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翻建一般不需要办理手续,但在未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翻建的房屋必须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同时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不能建房。不可以,根据《继承法》第3条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遗产,继承人有权利继承。作为城市户口的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去世后留下的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其他财产。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于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的。 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宅基地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因此,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去世后,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农村继承的房屋能翻建吗继承农村的房屋是可以翻建的,但翻建房屋是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并且符合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如果不符合规定的,就是属于违法的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七条规定: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规定: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法律分析:可以迁回父母处。但是当事人要迁回原籍,必须要有当地村(居委会)同意当事人迁回的证明,然后去派出所办理。如果在当地有房产,也可以直接迁回。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
合同当然无效,只是事隔16年,早过了诉讼期限了。法院不一定受理此案。
不可以的。目前,“非转农”户口迁移条件:⑴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⑵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⑶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⑷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⑸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现要求“非转农”的,如
城镇户口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屋,宅基地使用权符合如下情形,可以办理宅基地使用权手续。否则无法办理。只能继承房产。《山东省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因买卖、继承、赠与房屋而发生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的,买房户、继承人、被赠与人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之一的,可依法办理宅基地用地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按本办法第十八、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一)农村村民因
【案情】 原告郑某(男,农村非农业户口)与被告吴某(女,城镇户口)于1999年结婚,婚后共同建造了位于玉山县xx村三组二直二层半楼房一栋,共同购买了位于玉山县xxxx号商品房一套(现由吴某居住)。后因感情破裂,双方于2017年10月9日在该院主持下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事项约定,位于玉山县xx村三组的二直二层半楼房归吴某所有,位于玉山县xxxxxxx号房归郑某所有。后郑某依据调解协
当事人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未果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若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通常信用卡逾期不还将会面临民事法律责任,如承担逾期利息、违约金等,或者被起诉,影响征信。建议及时与对方协商,表明情况,及时筹款清偿债务。如遇信用卡诈骗和盗刷,建议保留证据拨打110或到当地派出所报警。更多复杂的信用卡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土地为集体所有,房屋为合法所有权人所有。
案例一:王老伯为某村村民,在村里有宅基地一处,地上有北房三间。王老伯有一好友李某(城镇户籍),常到村里看望王老伯,并对王老伯在乡间的田园生活表示十分向往。多年后,王老伯订立遗嘱,将其在村里的宅院和北房三间在其去世后赠与给李某。那么,李某可否依据遗赠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法律允许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出租给别人做生意吗?可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
1、法院可以拍卖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一般情况是不可以买卖,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不可以卖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2、如果是宅基地权属纠纷,应该先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的决定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方可行政诉讼,应到县级人民法院。若是宅基地权属清楚、可以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法判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因他人翻建而当然属于翻建者所有! 【裁判要旨】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房屋所有权一般要依附于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即便涉案房屋由他人出资翻建,也不能当然属于翻建者所有。 【裁判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9)最高法行申14151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周
在郊野乡村经营一处“世外桃源”,是不少城里人所向往的,然而以往上海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能开农家乐,不允许作为企业住所,相关企业因此无法登记注册。市工商局昨天对外发布的《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却打开了条大口子,规定经利害关系人同意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文件,在不改变原有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登记为企业住所。以前政策限制,只能注册为个体户,后来为给员工交社保,只
一、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明确规定公民所有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法律对于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无限制,故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可以由城市户口的继承人继承。二、因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身份性,流转的限制性,且宅基地使用权以户为单位分配,所以,没有建房或原房倒塌后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土资源部1995年5月颁布)第四十九条: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
可以迁回农村。只要满足条件的,和普通迁移户口流程是一样的。但是双方在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户口迁移问题,应该本着协商解决的原则进行。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起诉方必须能够证明,孩子的户口随其迁移,对孩子有利。因为没有任何规定,双方在离婚后,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利将孩子的户口迁出。双方虽然离婚,但是双方作为孩子合法监护人的身份是无法改变的。所以,作为孩子的监护人都有抚养和教育孩
如果老人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你可以拒绝赡养老人。但父母给谁钱是个人意愿,而赡养老人属于法定义务。
城市户口可以迁回农村,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条件: 1、父母还是居住在农村,任一方为农村户口,子女可以将户口迁回。 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农村户口,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者提供相关证件后,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农村。 3、户口已经迁出,但事实上还生活在农村,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在对方与当事人的子女之间不存在父(母)子(女)关系,或者对方同意当事人的子女户口迁回的前提下,带上相关的户籍证件和身份证明材料,前往对方辖区派出所销户,再带上销户证明及其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证件前往当事人辖区派出所进行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