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级法院的判决如何抗诉
如果是民事判决书,中级法院是一审法院的,不服向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如果中级法院是二审法院的,不服向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如果是刑事判决书,中级法院是一审法院的,公诉案件的,被告人不服向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害人不服向的申请检察院抗诉。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不服向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如果中级法院是二审法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一十八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自己不服的话,一般来说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于刑事案件来说的话,如果服一般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害人不服的话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抗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法律意见】如果对法院二审判决仍然不服,你可以进行申诉,总的来说你有以下几种解决办法:1、法院系统内部进行申诉。首先向做出终审判决的法院进行申诉,请求重审,不过根据你说得情况,这种成功的可能性比较小了。其次你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的信访部门进行申诉控告,也就是向省高院的信访办寄送你的材料,反映你的问题,这样有一定的可行性,因为法院的信访部门还是有一定作用的。而且你不仅可以对你的案子进行申诉,还可以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可以直接向省高院递交再审申请。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对一审法院的判决和决裁定不服怎么办
1、应当在向中级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即高级人民法院;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上诉的提起】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再审理由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
《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行政机关有行政强制权情况下能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未直接规定,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二审的判决出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情形之一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请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判监督。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1.外国法院所在国与我国有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有互惠关系。 2.当事人(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请,或者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互惠关系,向我国法院提出了请求,没有当事人的申请或者外国法院的请求,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去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 3.该判决、裁定的承认和执行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
1、中级人民法院为一审法院的。这个时候做出的判决是一审判决。那么,当事人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至高级人民法院,请求高院作出二审判决。2、如果中级人民法院为二审法院的。这个时候做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那么判决作出后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向中院或是高院;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1、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
第一,一审判决有异议。我国的司法制度实行两审终审制度,特殊案件除外,例如选民资格案件; 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宣告婚姻无效便是一审终审。所以,一审法院此时的判决并未生效,若对于判决有争议,可以直接提起上诉。上诉必然启动二审程序。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
没有法律效力。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加盖公章。如没有加盖,则说明尚未签发,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不遵守。以上便是法院的判决没有加盖公章后果如何的相关内容
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四个步骤,民事案件申请行政复议的步骤如下:一、申请1、申请时效。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2、申请条件。(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判决结果公开的
未公证的遗嘱在遗产继承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以由一名或者数名继承人将另外的一名或者数名继承人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来确认遗嘱的法律效力。 相关知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 (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 最可靠的证据。 (二)自
关于法院对开庭后的答辩状如何处理的问题回答如下一、在理论上,一般答辩期限为自民事起诉状向被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这里的15日,并非是指工作日,包括节假日,节假日答辩期限不顺延。另外。法律规定口头答辩也行。二、在实践中,就看法院给被告送达民事诉状时,有无给被告下发举证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如果下达了前述两个法律文书,最好还是在15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一般情况下,开庭时,原告宣读完诉状后,法官会告知被
一、法院判决、裁定有错误时的处理办法是:1、各级法院发现本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存在错误时,并且认为需要再次审理,应当将此提交给审判委员会讨论来做定夺。民事诉讼法中允许法院对本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出现错误时进行纠正,,所以各级法院可以中止原来的判决的执行,然后重新组成新的合议庭进行再审。2、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地方各级法院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时,有权利提审或者指定下级的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如果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可以司法拘留。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情节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按此罪量刑处罚
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法律具体规定如下:一般情况下,精神病患者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
已经辞职的公职人员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有违法行为的,不再给予政务处分,但是可以对其立案调查;依法应当予以降级、撤职、开除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对其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依法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依法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依法上缴国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