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诉讼争议的土地和房屋是在原告的原集体土地范围内,原告是该房产的用地权人,对土地拥有使用、收益权,且原告是广州市南洲街三滘经济联合社(原登记的土地和房屋权属人广州市南洲街三滘经济发展公司)的下属单位,显然,该争议房产发生变更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原告的重大利益,现房产被登记到第三人名下,故作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可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之规定,被告是在2003年10月9日核发涉案《房地产权证》,原告于2015年3月3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未超过法定的起诉时效,被告认为原告的起诉已超过时效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由于原告所处的行政区域进行了城中村改制,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转为城镇居住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为国家所有。
因此对改制后的原农村集体房屋,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进行统一的权属总登记。诉争房屋的用地人是原告,房屋原登记在广州市南洲街三滘经济发展公司名下,在办理该房屋变更登记时,第三人所持其为广州市南洲街三滘经济发展公司主体变更的证明文件实为虚假,第三人在本案诉讼亦陈述以虚假事实瞒骗了被告取得该房产登记,对此,责任不在被告。
第三人申请房屋登记时并不具备房地产登记的申请人必须是房地产的权利人的法定资格,已构成当事人在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采取非法手段以获准登记的情形,根据房地产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国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以虚报、瞒报房屋权属情况等手段非法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其登记行为归于无效,被告应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
经查,根据相关的证据和事实,被告核发的粤房地证字第××号《房地产权证》,属于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依法应予撤销。
你好,不存在违法行为
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也是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一种违法行为。居民身份证是公民依法取得和用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规定,除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为了切实保障居民身份证不受非法扣押,居民身份证法将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列入违法行为,行为人只要非法扣押了他人居民身份证,即构成违法行为。所谓“非法扣押”他人居
如果房屋顶层漏水是由于房屋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那么起诉对象为开发公司。 另外,如果渗漏既有开发商建造房屋的质量问题,又有渗漏受害人和其相邻关系人装修不当的原因,则应相应减轻开发商的责任并让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主要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犯罪客体是公民的居住自由。犯罪对象是他人居住的住宅。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3)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误入他人住宅,以及有正当理由虽未经住宅主人允许而进入他人住宅的,不构成本罪。 (4)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您好!中介费是在进行买房、租房、相亲等行为时,中介等向客户提供中间代理服务的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取的合理费用。 一般情况下租赁的话双方各收半个月租金支付与第三方,买卖的话 , 一般收取总房款的 2%, 买卖双方各1%,实际交易时买卖双方可协商各自支付的比例。 房屋中介中介费收费标准 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用要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按收费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发票,依法纳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
对房子质量有异议可以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最好是先找开发商协商解决,最后也可以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哪些情况可减免房屋契税买房时减免契税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1、本市城镇居民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售后公房,首次转让并在一年内买进一套房屋可以减免相应的契税。2、动拆迁属于货币补偿(动拆迁在前、购房在后),根据动拆迁协议上的动拆迁补偿款可以减免相应的契税。二、房屋买卖税费如何计算房屋买卖税如何计算是许多购房者关注的问题,本文主要分析了房屋买卖税的计算公式,并结合具体的数据例子进行分析计算。购房者可根据下
非法侵占他人房屋立案标准是未经房屋主人同意擅自强闯他人住宅,并拒不退出的行为。非法侵占住宅赔偿标准是根据实际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失为准的。 一、非法侵占他人房屋立案标准 非法侵占他人房屋立案标准是,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是经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仍拒不退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诉。 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农村房屋确权后是永久性的吗?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没有有效期的,但并不意味着是永久的。毕竟,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农民朋友对其只有使用权,且还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农村房屋确权,确定的是农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农村房屋的确定必须满足相关的规定: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且不能超过规定的面积。具体的宅基地面积规定,以当时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为准;2、农村村民符合规定的分户建房
一、哪些情况可减免房屋契税买房时减免契税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1、本市城镇居民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售后公房,首次转让并在一年内买进一套房屋可以减免相应的契税。2、动拆迁属于货币补偿(动拆迁在前、购房在后),根据动拆迁协议上的动拆迁补偿款可以减免相应的契税。二、房屋买卖税费如何计算房屋买卖税如何计算是许多购房者关注的问题,本文主要分析了房屋买卖税的计算公式,并结合具体的数据例子进行分析计算。购房者可根据下
房屋权属的意思是指房屋的居住权、房屋的支配权、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及房屋的他项权统一的归属。房产权属纠纷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和解处理,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关于房屋权属是哪些意思房产权属纠纷如何处理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一、非农户口能否获得房屋拆迁补偿对房屋进行拆迁时,拆迁补偿和户籍没有关系的,拆迁房屋是给予房屋所有人经济补偿,不是农业户口,但房屋是合法取得的,房屋所有人就有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
农村房屋什么情况下属于违章建筑 1、在农用地上建造的建筑物。顾名思义,所谓“农用地”就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在未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前,擅自在农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明确为相关法律所禁止,属于违法建筑。2、在农村建设用地上建造房屋,农村建设用地包括村民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用地。(1)、非本村村民或者非本村村办
下列条件下安置房屋合同无效: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3、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虚假合同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分析房地产权属是指房地产产权在主题上的归属状态,即房地产产权归属。房地产产权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使用权和房地产抵押权五种。另外,房屋如果以产权性质作为划分依据,可以划分为国有房产、直管房产、自管房产、集体所有房产、私有(自有)房产等类型。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房屋登记机构的房屋登记行为以及与查询、复制登记
非法租赁房屋怎么处罚依据我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人非法出租房屋的,由房屋产管部门进行处罚,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1-3倍罚款,但不超过三万。《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可以。在取得了新房产证后,可以凭房产证一次提取到房产证出证日期当月账户内的余额(且不得超过房屋价格),需在自出证日期起一年内办理提取。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在什么情况下,《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会被撤销依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时,行政机关或者法院作出撤销决定或者裁定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就会被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签了购房合同就有房屋所有权吗《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那签了合同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吗?答案是否定的,也就是说只要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即使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甚至付清了房款交付了房屋,也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虽然如此,如果签订了的合同合法的,合同生效,但是房屋所有权的变动要在登记之后才能发生效力。至于办理
、买卖合同欺诈的情形:1、假冒合同主体进行欺诈在生活实践中,犯罪分子往往本身不具备成为买卖合同卖方主体或买方主体的资格,而利用种种手段掩盖或隐蔽其真实身份,制造假象,使被害当事人与之签约,以达到获取不法得利的目的。2、利用被欺诈方心理进行欺诈这种形式的欺诈往往出现在即时结清的买卖合同中,犯罪分子抓住被欺诈方某些心理进行欺诈,犯罪分子往往将几种手法同时使用,使被害方上当受骗,而事后无法找到诈骗方,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