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有风险吗?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具有风险的,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即民事责任风险、行政责任风险、刑事责任风险。
具体而言归纳如下:
一、民事责任风险
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约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所以,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法定代表人因担任董事长或经理具有忠实勤勉义务,违反该义务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也会承担赔偿责任。
二、行政责任风险
第一,法定代表人被限制出境风险。根据《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出入境管理法》的规定,未结案件中的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第二,法定代表人可以被限制高消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若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可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以限制其高消费等。
若单位作为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同样会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第三,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违规经营的处罚。根据《民法通则》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经营、登记、清算中,法定代表人可能对单位违法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三、刑事责任风险
第一,单位犯罪产生的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及《刑法》的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与行政处罚、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二,民事责任衍化的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刑法》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对单位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单位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作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若存在上述情形,则构成犯罪。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还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则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公告,使利
担任公司监事,如果公司存在违法经营等情形,公司监事会有风险并可能受牵连。监事的责任是负责监察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公司法》第148条也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监事存在过错或者重大过失,需承担一定责任,例如对未能发现和制止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
替别人当法人代表是有风险的,君子协议要变成黑纸白字。风险有很多,比如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等。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法人代表,也可称为
巧了。最近有好几拨当事人,来电咨询的都是同一个事情。奇怪的是,每一个当事人陈述情况的时候,都表现得很不好意思,好像是自己做了错事一般。“邹律师,我想咨询个法律问题,你方便吗?”“方便,请讲”“是这样,我一朋友要成立一家公司,但是他想让我代他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您感觉可以吗?”“你和这人关系怎么样?”“很好,很好的哥们。”“那他给你什么?”“什么也不给,就是纯粹帮忙。”“那你愿意帮这个忙吗?”“说
你好,提供租赁合同即可
办理营业执照,房产证(复印件就可以了)的作用仅是作为“经营场所”而已,并非用于“抵押”入资。 亲戚公司的经营无论盈亏,与“房产”本身是无关的。 但从房产的性质上来说,还是有影响的,房产有贬值的风险,如果“房产证”,现在应该称“不动产证”的性质为“商住两用”的话,产权为40年,用于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改变“不动产”的性质,就无影响; 如果“不动产证”本身为70年产权的“住宅性质”,则一经注册,
你好,存在风险建议谨慎处理
公司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的法律风险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可能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寓租给别人注册公司有以下风险: 1、对房屋再次出租或登记公司有影响,在本次租赁到期后或本次租户经营不善失联,因已用此房产注册的公司地址没有变更,下次的租户如果也需要用这房屋登记公司,是不能办理的。 2、存在税务风险,此房屋登记的这个地址注册以后,房屋信息就会在工商等部门备案的,达到纳税标准是需要依法申报交税的,否则将涉嫌逃避税务征管的违法。 3、租户利用所租赁的房屋开公司,如经营涉嫌违法,在出租
注册公司,必须提交公司的住所证明。这里的公司住所证明,既可以是公司及其股东自己所有的房产证书,也可以是租赁其他人或者单位所有的房屋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
一、公司为啥找第三方代缴社保公司之所以找第三方代缴社保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节约成本要知道为了合理缴纳社保,企业是需要专门找一个懂行的工作人员的,这样一来的话就加大了企业的用人成本,而要是直接承保给外包公司了的话,可以很大程度上节约了这一方面的成本费用,少请一个员工就少发一份工资;第二,大企业分公司不一样要是企业分公司过多的话,那么自然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况也是会不一样的,因此可能会对员工的社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法定代表人有哪些影响?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公司有一系列的征戒措施,那么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无不利影响呢?答案是:还是有不利影响的。笔者为简单归纳一下:首先、对法定代表人有不利影响。相关文件规范并没有区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具体身份,所以无论法定代表人是挂名的还是具有实际权责的股东或高管,都对其有影响。因为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代表,这是法律明确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法定代表人有什么影响?这是很多法定代表人朋友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此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来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法律内容,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法定代表人有何影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16日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般情况下是没有风险的。除非有下列情况:第一,对房屋再次出租或登记公司有影响,在本次租赁到期后或本次租户经营不善失联,因已用此房产注册的公司地址没有变更,下次的租户如果也需要用这房屋登记公司,是不能办理的;第二,存在税务风险,此房屋登记的这个地址注册以后,房屋信息就会在工商等部门备案的,达到纳税标准是需要依法申报交税的,否则将涉嫌逃避税务征管的违法;第三,租户利用所租赁的房屋开公司,如经营涉嫌违法
【法律意见】不会出什么问题。营业执照的作用就是经营者向政府行政机关申请来的一个证明自己有资格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性证明,本身就是需要向社会公开的。您营业执照上所显示的所有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全部都可以查询到,因此,营业执照属于公开信息,无需隐藏。即使您的营业执照被人拍照了,也不会有什么风险,如果有人拿着执照的照片出去招摇撞骗,只要不是经过你授权的行为,就与你没有任何关系,放心好了。
法人,其实是指法定代表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律上的“法人”,是指公司本身,所以说法人和法定代表人,前者是公司,后者是“个人”本人。所以说,挂名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会面临以下几种风险:第一,挂名法人存在信用风险。法人要代替公司参加诉讼活动,换句话说,如果公司的股东以公司名义向外借钱被债主起诉,公司欠员工钱被员工起诉,那么作为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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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子租给别人注册公司存在危害的地方大致有4点:1、对房屋再次出租或登记公司有影响,在本次租赁到期后或本次租户经营不善失联的,因为用此房产注册的公司地址没有迁移,下次的租户如果需要用该房屋进行登记的,是不能登记的;2、存在税务风险,此房屋登记的这个地址注册以后,房屋信息就会在工商等部门备案,达到纳税标准的需要依法申报缴税,否则将涉嫌偷税漏税;3、租户利用所租赁的房屋开公司,如经营涉嫌违法,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