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某小区物业委员会
被告:惠州某物业管理公司李某
案情:
2009年5月1日,原告购买了演达路某小区楼房后,与被告一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由被告一负责小区的物业服务。
半年后,被告一与被告二李某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约定被告一将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交给李某,以被告一的名义成立物业管理处,由李某任负责人;
管理处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物管过程中的债权债务由李某负责。该管理处未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并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一与被告二解除承包合同,由被告一负责小区物业管理。
分析:
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委托给具有资质的服务企业,但不得全部一并委托。其次,物业管理公司将物业转包,应征得小区业主的同意。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quot;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quot;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拥有量急剧增加,从而导致小区停车位的紧缺,小区内乱停车现象非常普遍。乱停车不仅影响他人通行,还会阻碍消防通道,为小区安全埋下隐患。物业公司为治理小区内停车乱象,会采取多种措施,那么物业公司有权对乱停车的业主进行罚款吗? 【案例回顾】 小王夫妇居住在某小区,购房时仅购买了一处地下停车位。后为了上下班方便,小王为妻子也购买了一辆小轿车。上班方便了,停车却成了难题。因
1、小区业主乱停车物业公司无权锁车或罚款,因为车辆上锁侵犯了业主的物权,只有行政主体才能对相对人进行罚款,物业公司是没有行政执法权的。若是遇到业主违规停车,物业公司可以联系车主移车。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
是否需交停车费看约定
物业没有权修剪小区树木。其实真正负责的小区物管应该对小区内所有开发商移交的树木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日常的修剪、栽种、自然死亡都要有记录。城市中的树木无论属于谁,都是城市绿地系统的一部分,如要对城市树木进行砍伐、修剪、迁移,必须报请有关管理部门审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的将受到处罚。私自砍伐他人树木,会被公安机关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
物业没有权修剪小区树木。其实真正负责的小区物管应该对小区内所有开发商移交的树木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日常的修剪、栽种、自然死亡都要有记录。城市中的树木无论属于谁,都是城市绿地系统的一部分,如要对城市树木进行砍伐、修剪、迁移,必须报请有关管理部门审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的将受到处罚。私自砍伐他人树木,会被公安机关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
1、业主欠缴水电费,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停水停电需要具体分析:(一)若供水供电公司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则当业主欠缴水电费时,物业公司可以供水供电公司名义对物业采取停水停电措施;(二)若供水供电公司未委托物业公司代收,那么物业公司不能采取停水停电措施。若物业仍停水停电,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可向物业公司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2、若业主未及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要求业主缴纳,并承担一定的违约金,
案例:某小区因地下车位不足,出现了“停车难”的问题。于是,物业公司在小区绿地划了停车位,马上出租一空。业主表示:物业不能擅自在小区绿地上划出停车位,更无权收取租金。而物业表示:在小区绿地上划出临时停车位也是应部分业主的要求进行的,是为了缓解停车位不足的无奈之举,希望广大业主理解。那么,该小区物业有权在小区绿地上划出停车位出租吗?小区内的绿地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无权改变绿地用途,不得擅自在
物业征得业主同意能收小区停车费。物业收取停车费用,应当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代为收取停车费,物业可以获取相关服务、维护费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
业主收房时应当看开发商是否满足拐条件,包括法定的条件和购房合同约定的条件。法定的条件如开发商是否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监督意见书》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拨工验收备率表》; ,约定的条件要仔细对照合同,如果不符合交房条件就拒绝收房, 才能在诉讼中获得主动,否则收房就意味着认可交房条件
物业公司如果用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建设停车位的,是没有权利收取小区停车费的。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
法律分析新物业公司无权要求业主补交前物业公司的全部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新的物业公司只能收取其进入小区管理日起的物业费,不能收取以前物业公司应收取的物业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
你好: 可向运输管理部门详询
你好,需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持公证书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更名手续
小区物业监控业主不可以随便查看。涉及相关事物的监控截屏部分录像,可以提供给业主进行查看和复制。虽然物业监控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但是考虑到其他业主的隐私和利益以及公安机构治安管理的需求,所以是不能随便查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
工伤伤残鉴定后可以解除合同。工伤鉴定完后,如果未达到劳动能力鉴定等级,那相关医药费用处理理完毕后,公司完全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临街商铺没有权利拒交物业费。法律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我国业主要进行签订物业合同的时候,它是需要根据实际约定期限来进行使用,同时也要了解,如果要解除合同或者一些其他合同,肯定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业主是否有权解除前期物业合同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业主是否有权解除前期物业合同 业主没有权利单方面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你好,是看什么原因进行拦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