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部分公司突然制定了许多苛刻的规定(如,休息上厕所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允许请假提前回老家过新年等),员工一旦违反规定将面临严重罚款,这是什么原因?
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让员工自动离职,得不到经济补偿金!
由于劳动者在公司贡献多年,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能得到经济补偿金:
工作年限*平均工资
(举例:何先生连续在一家公司工作10年,他能得到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很多劳动者不知道自己应得的经济补偿金,就被公司人事劝了自离,这将什么也得不到。更有甚者,劳动者知道自己有经济补偿金,但被公司突然算了旷工,或者被压低了工资,这导致劳动者只能得很少的经济补偿金或者什么也得不到。
现根据以往接到的劳务纠纷案件,总结公司方常见的让员工自动离职的手段,如下:
1、【假装辞退】公司口头辞退员工,声称办理好手续当天能结算工资。其实,公司是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在法律事实上,员工属于自动离职,得不到经济补偿金。
若是辞退,员工仍然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2、【搬迁换工牌】市内搬迁没有经济补偿,市外搬迁有经济补偿。部分公司搬迁至市外却否认,声称搬到深圳市其他区,让员工到分公司换工牌上班。
其实,所谓“分公司”与原公司无任何关系,员工一旦换工牌上班,工作年限清零,得不到经济补偿金。
3、【公司换名字重签合同】公司声称因更改公司名字需重签合同,但只要公司主体不变是不需重签合同,可以沿用旧合同。因此,公司声称重签合同已经是换了一家公司,工作年限清零,得不到经济补偿金。
4、【请假/休假变旷工】员工向上级请假后,得到批准就能休假。但公司事后以员工旷工为由辞退员工。这是因为员工请假时是面对面或者电话沟通,没有证据证明是请假,无法举证。
而公司以旷工为由辞退员工是不用给经济补偿。所以,请假一定要拿到书面批准文件,自己保存好一份。
5、【侮辱性调岗】公司将技术人员、文员调岗至装配岗或清洁工,企图让员工自离,不用给员工经济补偿金。
6、【春节不允许请假】公司公告春节前不允许提前请假回老家,员工请假不批准,若员工不上班便算旷工。员工旷工3天,公司辞退不用给经济补偿。
7、【撤掉部门】公司以运营不佳撤掉部门,声称会安排部门员工到其他部门工作,但长达一星期至一个月都没安排工作,员工只能领着底薪在公司待着。
公司目的是逼着员工自离,至少拉低员工的平均工资,这将大大降低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甚至没有。
8、【不允许加班】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或者搬迁,不想因辞退员工而付出一大笔经济补偿金。公司会先劝说员工离职,若果员工不愿意就不让员工加班,员工每月只能拿底薪。
因为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员工平均工资算的,这间接降低了员工的经济补偿金。
9、【现金给工资】结算工资方式有银行/微信转账和现金给付。部分公司用现金给工资,员工又没有工资条,将很难证明平均工资是多少钱,就无法计算经济补偿金,这增加了员工索要经济补偿的难度。
引用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标准,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为标准,其中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此中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基本工资通常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设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
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扣伙食费、房租费等,劳动者实际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而不是以基本工资、实发工资为基数。基本工资仅仅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显然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而实发工资并不能真实体现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比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都可导致实发工资低于劳动者实际的工资,显然也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八十、用人单位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搬迁,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由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向深圳市行政区域外搬迁,劳动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
临近春节,部分公司突然制定了许多苛刻的规定(如,休息上厕所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允许请假提前回老家过新年等),员工一旦违反规定将面临严重罚款,这是什么原因?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让员工自动离职,得不到经济补偿金!由于劳动者在公司贡献多年,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平均工资(举例:何先生连续在一家公司工作10年,他能得到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很多劳动者不知道
领导逼员工主动离职的10大套路,还是知道一点好在职场上,当一些员工需要被辞退时,领导会用很多的办法,逼迫员工主动的离职,因为如果员工不主动的离职,企业会付出很高的成本和代价,领导常用的套路有以下十个,如果你在职场上混,还是要知道一点的好,别到时候用到了你身上,你一无所知。【1】恶性竞争法——恶性竞争法就是制定一些竞争的规则,在这个规则里面,设计有淘汰的机制,利用这种机制通过恶性竞争的方式让员工主动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公司强逼员工减薪变相逼员工离职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为由被迫辞职,这样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
