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单位:建设部 执行日期:2001-08-15 颁布日期:2001-08-15 文号:令第57号 时效性:现已失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人(以下
一、农村房屋初始登记需要的材料房屋初始登记是指新建房屋申请人,或原有但未进行过登记的房屋申请人原始取得所有权而进行的登记。那么,农村房屋初始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哪些情形需要变更登记?农村房屋初始登记需要的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申请人属于房屋
房屋登记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具体如下所述: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
当我们拥有房屋的时候,第一件事是为了登记房屋的产权,因此才能够资格证明我们的所有权,那么房屋权属登记证明是什么意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权属登记证明是什么意思 房屋所有权证明书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
在现实生活中,房屋权属登记是用来证明房屋所有权人是谁的,那么房屋权属登记证明在哪里开?房产权属登记是什么意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房屋权属登记证明在哪里开 一般均在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开具,携带身份证即可。 建议进一步咨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 房屋产权一般是通过房屋权属证书来证明持有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
一、宅基地是什么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二、农村宅基地登记管理办法(一)抓紧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地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抓紧编制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
房屋权属登记错误怎么赔偿(一)房屋权属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一般而言,追究错误登记申请人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应当具备以下四个要件。第一,登记申请人通过虚假、欺骗等手段实施了登记申请行为。即登记申请人通过该虚假登记行为,造成了登记权利人与实际权利人不符。第二,登记申请人主观上具有过错。登记申请人必须具有主观恶意,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该行为会造成他人财产损害。如果申请人善意无过失,不知该行为会侵害他人财产权而
房屋权属登记证明的办理程序为:当事人能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查询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填好申请材料进行登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为加强轨道交通运营及其相关活动管理,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乘客合法权益,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体要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遵循以人民为中心原则,建立管理机制、明确运营要求、加强运营安全、提升服务品质、强化应急处置,确保1号线柯桥段规范运营、安全运营,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便捷
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征收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建设项目业主),均应按本办法规定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是指由政府依法征收用于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专项费用。第三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7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婚姻登记,是指结婚、复婚和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在本省内结婚、复婚、离婚的,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申请婚姻登记的一方当事人是外国人、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的,分别按照国家的有关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加强税源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
房屋权属登记中涉及面积测绘问题如何处理 (1)申请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时,应提交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房屋权利人、房屋权利申请人在申请房屋权属登记前,应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屋面积测量。根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房产测绘单位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的质量负责。 (2)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权利申请人持有经测绘服务大厅公示的测绘单位实测的房屋面积测绘成果申请权属登记的,市、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应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派出所外国人住宿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8-01-01 颁布日期:2007-10-31 文号:公通字[2007]6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执业药师注册登记管理办法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4-11-18 颁布日期:1994-11-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二000年七月六日 第一条为加强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土地房产抵押登记管理,保障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以特区范围内依法可以抵押的土地房产进行抵押登记的,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抵押人,是指将其合法的土地房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
您好,土地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如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单独抵押,也可采用其他资产抵(质)押、保证担保等组合担保方式。自然人客户采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单独抵押的,鼓励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法人客户采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单独抵押的,应要求其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该名称的登记注册适用本办法。第八条 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一、个体户起不起名都行根据这一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可以使用名称,也可以不使用名称。但是,如果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只准使用一个名称,且必须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核准登记后才能使用;二、经营者姓名可用作个体户字号个体工商户名称由
一、什么是房屋权属登记 依据我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房屋权属登记有6类: 1、初始登记:新建房屋竣工后,权利人申请初始登记; 2、转移登记: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调拨、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成立法
(2011年9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6号公布,根据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公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规范个体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