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016年8月30日,原告与被告武汉某商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被告管理的商场内商铺,租期自3年,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合同押金2万元以及每月租金。
2018年1月3日,被告以原告“累计三次考核坪效排名在楼层均是倒数第一名”为由,单方收回商铺,并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强制拆除商铺内装修及设施,且拒不退还押金。
由于合同由被告,约定条款均倾向于出租方:
1、合同约定租金非固定金额,而是根据营业额按一定比例收取,按照每月租金计算“坪效”,“坪效”的计算结果承租方无权提出异议;
2、累计三次考核坪效排名在楼层均是倒数第一名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承租人应当支付违约金;
3、合同全文只规定了承租方的违约责任,而对出租方的违约责任只字未提。
为此,原告聘请鲍裕文律师将被告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参照承租方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案件审理过程中,针对合同中不利之处,鲍裕文律师提出以下辩论意见:
一、对于承租人而言,签订租赁合同的主要权利是保障租期的权利,而被告解除合同所依据的条款为格式条款,排除了原告这一主要权利,免除了被告租期内节约的违约责任,属《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无效的格式条款。
二、即使该条款属于《合同法》39条规定的限制责任的格式条款,也应在被告尽到提醒和解释的义务的情况下才产生效力,否则无效。
而被告解除合同所依据的条款仅仅标注※符号,而未以下划线或加粗形式加以提醒,更未作任何解释,因此即使该条款属于《合同法》39条规定的限制责任的格式条款,也不发生效力。
三、该条款未约定坪效排名是否计算空置房屋,即使该条款有效,也应作不利于被告的解释,即将空置房屋也算入排名,在此情况下原告也不可能是倒数第一。
四、合同仅约定承租方违约责任而未约定出租方违约责任,显示公平,根据公平原则,应参照承租人的违约金计算标准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
最终,鲍裕文律师辩论意见被人民法院采纳,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24847元,退还押金2000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案件以承租人完美逆袭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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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遇到退款问题时,可以选择和商家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报消费者协会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租赁合同中的递增一般指租金按照比例增加,递增的比例和计算方式由当事方协商决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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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赁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
男方出轨的离婚协议书按以下要求写:1、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2、写明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2、写明小孩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等方面的问题;5、写明财产分割意见;6、其他约定;关于出轨,如果男方属于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两种情形,男方属于过错方,女方可以要求财产上的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一、在本地签的劳动合同,公司要求去外地上班,不去行吗1、如果劳动合同签订本地,公司要求去外地可以拒绝。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二、公司要搬迁,自己主动辞职可以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合同有效吗
通常装饰装修纠纷的维权方式是与对方协商补偿、赔偿或违约金支付方案,协商不成的,可拨打12315消费者保护热线进行投诉,另外还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装饰装修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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