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各单位应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自1月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调整为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
(三)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调整为10750元。领取最低工资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威海市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确定。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职工本人和单位分别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不低于8%,最高不高于12%。一个缴存单位必须执行同一缴存比例,并为所有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有条件的单位应为职工逐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职工本人和单位的缴存比例最高不能超过各12%。
(三)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原则不低于5%),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
三、调整方式
各单位申报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开通单位网上业务的单位,登陆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进行调整,具体规定详见《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管理规定》。
(二)未开通单位网上业务的单位,仍然到管理中心各服务厅办理调整基数和比例的手续。
为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单位办事成本,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已于1月上线,有条件的单位应尽快开通。
四、有关调整要求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原则上每年只能调整一次。各缴存单位可根据实际在3月或者7月进行调整。
(二)各缴存单位调整基数时应提供:
1.《威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汇缴清册》或到管理中心各服务厅拷贝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变更表》(单位盖章)一式二份;
2.单位所有人员12月份工资发放明细表,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缴存基数后返回单位。网上申报的单位应于网上操作完成后10日内送审。
(三)各缴存单位在调整基数和比例的同时,应对已在管理中心留存的单位基础信息和职工基础信息进行核对和修改。
(四)各缴存单位在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应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法律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应对身边的一些事情,如果你还有一些其他的想了解的知识,欢迎来找律师进行咨询。
住房公积金年度为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可以为1月1日至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每年核定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上限住房公积
一、缴存比例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各为10%,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个人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各为8%--12%。二、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月工资总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住房公积金封顶基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适时调整。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本市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包括劳动人事代理职工、劳务派遣职工)。二、调整内容(一)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
缴存比例重庆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重庆单位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15%;缴存对象:所有在渝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不论隶属关系,凡已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均应按此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原未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按调整后的比例执行。企业职工包括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均在本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上限12754,缴存基数下限1250;缴存额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据统计,我市市直(含武陵区)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291元。按照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规定,我市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9873元(3291×3倍=9873元),按最高不得超过月缴存基数12%的比例计算,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均不得超过1185元(9873×12%=1185元),即月缴存总额不得超过237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方法》(洛阳管委〔2008〕2号)规定,洛阳市对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情况如下:一、缴存基数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为准。工资总额包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
一、调整对象2016年6月30日前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二、调整内容1.缴存基数的计算口径2016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5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项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除以发放工资的月数。2.缴存基数的上下限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上限为18100元;月缴存基数的下限(与2015年度
一、缴存比例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缴存单位,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本规定暂按两年执行。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企业,可在5%-12%之间自主选择。企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须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同意,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实施。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
一、缴存比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标准为12%。非供给的单位,可在5%至12%范围内在度确定一个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缴存基数(一)缴存基数上限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为25,576.00元。(二)缴存基数下限,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下限分别为:一类区为1,670.00元,适用于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和安宁市、嵩明县;二类区为1,500.00元,适用于昆明市所辖
陕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为参加工作第二个月当月工资,新调入职工为调入单位发放的当月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的统计项目计算。2、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不高于12%。具体缴存比例由管委会根据本地实际拟订,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3、管委会应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住房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口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组成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及《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2021)》相关规定进行核定,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
2018年7月1日起,深圳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今年的缴存基数下限为2030元,比去年的1808元增加222元,上限为33765元,比上年增加3494元。一、调整内容(一)自2018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8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18年度全市在岗
一、厦门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出炉缴存比例1.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缴存基数1.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且不得高于26317元 ,不得低于1800元 。2.1月1日(含)后新参加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社保缴纳基数一样吗住房公积金和社保属于不同的用途,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与社保的基数存在差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社保基数查询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数,并发布最新的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一般而言,企
烟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及补缴1、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相关法规核定。新增员工按其当月工资总额计算。最高和最低缴存基数以中心每年对外公布的为准。缴存基数应每年核定一次,单位可根据实际每年在1月或7月进行调整,其中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缴存基数需四舍五入,保留到元。为维护职工符合相关
南京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2015年6月25日,针对2015年6月30日前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职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15年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的通知》规定,2015年度缴存基数为2014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14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1820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2015年7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
住房公积金个人的缴纳比例是多少公司和个人缴纳按照1:1缴纳,缴存单位可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文》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
一、社保缴费基数是怎么来的?社保缴费基数由上一年的本市社平工资计算而来,从而得出社保缴费工资基数就是——8467元二、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理解?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社保基数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北京市社保中心公布的本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为:最高为25401元,最低为3387元如果月收入超过为25401元,缴费基数按25401元计算低于3387元的,缴费基数
浙江社保缴费基数1、企业职工五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从原来的2419元调整为2586元,上限从原来的12093元调整为12929元。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五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038元,上限为11128元。3、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为统一基数4031元;4、失业保险、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为统一基数2419元;5、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范围为2419至12093元。浙江社保缴费比例1、养老保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标准1.单位缴纳员工工资总额的20%;2.个人缴纳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3.个人缴纳的8%的数额建立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1.个人工资>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工资基数;2.个人工资<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部分不计入工资基数;3.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