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作为一种灵活的经济组织形式,在生活中很常见,比如居民楼周边的小餐馆、小商店、修理店等等。这些中小个体因为业务的需要,往往会雇佣少数员工,但与员工之间只有一纸非正式的合同,有的甚至连合同都没有只存在口头协议。
员工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甚至有不少人会认为自己只是个体户的帮工而已,老板只需按时足额向自己支付工资,并无其他责任和义务。
那么个体工商户是否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呢?
新颁布的《民法总则》第五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劳动法》第二条第一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到“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一条也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需要招用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与招用的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由此,个体工商户是《劳动法》范围内的“用人单位”。
而《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也规定了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义务,其中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以上法律条文均对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进行了规定,明确个体工商户是法定的用人单位主体,理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故有雇员的个体工商户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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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1、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2、住房公积金条例第37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3、住房公积金,和我们的社保是完全两个体系。住房公积金不属于社保的范围,没有社会保障的属性,它更像是我国特色的一个职工互助买房基金。4、为了保障职
个体户是否要为员工缴纳社保需要。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
一、住房公积金是否是国家规定必须为员工缴纳的1、住房公积金是国家规定必须为员工缴纳的,但是用人单位要属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营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范围。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体或以家庭的形式进行经营活动的,是属于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如果有招聘员工的,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经营者应该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这是强制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
员工上班一天,只要在劳动合同期间范围内,公司是需要缴纳员工社保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劳动关系的时间应当实际用工之日起。即,自劳动者到用人单位上班之日起。 劳动者虽然在用人单位处工作的时间很短,哪怕只有一天,在这一天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也成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义务也已经形成,所以用人单位具有社保缴纳的义务。 虽然劳动者上班时间很短,用人单位仍然具有社保缴纳义务,但是劳动者应当承
员工在离职时,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但个人缴纳部分需要离职员工承担
1、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2、住房公积金,和我们的社保是完全两个体系。住房公积金不属于社保的范围,没有社会保障的属性,它更像是我国特色的一个职工互助买房基金
确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即使是员工自愿不参加社保,当遇到社保核查时,用人单位也要补缴社保。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实际入职后,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入职当月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人们说起工作时,经常说起“五险一金”这个词,“五险”是指社会保险,“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众所周知的是,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但对于要不要缴住房公积金却众说纷纭。那么,用人单位是否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呢?一、住房公积金是否应强制缴纳?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社会保险(五险)是必须依法缴纳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
1.国家从2011年7月1日起开始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五险,公积金是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的。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逾期不缴或者少缴的,会被责令限期缴存。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就有规定,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这是具有强制性的。这里的单位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进
社会保险分为五个部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杭州为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是由个人和企业共同缴费,养老保险是省级统筹企业缴纳14%,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是市级统筹一般要求企业缴纳不低于11.5%,个人缴纳2%+4。失业保险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非城镇户口不用缴);工伤企业缴纳0.5%到1.2%,个人不缴费(根据行业工种类型不同而有不同的缴费标准);生育
【法律意见】1、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2、住房公积金条例第37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3、住房公积金,和我们的社保是完全两个体系。住房公积金不属于社保的范围,没有社会保障的属性,它更像是我国特色的一个职工互助买房基金。4、为了保障职
1.国家从2011年7月1日起开始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五险,公积金是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的。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五险一金,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
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就有规定,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这是具有强制性的。这里的单位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进
国家有相关规定企业是必须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但目前仍有大部分企业不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遇到这种情况时,建议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都明确规定,不管是单位办理缴存登记、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是为在职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是每月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都是“应当”办理。“应当”在法律上即为“必须”“强制
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企业应当及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依法缴纳公积金费用。企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
案件总结一、案情阐述申请人梁某某与被申请人某某有限公司因经济补偿等争议一案,向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立案并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人委托代理人闫某某及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黄某某、付某某到庭参加庭审,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如下:一、确认200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8日期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二、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2年3月1日至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