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企业裁员或迫使员工自动离职常见的几个手段及相关法律规定

问题描述

企业裁员或迫使员工自动离职常见的几个手段及相关法律规定
1个回答

临近年底,很多公司发生组织架构调整或大规模的裁员,员工要么被无故辞退或被迫离职,难道员工只能被动接受吗?其实在这些事件发生之前往往会有小信号,今天我们一起来说说企业常见裁员或员工被迫离职的几个预警,以及法律对企业裁员有什么样的法律规定。

一、企业常见裁员或员工被迫离职的几个预警

1、无偿占用员工时间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超过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企业应付加班工资。

不过,有些公司则利用员工休息或下班时间,进行无薪教育训练,如军训、做操、开早会,无偿占用员工时间,令一些无法忍受该做法的员工选择自动辞职。

2、胡乱调岗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单方将劳动者调离,改变工作地点,实际上是一种单方变更合同的行为。

用人单位只有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才能对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的调整。

但有的企业不顾员工的专业、知识所能胜任的工作,调离原来熟悉的岗位,以迫使员工自动辞职。而企业的这种做法,需承担相应责任。

3、擅自减少员工收入或福利待遇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盈利减少的情况下,某些公司便借故减少员工当月收入,或撤销公司原有福利,令员工不满致自动辞职,已达到裁员目的。

4、无薪长假或无薪调休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另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能调休;而对于法定休息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劳动者在同等时间补休;未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如若用人单位无故给员工放无薪长假,或无薪调休,实际上侵害了劳动者的工资利益。

5、纪律考核动辄记大过、处分

职场上犯错不可避免,但有些公司不论员工犯错后果严重与否,动辄根据所谓公司规章制度记员工大过,进行不合理处分,如扣工资、扣奖金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企业裁员有哪些明确的法律相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XX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什么是经济性裁员?需满足哪些条件?

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这里的“报告‘仅指说明,无批准的含义。”

优先录用“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有两个,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以实行经济性裁员:

一是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法定整顿期间”指的是企业为了恢复清偿债务的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行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的一种再建型破产制度。

如企业经营不善,难以清偿到期债务,就可能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如企业只是遇到暂时的困难,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就可以恢复清偿能力,则企业可以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由法院宣布进入整顿期。

在我国整顿由被申请破产企业的裁员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负责主持。如整顿期限结束,企业仍不能清偿债务,则由法院宣告企业破产。

“进入法定整顿期间”说明企业经营十分困难。

二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

裁员是集中的辞退员工,所以某些与个别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不在适用。同时由于裁员往往牵涉面较大,因此在程序上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由于裁员是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劳动者没有过错,因此如果劳动者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就不得被裁减: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了解了企业裁员的惯用伎俩,作为劳动者我们可以提前警觉做好防范。而且裁员并不是企业说了算,如果企业裁员不满足国家规定的裁员条件,劳动者可以采用劳动仲裁手段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