允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⑤捕鱼的自由;⑥科学研究的自由。
三、公海的法律制度
(一)航行制度
所有国家均享有在公海上航行的权利。每个国家,不论是沿海国或内陆国,都有权在公海上行驶悬挂其国旗的船舶。船舶在上航行,只要服从国际法和船旗国的法律。
因此,确定船旗国的国际很重要的。识别船舶国际是根据其国籍证书和悬挂的国籍。给予船舶国籍和登记的条件以及船舶悬挂某国国旗航行的权利,通常是由各国通过国内立法加以确定,国际法兵没有做出统一规定。
《海洋法公约》规定:“国家和船舶之间必须有联系”。(91条);“船舶航行应仅悬挂一国国旗”。(92条);“每个国家应对悬挂国旗的船舶进行有效地行使行政、技术及社会事项上的管辖权”(第94条第1款)。
此外,军舰和政府非商业性服务的船舶在公海上享有完全豁免权,不受船旗国意外任何其他国家的管辖。
(二)制止海盗的行为
海盗行为是指私人船舶或私人飞机的船员、机组人员或乘客,为私人目的,在公海上或在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地方,对另外一船舶或飞机或对另一船舶或飞机上的人或财物,所从事的任何非法暴力或扣留行为或任何掠夺行为。
如果军舰、政府船舶或政府飞机由于其船员或机组成员发生叛变兵控制该船舶或飞机而从事上述行为,也属于海盗行为。
任何国家的军舰、军用飞机或经授权的政府传播或飞机,都可以在公海上拿捕海盗船或飞机,并由拿捕国给予审判和惩罚。如果拿捕国无足够的理由,拿捕国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禁止贩运奴隶
《海洋法公约》第99条规定:“每个国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惩罚准予悬挂该国旗船舶贩运奴隶,并防止为此目的而非法使用其旗帜。
在任何船舶上避难的任何奴隶,不论该船悬挂何国国旗,均当然获得自由。”另外,军舰在公海上对涉嫌从事贩运奴隶的船舶,可以登临检查。
(四)禁止贩运毒品
《海洋法公约》第108条规定:“所有国家进行合作,以制止船舶违反国际公约在海上从事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调理物质。
任何国家如有合理根据认为一艘悬挂其旗帜的船舶从事非法贩运麻醉药品或精神调理物质,课要求其他国家合作,制止这种贩运。”
(五)禁止从公海上进行非法广播
所谓非法广播是指在公海上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即船舶或设施违反国际规章在公海上播送旨在使公众收听或收看的无线电传音或电视广播,但遇难呼号的播送除外。
依据《海洋法公约》第109条的规定,各国应进行合作,制止这种广播。对于在公海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的任何人,均可向下列国家的法院起诉:①船旗国;②设施登记国;③广播人所属国;④可以收到这种广播的任何国家;⑤得到许可的无线电通讯受到干扰的国家。
(六)登临权
登临权,是指一国的军舰在公海上对于有合理根据被认为犯有国际罪行或其他违反国际法行为嫌疑的商船,进行临登和检查的权利。
根据《海洋法公约》第110条的规定,凡有合理根据可以认为具有下列嫌疑之一者,军舰就可以行使登临权:①从事海盗行为;②从事奴隶贩卖;③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④没有国籍;⑤虽然悬挂外国旗帜或拒不展示其旗帜,而事实上却与该军舰同于一个国籍。
(七)紧追权
紧追权是指沿海国对违反该国法律并从该国管辖范围内的水域驶向公海的外国船舶进行追赶的权利。
根据国际习惯和国际公约的规定,沿海国行使紧追权应遵循以下具体规则:①紧追必须从国家管辖范围内的水域开始。②紧追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一旦中断,就不能再进行。
③紧追在被追逐者进入其本国或第三国的领海时必须停止;④追逐只有在外国船舶视听所及的距离内发出视觉或听觉的停驶信号后,才可以开始;⑤紧追任务只能由军舰、军用飞机或特别授权其他公务船或飞行执行。
⑥不应行驶紧追权的情况下,在领海以外命令外国船舶停驶或逮捕外国船舶,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应予以赔偿。
(八)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海洋法公约》规定,所有国家均有权在大陆架以外的公海海底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但各国在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时,应适当照顾及已经铺设的电缆和管道。
各国还有对制止破坏或损害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责任。
(九)海洋科学研究
各国均享有在公海上进行科学研究的自由。但是,各国在行使这种自由时,应遵守《海洋法公约》及其相关法规。这些设施或装备不具有岛屿的地位,但在其周围可以设立不超过500米的合理宽度地带。
(十)捕鱼制度
《海洋法公约》对公海捕鱼的限制;各国均有义务为该国国民采取,或与其他过埃及合作采取养护公海生物资源的不要措施等。
1995年8月,在联合国主持下,召开了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会议,并通过了《关于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养护和管理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规定的协定》。
该协定对传统的公海原则作出了一定修改,强化了捕鱼国在养护和管理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方面与沿海国进行合作的义务,导致出现了许多区域鱼类组织,捕鱼自由受到限制。
(十一)公海生物多样性
1992年《生物多样性公约》只适用于各国领土范围,“雅加达授权”把公约扩展适用到专属经济区,但是公海生物多样性保护仍处于空白。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不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都有在公海上从事国际法所不禁止的活动的自由但公海自由并不意味着公海处于无法律状态。
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现代社会里,印章是法人、自然人的重要信用凭证,依照相关法规,用章单位刻制单位公章必须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登记。《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管理松懈,存在多枚印章且管理混乱,导致公司陷入巨大的法律风险之中。在涉及伪造或私刻公章的民事诉讼中,有关“虚假印章”的认定、举证责任以及
侵占罪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概念与构成要件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
非婚生子女的概念 非婚生子女(sideslip,lovechild),俗称私生子,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 非婚生子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益,私生子女同样有遗产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
