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业委会主任是在业主大会上投票产生。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业主委员会委员不能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7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票指选民或选举人用以表示自己赞成或反对候选人的选举文件。通常由负责选举事务的机构统一制定。选票须按一定程序计算,以确定当选人。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如下:1、由业主委员大会选举产生;2、人数为5至11人;3、业主委员会委员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业主;4、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 遵守国
你已经构成犯罪了,因此最好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然后把钱退给别人,这样的话,法院可能根据你的表现酌情减轻刑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小区业委会的成立需由五名以上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审议表决章程与管理规约,点票宣布结果。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
你好,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建议法院诉讼。
小区业委会的人数应为单数,在小区总户数的2%左右合适,在此基础上增加一名或者减少一名,选出单数。小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推选代表,集中选举而产生。
1、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2、工作经费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3、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4、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
最近有当事人咨询小区的业委员成员中有多名已经不是小区的业主了,能否再作为小区业委会成员行使权利和义务呢?答案是当然不能,但很多人又不清楚如果重新选举业委会成员的流程和法律依据,以及如果自己作为小区业主想当选为委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在此许律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知道规则》做了以下整理,供有需要的当事人参考! 一、业委会委员的法律要求:业主委员会
无权。其无权自行决定收取任何费用。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七
您好,您这不是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当地水利局或者供水公司。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居委会无权直接指定候选人,否则程序违法。
如果涉及的是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可以召集业主大会,重新成立业委会
向公安机关报案,业委会工作人员涉嫌职务侵占。
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直接向物业公司发函,要求物业公司离开,并于收到函之日一个月内办理交接手续,物业费自物业公司收到函之日停止缴纳,详情建议面询律师
你好,入住不足的话不影响选举,只要是投票程序符合《民法典》关于选举业委会程序的规定就可以。有问题可以具体沟通。
业委会选举人数规定是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全体业主行使物业管理权力的常设机构,业主委员会委员按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中各方代表的比例选举产生。
业委会选举是差额选举。选举时,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或者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而后进行正式选举。
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住房补贴属于用人单位福利,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补贴,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自行解决住房问题。其发放对象是各单位的无房职工和未达到其职级所对应面积标准的职工,补贴额等于每平米补贴额乘以面积。法律依据:《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购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及使用办法》第六条 单位应按规定核定职工按月发放的购房补贴。每月发放工资日后五日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