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原告郑某(男,农村非农业户口)与被告吴某(女,城镇户口)于1999年结婚,婚后共同建造了位于玉山县xx村三组二直二层半楼房一栋,共同购买了位于玉山县xxxx号商品房一套(现由吴某居住)。
后因感情破裂,双方于2017年10月9日在该院主持下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事项约定,位于玉山县xx村三组的二直二层半楼房归吴某所有,位于玉山县xxxxxxx号房归郑某所有。
后郑某依据调解协议要求吴某搬离归郑所有的房屋,吴某依据调解书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部门以吴某非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由不予办理。
吴某以自己的房产未取得不动产登记为由,拒绝搬离现居住房,郑某提起返还原物诉讼,请求判令吴某腾退房屋。 【分歧】 本案中,关于城镇居民一方能否依据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取得农村土地上的房屋产权证书,产生了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可以取得该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城镇户口一方不是该经济组织成员,故其无权享有该集体土地使用权,也就无法取得农村土地上的房屋产权证书。
第二种意见认为,行政权不得干预司法权。当事人依据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要求不动产登记部门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部门应予以办理。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夫妻双方在婚续期间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房屋建成始,吴某即已成为该房屋事实上的共有人,这种共有关系非因共有人合议或因法定事由,不得改变。
现夫妻离婚协议房屋归一方所有,未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主持调解达成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部门应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该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虽属集体性质,且现国家对不动产所有权登记是房地一体,但基于土地上的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议房屋归城镇户口一方并无不当,其完全可以取得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处分权。
农村房屋翻建一般不需要办理手续,但在未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翻建的房屋必须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同时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不能建房。不可以,根据《继承法》第3条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遗产,继承人有权利继承。作为城市户口的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去世后留下的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其他财产。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于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的。 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宅基地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因此,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去世后,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男方赌博离婚财产分割时该怎么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男方赌博而导致的离婚,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如果夫妻一方由于赌博而导致离婚,其夫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一般是按照均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但是具体的财产分割,还是应当以实际情况为准,有些特殊的情况,财产分割可能会有所不同。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
需要看你的房屋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如果是婚前就有该房屋,那么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则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 工资、奖金;应当指出,这里面的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财产局一九九O年第一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工资总额包括: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
夫妻双方离婚并对财产进行分割后,一方不肯支付的,如果是协议离婚,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据协议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如果是诉讼离婚,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随着离婚率的不断升高,离婚原因的种类也随之“丰富”了起来。因婚内出轨,婚外生子导致离婚的案件逐年增加。知名婚姻律师易轶就“一方婚外生子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做出了专业解答。首先,我国家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在平均分割,男方和女方一人一半的基础上,结合离婚的原因,是否存在法定过错,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原则下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就是法律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此处的“父母出资”指的是“出全资”。案情简介:女方吴某与男方刘某与2007年8月7日登记结婚,并于2012年9月4日生一子。双方婚后初期的感情尚好,后因家庭琐事经常争吵,夫妻矛盾不断激化。吴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
一、夫妻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标准是怎样的1、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2、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属于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这种行为虽然有悖于情理,但是不作为双方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主要依据。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
一、因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标准是怎样的1、因一方出轨造成夫妻离婚的,并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而无过错的一方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二、离婚出轨证据怎么取证(一)受害方与其和你的配偶吵闹,不如策略一点和他谈谈
一、夫妻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标准是怎样的1、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2、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属于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这种行为虽然有悖于情理,但是不作为双方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主要依据。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
一、离婚财产分割一方重病怎么办1、夫妻离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如果一方病重的,财产按以下情形分割:(1)、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病重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二、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
婚姻关系结束,随之带来的财产问题也需要慎重处理。夫妻双方决定协议解决财产问题时,常常会会订立财产分割协议,那么,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后一方不履行怎么办呢? 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后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协议离婚应是离婚的首选方式。只有无法达成协议时,不得已才会诉至法院。按照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协议离婚须是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主要内容是对离婚财产的分割及补偿、债务的分担和子女的抚养及费
离婚财产分割后房子能过户。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即可。过户需要携带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吴先生向张女士借款200余万元,期满后吴先生并未还款。后张女士发现吴先生、王女士夫妻二人已经协议离婚,吴先生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分给了王女士。张女士认为该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损害自己的债权,将吴先生、王女士夫妻二人诉至法院,要求撤销。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驳回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原告张女士诉称,吴先生与王女士是夫妻关系。吴先生于2011年向张女士借款200余万元,上述借款交付后,吴先
2012年10月19日,知名博主“八掌柜”爆料董洁、潘粤明这对金童玉女分手消息,并指出潘粤明方面说董洁已有新欢。圈中另一知名博主“长春国贸”爆料在今年国庆期间,董洁还与一个神秘男子共同用餐,“两人关系极为暧昧。”10月20日,董洁的经纪人代表董洁发表声明澄清事实:第一,潘粤明嗜赌成性、性情暴躁导致婚姻破裂;第二,潘粤明聘请私人
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因此,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男女平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
双方离婚后,如果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异议或者反悔的,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如果属于自愿离婚的时候办理的各类事项比较简单。但是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那么相关的事项比较严重了,可能有相应的债务纠纷,以及孩子的抚养权的纠纷等等。下面就由小编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新规定是什么(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
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是什么 最新夫妻离婚财产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