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S娱乐馆设立于2021年9月14日,系个体工商户。2021年11月28日,Z某入职S娱乐馆从事剧本杀主持人工作。
在Z某入职后,S娱乐馆未与Z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Z某入职初期的基本工资为2500元/月,自2022年1月起基本工资调整为3500元/月。
双方口头约定,Z某每工作一天享受伙食补贴10元。Z某在岗工作至2022年2月21日,此后即再未到岗工作。在Z某工作期间,S娱乐馆未为Z某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2年3月4日,Z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其与被申请人S娱乐馆存在劳动关系,裁决被申请人S娱乐馆支付其2022年1月-2月劳动报酬8342.1元,支付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差额10500元。
【审理情况】本案经由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2年6月14日组织调解,争议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解除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
2.被申请人S娱乐馆于2022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工资、二倍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补偿款等合计6500元。若被申请人逾期未能足额支付上述调解款项,申请人可主张违约金2000元,就未支付的金额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次劳动争议一次性处理完毕,当事人对本次调解无任何异议。至此双方确认,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所有权利义务亦均已结清,任何一方不再追究另一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任何责任,今后双方再无其他任何劳动争议纠纷。
【律师分析】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基于前述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属于用人单位的范畴,自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与其招聘的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个体工商户如未与其招聘的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区间段的二倍工资。
S娱乐馆系自2021年11月28日开始用工,因未与Z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应支付Z某2021年12月28日-2022年2月21日间的二倍工资。
至于“二倍工资”涵盖哪些项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因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每月支付的二倍工资,按照劳动者当月的应得工资予以确定,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当月工资包含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的,应按分摊后该月实际应得奖金数予以确定。结合本案来看,Z某可以主张的二倍工资即为:2500÷21.75×4+40+3500+240+3500÷21.75×16+160=6974.48(元)。
个体工商户除了未与招聘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面临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之外,还应注意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风险。
有些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认为,个体工商户规模小,不似公司那般有着更成体系的财务管理机制,因此不具备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法律依据和现实条件。
这种观点并不恰当。《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亦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有权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又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雇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个体工商户作为用人单位,依法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如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通知个体工商户解除劳动关系,则劳动者有权据此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由职业者、办理工商登记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在我市人事机构办理档案托管的从业人员等(以下简称个人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
《常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第三条亦规定,本办法所称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以及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从业人员等。
因此,如个体工商户的雇员要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亦可为其办理相应缴存手续。
你好,建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事。以便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根据《民法典》第56条第1款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既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对于实践中无法区分是个人经营还是家庭经营,应根据是个人投资还是家庭投资,是个人享用经营收益还是家庭共同享用经营收益,进而确定债务是以个人财产承担,还是以家庭财产承担,司法实践中
1、办理个体工商户,需要去当地工商局,带齐房产证,如果是出租的话,需要带着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责任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现在基本都是三证合一,如果没有三证合一,需要办理之后,30天之内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带的证件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30天内没有办理,需要缴纳20元罚款。2、办理完税务登记证,如果需要办理银行对公账户,需要带着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如果没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事实:某货物运输车于2017年8月30日在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经营者为袁某。2018年3月,袁某与于某宝财达成口头协议,聘用于某财驾驶其所有的×××牵引车从事交通运输活动,双方约定每月工资为8000元,袁某通过其个人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向于某财支付工资。于某财在工作期间,袁某未给其缴纳社会保险。2019年1月8日0时45分许,于某财驾驶×××/×××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交通
王某与个体工商户A商贸中心长期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王某为A商贸中心供货,李某是A商贸服务中心的经营者。因遇新冠疫情,A商贸中心自2020年2月开始拖欠王某货款,直至2020年8月底经王某多次催要货款,A商贸中心仍以种种理由拖延支付。 无奈之下,王某决定起诉要回货款,可是在起诉时,王某遇到了难题,被告处应当列个体工商户的字号A商贸中心?还是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或者两者全列为被告?
你好,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税,个体工商户纳税采用三种税收制度:查账征收的税款;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征收
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做什么工作的
一、什么是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2、《民法总则》第五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3、所谓“字号”,就是个体工商户的商号,它是经营者的一个外部标志。在“
作者:曾华华,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专利代理师由于法律意识缺乏,许多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出现不一致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有的是亲戚挂名,有的是转让后未办理变更手续,其后果是很多业主无缘无故就成为了“冤大头”。案例:李某于2009年开设一家川菜馆,并办理了营业执照。由于经营面临亏损,无奈之下,李某决定将自己经营的这家餐馆转让给别人。张某闻讯,决定接手该餐
1.经营异常。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体户都是要进行工商年报的,如果没有按时进行工商年报,则会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的还会被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如果经营异常满3年还未移出,还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税务稽查完税情况。如果公司有营业额,但在税务部门没有完税凭证,有欠缴的应缴税款,则会产生滞纳金,如果是个体每月交了定额税,则不存在这个问题。此外就是银行专用账户问题,如果有在银行开立公司专户的
一、个体工商户风险通常情况下,创业人员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其所承担的风险往往是比较小的。不过,在一定程度上,其风险依然存在,主要体现在以下这些方面:1、经营方面的风险主要有:(1)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过度举债的问题,将会承担无限责任。(2)个体户如若不懂得签订合同,也很容易遭受经营风险。因为口说无凭,正是合同文件才能说明问题。(3)资金问题。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金与其个人财产往往较难区分。
对于公司企业而言,在 办理营业执照时能够多证合一,这不仅简化了办证流程、节约时间,而且在以后办事也不必担心遗漏证件而来回奔波。那么对于注册个体户也能“多证合一”。由于个体户的登记事项少于企业,所以个体户在办理营业执照上是“两证整合”,将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合二为一。也就是说,2016年12月1日后在南宁注册个体户只需一张营业执照即可。对于已设立且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户,沿用已有的组织机构代码作为
个体工商户作为一种灵活的经济组织形式,在生活中很常见,比如居民楼周边的小餐馆、小商店、修理店等等。这些中小个体因为业务的需要,往往会雇佣少数员工,但与员工之间只有一纸非正式的合同,有的甚至连合同都没有只存在口头协议。员工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甚至有不少人会认为自己只是个体户的帮工而已,老板只需按时足额向自己支付工资,并无其他责任和义务。那么个体工商户是否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呢?
1、实行法律事务审查建议企业尤其是成立时间不长的中小企业,树立法律风险意识,强化依法管理理念,建立法律专业审查制度,对合同签订、用工制度、履行合同、薪酬待遇、争议处理等进行法律审查,预防并减少法律风险。2、依法及时签订合同【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
有,以后经营出现风险也会牵连到你的,建议不借,而且以后也会关系到你社会福利。因为才相关部门里你就变个体工商户,而不是自然人。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应按照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征免增值税。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五、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
编者按:随着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和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的实施,企业的劳动用工成本越来越大,用工风险也越来越高。近几年来,大量的劳动争议呈不断上升趋势,又由于劳动争议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多,理解认识差异大,非专业人士难以把握。同时劳动争议又多为群体性案件,索赔项目多,如果企业不认真对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司法实践表明,劳动争议案件大多以企业败诉了结。那么,作为企业是否就只能被动
营业执照作为一种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上署名的经营者就需要对它的使用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你用自己的身份办理的营业执照被他人用于非法行为牟利,一旦出现问题,类似负债之类,当事人就要承担经济赔偿甚至刑事责任。所以千万不要把自己的身份证给别人办照。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且从事工商业经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自然人。且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十四条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