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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有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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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有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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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有风险吗?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具有风险的,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即民事责任风险、行政责任风险、刑事责任风险。

具体而言归纳如下:

一、民事责任风险

    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约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所以,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法定代表人因担任董事长或经理具有忠实勤勉义务,违反该义务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也会承担赔偿责任。

二、行政责任风险

第一,法定代表人被限制出境风险。根据《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出入境管理法》的规定,未结案件中的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第二,法定代表人可以被限制高消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若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可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以限制其高消费等。

若单位作为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同样会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第三,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违规经营的处罚。根据《民法通则》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经营、登记、清算中,法定代表人可能对单位违法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三、刑事责任风险

    第一,单位犯罪产生的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及《刑法》的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与行政处罚、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二,民事责任衍化的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刑法》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对单位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单位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作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若存在上述情形,则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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