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一把手”,曾经是公司老板(大股东、控股股东)当仁不让的位置,它是身份的象征,意味着拥有财富、权力、地位、荣誉等等。
然而,现如今,越来越多的老板不愿出任法定代表人,而将这把“交椅”让给他人出任,甚至因此而额外付出报酬。且看老板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三大理由:
理由一:民事责任法律风险
(1)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制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对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决定处理;对构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2)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1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民事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153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理由二:行政责任法律风险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2、在民事执行案件中,公司若无力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限制法定代表人出境。--- 连出国都成问题了。
理由三:刑事责任法律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如果按照罪名计算,公司法定代表人犯罪主要集中在经济类犯罪,其中比较常见可能触犯的罪名包括:偷税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抽逃出资罪、虚假出资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制造或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等等。
附:公司法定代表人如何防控法律风险
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律风险主要来自内部,往往由于法定代表人对法律环境认知不足等原因,在公司的设立、出资、管理、生产、经营、股权转让、解散、清算和破产等方面忽视法律因素引起的。
因此,必须从几个方面防控法律风险。
(一) 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法律风险意识的培育
提高和强化法律风险意识是识别风险、化解风险的前提。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注意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法律风险意识的培养。
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结合自己公司的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公司实用的法律法规,分类、分层开展法律学习活动,提高自己以及公司职员特别是董事和经营管理骨干的法律素质;开展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者、合同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人才的培训工作,提高公司防控法律风险的能力。
另外,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件的决策过程中,就相关事项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尽量降低因不懂法或轻视法而带来的潜在或现成的法律风险。
(二)建立和完善法律事务工作机制
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深入分析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源,通过与加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相关职责,做到分工具体,权责明确,使法律风险防控成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起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统一负责,聘请法律专业人士牵头组织,公司法律事务人员具体实施,有关业务机构相互配合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机制。
(三)建立和完善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制度
建立和完善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是有效防控法定代表人法律风险的重要内容。公司必须根据自身参与市场竞争的内外部环境,对涉及法律风险的重要事项,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对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做出明确规定。
如建立公司法定代表人异议制度、建立或完善重大项目的法律咨询制度等。
结束语:公司法定代表人要想更好地规避法律风险,关键是依照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事,尽职尽责地维护公司的利益。
公司法定代表人应该有着最基本的法律意识,明白哪些问题可能涉及到违法甚至犯罪,哪些行为存在着法律风险,哪些决策需要咨询法律专业人士,避免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
如此,在出任法定代表人上,公司老板(大股东、控股股东)就无须找“替身”了!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朱常栋律师,免费咨询热线:13031122975,邮箱:30328995282@qq.com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3层
邮编:100025
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担任条件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董事长可以由退休人员担任。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章第四节的相关规定 ,设
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被判刑的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符合如下条件:1、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代表人需要代表公司行使权力,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没有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刑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被判处上诉刑罚的人已执行完毕,且没有因新违法行为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如刑事拘留、逮捕等。3、没
是可以的,涉及劳动报酬的争议是可以申请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仲裁须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到劳动仲裁部门领取、填写、并提交申请书。申诉书要用钢笔填写,一式两份,要写明争议时间、事实和理由。并注明填写日期、本人通信地址,字迹工整、文字简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一把手”,曾经是公司老板(大股东、控股股东)当仁不让的位置,它是身份的象征,意味着拥有财富、权力、地位、荣誉等。 然而,如今越来越多的老板不愿出任法定代表人,而将这把“交椅”让给他人出任,甚至宁愿额外付出报酬,也不愿意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这到底是为什么呢?下面我为大家讲讲老板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三大理由: 一、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法律风险。 1、过错赔偿责任。 《中华
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一把手”,曾经是公司老板(大股东、控股股东)当仁不让的位置,它是身份的象征,意味着拥有财富、权力、地位、荣誉等等。然而,现如今,越来越多的老板不愿出任法定代表人,而将这把“交椅”让给他人出任,甚至因此而额外付出报酬。然而你一旦当上法定代表人就不是随意可以辞去法定代表人职位的(目前公司法存在一些漏洞哦),下面讲讲老板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三大理由:理由一:民事责任法律风险(1)因
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后果
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义务能申请公租房吗的问题,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了。具体申请公租房条件如下:(一)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又暂无力购买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符合2013年所在地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房。(二)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已办理居住登记,并
公司副总、高管能否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以及公司实务中,总会有这样一些疑问,公司法定代表人应由哪些人担任?是否需要具有相应的资格?副总经理能否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甚至公司其他人员能否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等,这里就给大家梳理一下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的一些条件及任职资格。 话不多说,直接进入正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是什么《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虚报注册资本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
巧了。最近有好几拨当事人,来电咨询的都是同一个事情。奇怪的是,每一个当事人陈述情况的时候,都表现得很不好意思,好像是自己做了错事一般。“邹律师,我想咨询个法律问题,你方便吗?”“方便,请讲”“是这样,我一朋友要成立一家公司,但是他想让我代他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您感觉可以吗?”“你和这人关系怎么样?”“很好,很好的哥们。”“那他给你什么?”“什么也不给,就是纯粹帮忙。”“那你愿意帮这个忙吗?”“说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有风险吗?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具有风险的,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即民事责任风险、行政责任风险、刑事责任风险。具体而言归纳如下:一、民事责任风险 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约定,由董
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1、虚假出资。行政责任:《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对于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刑事责任:依《刑法》第159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2、《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
法律分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地位:对内法定代表人处于公司管理的核心地位,对外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实施行为。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有以下内容: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概念的解释如下: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且一般应当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之中的一人担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
(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二)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7、股东会决
一、缓刑人员是否可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1、缓刑人员是否可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还得看被判缓刑的人犯的是什么罪。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法定代表人向他人借款或贷款,应区分法定代表人借款或贷款是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如是个人行为,则由个人承担偿还债务或收取债权责任;如是职务行为,则由公司承担偿还债务或收取债权责任。在判定法定代表人对外借款、贷款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的时候,应当从以下几点去考虑:一、借款合同或借款单上是否有公司盖章;二、借款的用途,是用于公司经营、投资、消费,还是用于个人使用;三、借款的存处,是存入公司账户,还是
公司被起诉对法定代表人的影响是,法定代表人一般需要代表公司参与诉讼、答辩、接收法律文书以及如果公司被限制高消费的,法定代表人也会被限制高消费。公司法人被法院起诉可以继续担任,除了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和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一、公司被起诉对法定代表人的影响是什么 公司被起诉对法定代表人的影响一是法定代表人需要参与诉讼,答辩,接受法律文书,二是如果公司被
总裁一般是在集团公司才使用的称呼,是集团最高行政负责人。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主席,直接领导公司的董事会,以及附设的执行委员会、任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一些专门委员会,是公司的总决策人。总经理具体负责公司的日常营业,是公司的决策执行人。CFO即首席执行官,是公司董事会的代理人,执行董事会授予的部分经营管理权力,是公司政策执行机构的最高负责人。董事长、总裁、CEO,可以互相兼任。我国《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