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合同中转租的规定是什么
1、房屋租赁合同中转租的规定是:原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且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签订的新租赁合同符合承租人与次承租人双方意愿,转租时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房屋转租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关系是什么
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的关系是房屋转租合同是在原房屋租赁合同的基础上成立的,因此原租赁合同不仅对转租合同有着制约作用,而且也是转租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两个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主合同与附合同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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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监理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工程监理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否则请求减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的,当予以增加。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
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成立生效的要件如下: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时间的认定是什么1、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时间的认定是承租人或者是出租人违约行为作出的一刻起即为违约。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最长的租赁期限为20年,超过20年的超出部分无效,而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约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
变更承租房的承租人不是只能一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合同。租赁合同变更承租人的,可以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
青岛市关于房屋拆迁超期过渡补偿费的规定 1、公摊面积单独计入补偿 新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征收住宅房屋实行就地房屋补偿的,应补偿面积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按照被征收房屋面积给予补偿;被征收房屋面积不足25平方米,按照25平方米计算;增加10平方米住宅改善面积;被征收房屋面积与住宅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按照45平方米补偿,差额部分按照征收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50%支付房款。 2、货币补偿公
会计法中对出纳的规定是什么《会计法》中对出纳的职责规定了限制性的条款。即 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也规定,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
一、工程合同支付款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1、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一般约定为合同标的额的20%,当事人也可以综合实际损失情况进行支付;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
一、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和合同可撤销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规定,签订合同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合同当事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重大误解、以欺诈手段实施、受第三人欺诈、胁迫等手段签下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
劳动合同中薪酬的规定:1、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2、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为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
出租违章建筑的房屋租赁合同效力及其处理办法是什么该租赁合同无效。理由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产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及《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违法建筑不得出租。只有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才受法律保护。本案原、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无效。处理办法由于出租行为并没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被告使用了原告所有的房屋,故被告支付使用费,其标准应以房管部门规定的数
一、民法典关于合同可撤销的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重大误解、以欺诈手段实施、受第三人欺诈、胁迫等手段签下的合同。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42条的规定,若是员工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5年,同时也连续在单位工作了有15年的,则此时不能无过失性辞退该员工,同时也不能在经济性裁员中,将该员工辞退。但要是基于过失性辞退的话,其实还是可以的,那么这个时候就能解除合同。
一、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没有关于驾驶电动自行车能否载人、如何载人的规定。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应当留意各地的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例如,《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了:第十六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遵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人年满16周岁;(二)成年人可以在驾驶人座位后
律师解答固定资产新规:1、5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固定资产价值不超过500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其条件和标准为:(1)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可按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
一、廉租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二、廉租房申请流程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
无产权证的房屋不允许买卖。我国法律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没有房产证也就不能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不能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则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一、房屋租赁税不交有什么后果1、出租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3、出租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3、出租人故意隐匿房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
一、成都市领取失业金需要具备条件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个人非自愿失业,开除符合规定;60日内办理了失业手续。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拿着单位的离职证明、身份证去交社保的社保中心办理。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事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法律咨询解答关于这个问题我想和大家再明确一下,官方至今没有出要2019年统一报废国三车的说法,请大家不要过度担心以讹传讹,扰乱人心。国家现有的规定是这样的:2017年国三排放标准的汽车不会全部禁止上路的。但是我们可以从这样的规定去理解为2017年国三标准的汽车是不得过户上牌了,那么二手车的国三买卖将会不可能了,当然自用还是允许的,直至最后报废为止。根据现有的这一规定,那么我们个人自用的国三汽车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