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对法定代表人的影响

问题描述

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对法定代表人的影响
1个回答

大家都知道执行难是我国司法系统的顽疾和重点诊治对象。为了保证在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的顺利执行,我国对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规定了很多的限制措施。

具体而言:

一、限制高消费

根据2015年7月22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根据此条款的规定不只是法定代表人,单位的实际控制人,也即控股股东也有可能被限制高消费,这么做主要是考虑督促履行义务及实践中财产混同的情况较多。

当然,毕竟单位财产并不能等同于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财产,上述第三条还规定了救济权,也即“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所以,上述人员被限制高消费后,如因私消费实施被限制行为,可向法院申请,但是会承担较大的举证责任。

二、限制出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

被执行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对其法定代理人限制出境。”

根据此条规定,单位为被执行人时,法院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三、不会将法定代表人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是有信用惩戒措施

根据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委于2014年3月20日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时,信用惩戒对象还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信用惩戒措施除了限制消费外,还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十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上网以及发布被执行公司失信信息时,“法定代表人姓名”一栏均应作为必要因素上网公示,客观上产生了曝光效应,对法定代表人的人格带来减损。

四、协助配合调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为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可以传唤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直接责任人员到人民法院接受调查询问。

对必须接受调查询问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场;

上述人员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相关规定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查找。”

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通知双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法院谈话,单位为被执行人时,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被传唤的范围。

五、罚款、拘留及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所说的刑事责任是指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六、配合执行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配合义务,主要是基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原因,代表公司进行上述配合执行事项,理论上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进行配合的,但具体实践中多是本人到场。

总体来看,在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履行基本的配合执行义务,包括协助调查、接受谈话及公司财产申报等,同时鉴于目前执行的现状,公司法定代表人还要面临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限制出境、受到信用惩戒、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