你好,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您好,这个一般是不会作废的,但是对于没有完成的拆迁工作,政府的处理办法还是要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单位变相辞退员工,那么员工是根据法律规定来维护本人的利益,在员工本人没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下,单位不得随意克扣拖欠员工工资,也不得随意更换工作。否则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在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公司担任员工必然构成犯罪吗?答案是否定的。我们首先看一份无罪判决。审理法院: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案 号: (2013)青刑初字第514号案件类型: 刑事案 由: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裁判日期: 2014-09-05被告人孙某某,女,1981年2月25日出生于吉林省长春市,汉族,大学本科,公司财务负责人。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2年9月9日被南宁市公安局刑事拘
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调整劳动工作岗位,也不能随意降低其工资报酬。能否调整劳动者的工作,要区分下列情况进行处理:1、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岗位及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及工资报酬的,需要取得劳动者同意,否则,不得调整。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具体工作岗位,或者劳动者不胜任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为其调整岗位及工资报酬。劳动者不同意调整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现实中出现的用人单位任意调整劳动者
临近年底,很多公司发生组织架构调整或大规模的裁员,员工要么被无故辞退或被迫离职,难道员工只能被动接受吗?其实在这些事件发生之前往往会有小信号,今天我们一起来说说企业常见裁员或员工被迫离职的几个预警,以及法律对企业裁员有什么样的法律规定。一、企业常见裁员或员工被迫离职的几个预警1、无偿占用员工时间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超过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企业
01、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员工 我国宪法和法律一贯重视对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所谓孕期,是指妇女怀孕期间。产期,是指妇女生育期间,产假一般为九十天。哺乳期,是指从婴儿
《劳动法》员工自动离职的规定如下:《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一、1、劳动者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 2、劳动者依法提起申请的离职,用人单位应在离职日开具离职证明,办理离职相关手续,并结清工资; 3、劳动者如果因工作交接未完成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了,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按比例扣款,扣除全部工资违法; 4、发生争议了,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造成损失的举证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充足理由证明劳动者交接
员工如果由于个人原因而自动辞职的,没有补偿金;如果是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其工资或者降低劳动合同条件来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等情形而辞职的,则有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
《劳动法》员工自动离职的规定如下:《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1、进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可行性研究,涉及到政策的允许程度;对企业预期激励效果的评价;财务计划;股东的意愿统一等。2、对企业进行全面的价值评估。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到所有权的变化,因此合理的公正的价值评估对于计划的双方员工和企业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企业价值高估,显然员工不会愿意购买;而企业价值低估,则损害企业所有者的利益,在我国主要表现为国有资产的流失。3、聘请专业咨询顾问机构参与计划的制定。我国企业
一、公司强迫员工自动离职是不是合法不合法。公司侵犯劳动者权益,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单方面调整劳动者岗位,降低劳动者待遇,强迫员工辞职,是违法的。如果员工认为公司的非法安排或不合理待遇,员工可以拒绝接受,也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但要及时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员工档案离职后,劳动者可以发送调档函给用人单位提取档案,用人单位依法给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可以将档案转移到当地的人力资源中心或者人才市场。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
一些公司为了省事,一般不要求员工在考勤表、工资单上签字确认,殊不知省了这点小细节却容易引来大麻烦,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就会各执一词,而法庭则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背景】劳动者刘先生跳槽后,以原工作单位拖欠其加班工资、未休带薪年假为由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关裁决支持刘先生请求后,单位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其无需支付刘先生加班工资、未休年假工资6000余元。庭审中,单位称刘先生确实曾经加过班,但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