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单方遗赠行为是否有效夫妻的单方作出的遗赠行为不是一定有效的,夫妻的单方遗赠,如果遗赠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单方遗赠,另一方没有同意也没有追认的,夫妻的单方遗赠行为无效。
夫妻的单方遗赠行为是否有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律师观点分析 与大家分享最近办理的一件通过第三人支付的民间借贷案件。A女士通过B女士的介绍认识了C女士。之后C女士向A女士借款人民币20万元,约定还款24万元,并出具了借条。但A女士并未直接向C女士转账,而是将钱款转给了B女士,通过B女士再转给了C女士。C女士在偿还了部分借款之后,拒绝履行剩余还款,理由是其并未收到A女士的直接转账,就此A女士委托本人向法院起诉。 在此,提醒
没有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行为是否有效。民法总则第144条,仅说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而并没有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一个纯受益的这样一个行为的效力做出规定。一般认为,民法上的纯获利益,并非单纯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问题,而是对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一种特殊保护制度;此外,无论是无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行为应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
【案情】 2008年5月8日,李某、张某夫妻为做生意曾向周某借款69万元,但未能按时偿还。2009年11月3日,周某将李某、张某夫妻告上法庭要求其还款。11月19日,双方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张某夫妻将其一栋房子的1、3、4楼抵给周某还债,但双方一直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周某则一直在1楼做生意。在此期间,李某、张某夫妻在周某的委托下以每月600元将3楼出租给谭某。2010年3月12日,李某、张某
村委会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经营权的行为是无效的。对此,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该互换、转让或者流转无效。当前,在我国农村地区,存在着村委会强迫农民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进行流转的行为,而这些行为违反了农民的意愿,也违背了法律中的自愿原则,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农村集体土地由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家庭承包,其对承包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
没签合同的转让行为是否有效《民法典》第46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502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房屋转让合同应当由双方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以明确
夫妻婚内签订的协议,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在离婚时是有效的:1.双方签订协议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在签订婚内协议时的意思表示真实。3.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提示: 二手房买卖中,中介公司的包销行为是否有效?本案判决认为有效。本律师认为,其实尚待商榷。 包销关系中,中介一般不会告诉下家与上家约定的包销价,即上家的低价,正因为下家不知道上家的低价,中介才有加价获利的空间。一般情况下,下家知道中介从中加了房价,就不愿意以该价格成交了。这不符合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即“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
夫妻单方抵押房产,如果房产属于抵押方的个人财产的,抵押有效,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原则上抵押无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提供了伪造的文凭,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该劳动合同的签订具有欺诈性质,属于无效劳动合同。仲裁委裁决,可以基于其欺诈行为随时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有关专家认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建立过程中具有知情权,知情权的范围仅限于对影响劳动关系建立的对方的重要信息的知悉,劳动者应当
房屋买卖协议未过户是有效的,一般情况下,签订完买卖合同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购房人不拥有房屋的产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需要判断争议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否经过民主议定,即是否按照《土地管理法》、《村民组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对外发包土地时,是否存在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如果未经此程序则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要看你想鉴定什么,用来证明什么,以及能否提供足够对比样本
出卖人死亡后房屋买卖合同应由其继承人在继承财产权益的范围内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且形式有效的,出卖人死亡后房屋买卖合同依然有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
个人与个人签的工程分包合同无效。建设工程应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个人没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不具有施工资质。
在实际生活中,公司提供担保的现象很多。但当债务人请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时,公司常常主张该担保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而无效,不愿承担责任。那么,这个担保真的无效吗? 律师观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约束的是公司的行为,防范的是公司管理层以及控股股东利用公司担保进行不当的利益输送,损害公司资产的独立和完整,是对大股
于先生与房主张先生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房是期房,得等到今年12月份才能建成。签合同前,房主明确告诉于先生,他还未拿到房产证,仅交给开发商购房定金而已。不过,他可以找到开发商,把购房定金收据改成于先生的名字。于先生签完合同后,心里越想越不踏实。请问:张先生没拿到房产证的情况下,法律允许出卖吗?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
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限制女职工生育的条款,属于用人单位排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情形,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夫妻单方立遗嘱有效,但需要满足条件:1、立遗嘱人有立遗嘱能力;2、遗嘱内容须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处分的遗产是个人合法所有财产,也就是处分共同财产的部分无效。
私人签订的宅基地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购买人是否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农村住宅即所谓的小产权房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并禁止向城市居民出售,但并没有禁止小产权房在同一集体组织成员之间流转、买卖。根据私法原理,法无禁止即可为,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本集体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进行买卖,因此,只要同一集体成员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
私刻的公章签合同无效。私刻公章与假公章从本质上没有区别,原则上其签署的合同不具有真实性,通常均会认定为无效合同。但是,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具有真实性且相对人已经履行完毕合同义务的,合同可能面临着继续有效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