诈骗罪刑法条文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概念与构成要件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提单的概念、法律特征和性质:1.提单的概念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2.提单的法律特征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乃至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核心单据,具有以下三个法律特征:(1)提单具有收据作用,是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
强制猥亵、侮辱罪刑法条文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概念与构成要件强制猥亵、侮辱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本罪由刑事修正案(九)第十三条对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进行修改后确定。原罪名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一)主体本罪的主
盗窃罪刑法条文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概念与构成要件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
逮捕的概念、逮捕的条件及实施程序有哪些内容一、逮捕的概念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二、逮捕应具备的三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三、逮捕的实施程序1、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和法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
本文不谈论如何认定工伤,也不谈论工伤赔偿如何计算。本文只关心“工伤私了”及其法律后果。或许是因为我国法律尚未健全,法治环境尚未形成。国人有一种倾向,遇到事情喜欢私了,而不喜欢通过正当的诉讼或仲裁途径解决问题。这可能也与国人根深蒂固的思维理念相关。当员工受到工伤,亦是如此。首先,笔者先分析一下,当劳动者收到伤害时,为什么很多往往选择私了,而不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问题。在外人看来,工伤事故嘛,很简单
一、刑罚的概念刑罚是指依照法律对违法者实行的强制处分。是对犯人的惩罚。刑罚是国家创制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特殊制裁方法,是对犯罪分子某种利益的剥夺,并且表现出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的否定评价,并起到改造罪犯、保护社会和警醒世人的作用。二、刑罚的目的(一)预防目的刑罚的目的具体表现为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刑罚是作为犯罪的对立物而存在的,创制、适用和执行刑罚的目的,只能是为了预防犯罪。由于预防的对象不同,
一、案件的基本事实向美琼之夫、熊伟浩、熊萍之父熊毅武于1996年10月17日在河南省浚县遭遇车祸,住进河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同年11月1日转入宝鸡县医院治疗,后因病重,于1997年1月19日转西安市红会医院住院治疗。同年2月23日,熊毅武邀请宝鸡县正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凤霞到西安,并将孙亚鹏(熊毅武秘书)、熊伟浩(熊毅武之子)、吴秋文(被上诉人熊萍之夫)叫到病床前,由张凤霞代书立下生前遗嘱,
婚外恋-解析 婚外恋解析人们对婚外恋的态度,可以从以下的称谓中看出变化:通奸—第三者—婚外恋。“通奸”这个词汇不仅带有明显的贬义色彩,而且在某一特定时期还被当作犯罪行为。而“婚外情”显然是个中性词,甚至会因为一些特殊色彩而为某些人津津乐道。婚外恋的结果无非是两种:一是打破当前的组合转向新的组合;二是疯过吵过闹过之后退回去。而都市白领的婚外恋多数选择了后者,只想获得婚外感情的刺激,却懒得离婚。 婚外
六、劳动争议8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83.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措施,尤其在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的初期有其必要性。劳动行政部门鼓励并提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能
取保候审的概念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较轻
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特征(一)主观性:行为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
一、通过电话挂失:医疗卡丢失后,首先要做的是医疗卡挂失。医保卡的挂失与银行卡挂失类似,可先通过拨打相关社保中心咨询电话挂失,挂失时需要提供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医疗卡卡号等详细信息。信息得到医保中心相关人员确认后,挂失成功,在1小时内可通过医保网络停止该卡的结算。如若记不清咨询电话,另一种办法是可通过拨打医疗卡发放银行的咨询服务电话进行挂失,和银行挂失类似。二、通过医保中心书面挂失:如果提供的信息
诈骗罪一、诈骗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 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1. 本罪的客观要件为使用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1) 本罪的行为对象是公私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使用欺骗骗取其他财产性利益的,如使用伪造的身份证明骗取结婚登记的,不成立诈骗罪。(2) 本罪的行为方式是使用欺骗方法。所谓欺骗,是指使被害人陷入认识错误,从而“自愿”地作出将财物交
监察委员会的性质、组成人员及职能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这里强调了监察委员会的专业化特征、专门性职责。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是实现党和国家自我监督
最高院司法案例 新则“民事诉讼中,举证与质证是庭审时必不可少的环节。举证责任是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核心,质证制度则是民事诉讼中的程序要件。对于律师而言,把握举证责任的分配,掌握举证、质证的技巧,是诉讼制胜的关键。本文从举证和质证两大方面出发,概括了实践中的方法与技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目录一、举证1. 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则2. 举证责任的转移3. 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4. 关于举证责任减轻的规定5
土地产权是土地制度的一个核心问题。土地归谁决定了社会土地制度的基本性质。而且土地制度对于土地利用的种种约束,也往往表现为土地产权的约束。因此,要先对土地产权的基本概念作简要界定。 产权可以分解为以下几种权利: 假设农民张某拥有一块土地的产权,他可以 1.自己种水稻,收获水稻,这是实现了产权中的使用权; 2.将土地租给李某使用,获取租金,这是实现了产权中的收益权,那么李某就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