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登记1
(2015)珠香法民三初字第1095号
【案情简介】
2006年9月9日,原、被告购买1902房,合同总价821608元。被告向华发公司交付定金20000元。2006年9月27日,原告按华发公司要求向户名为卢根光的澳门中国银行账户汇款港币778260元。
2007年9月21日,珠海市房产登记中心向原、被告出具1902房的房地产权证,原、被告双方按份共有1902房,其中原告占30%份额,被告占70%份额。
原告常年居住美国,1902房主要由被告居住。原告于2015年6月5日起诉来院,要求分割按份共有的上述房产。
【判决结果】
原、被告共同出资购买案涉房产,并对房屋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房地产权证书明确载明该房由原、被告按份共有,原告占30%份额,被告占70%份额。
原、被告对共有的房产按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基于赠与2
案号 (2015)南民一民初字第302号
【案情简介】
毛某与刘某于2013年登记结婚,毛某的父母在其婚前给毛某购置一处房产,登记在毛某名下,婚后毛某主动将该房产的一半所有权赠与给被告,并申请了变更登记。
后二人感情破裂,毛某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产。
【判决结果】
法院准予毛某和刘某离婚,涉案房产虽系毛某婚前购买,但原告已将其中的建筑面积29.28平方米的产权赠与刘某,赠与行为完成,该房由原、被告按份共有,因此各享有建筑面积29.28平方米的产权。
基于购买3
案号 (2015)昌民初字第02873号
【案情简介】
2013年11月27日,原告林某是通过司法拍卖程序购买了北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某号房屋99%的产权份额,该房屋另1%的份额由被告王某占有。
现原告林某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判决结果】
本案中,林某与王某对于涉案房屋系按份共有关系。现林某提出分割共有房屋的请求,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综合考虑诉争房屋现由林某使用并且林玉洁占99%的份额,本院认为该房屋归林某所有为宜;由于双方系按份共有,房屋归一方所有时,另一方应按照房屋价值获得相应份额的折价款,故林某应给予王某相应的折价款。
基于判决4
案号 (2017)京0117民初6521号
【案情简介】
孙某与刘某原系夫妻,2016年10月30日经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对于涉案的房产判决由孙某与刘某共同享有居住使用权,双方各占一半份额。
现孙某认为双方无法共同居住,诉至法院,请求各占50%分割涉案房屋。被告刘某辩称自己经济困难要求原告孙某按照房价的60%向其支付房屋折价款。
【判决结果】
涉案房屋系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已有生效判决确定该房屋由原被告共同享有居住使用权,双方各占一半份额。现原被告婚姻关系解除后,双方因为矛盾无法共同居住,原告要求分割涉案房屋,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对于原告需给付被告的房屋折价款,原被告双方对房屋各占一半份额,本院酌定原告给付被告50%房屋折价款。
拍卖按份分割5
案号 (2017)粤01民终23741号
【案情简介】
上诉人曾某与被上诉人陈某原系夫妻,2015年两人离婚,本案争议房在二人离婚后登记在陈某名下,由曾某和陈某各占二分之一。
2017年曾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此房产。一审法院认为曾某有权请求分割,但是涉案房屋缺乏进行实物分割的基础,陈某不同意变卖房屋分割变卖款并表示无其他房产。
一审法院驳回曾某的诉讼请求。故曾某提起上诉,要求分割房屋。
【判决结果】
撤销一审判决,涉案房屋不能实物分割,应当对折价、拍卖或者变卖涉案房屋的价款予以分割,涉案房屋拍卖后的分割价值足以保障各方的基本居住要求,故应将涉案房屋拍卖价款予以分割。
将房屋予以拍卖,拍卖价款在扣除该房屋银行贷款及拍卖成本后,由曾某和陈某各占50%。
总结归纳
许多夫妻离婚后,对于不动产的分割往往会产生纠纷。在相关的判决中,对按份共有物的分割问题,我国法律的规定已比较明确,法院对于夫妻离婚后的一方提出对按份共有的房产的分割问题,主要是依据物权法对按份共有物的规定予以支持,而分割的方式也是按照房屋登记的份额或是离婚判决中法院的确定的份额进行分割的,并没有脱离房屋登记的份额进行自由裁量。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九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一、按份共有 按分共有又称为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二款的规定,“按分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对共有物的保存是指以维持共有物的现状为目的,保持共有物的完好状态,通过相应的管理措施,避免共有物的毁损、灭失。 例如,甲乙二人共购一辆出租汽车并获得运营权。甲乙二人在共同
按份共有,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按份共有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份额,所谓份额是指共有人对共有物所有权所享有的比例,其份额一般由当事人约定或者按照投资比例确定。 那么,对于按份共有人的份额如何确定呢?俞雯律师为您解读 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
按份共有人如何申请拍卖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共有物的处分、重大修缮和性质、用途变更】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物的分割】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
房屋按份共有人是两个以上的个人和单位对该房屋按照各自的占有份额共同享有,分别享有占有、处分、收益等权利,那么房屋按份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按份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怎么办 实践中,经常会有房屋共有人,以其他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为由,主张其他共有人对外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对此问题,应区别不同的情
一、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需要其他人同意吗1、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不需要其他人的同意。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分别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所以按份共有人出卖自己份额不需要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只需转让自己的份额即可。但是其它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
案例:小明和小刚各出资一半购买了一条船(东方红号),以所有人是某海运公司的名义挂靠在该公司运营。小刚私下与海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小刚一人是船舶的实际所有人。那么,以上情况按份共有人擅自处理共有财产怎么办?小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认定转让合同无效。因为小刚擅自处分了其与小明共有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且对于自己享有的共有部分也没有保障小明的优先购买权。而且,小苏知道船舶的权属情况仍购买,也不能构成
按份共有房产分割是如何的按份共有的房屋根据共有人的要求,共有四种分割方式,如直接分割房屋、房屋作价补偿、直接分割房屋与房屋作价补偿相结合和房屋变价分割。1、直接分割房屋形成房屋的区分所有。能够区分成彼此独立使用的房屋,按份共有人可对房屋按份额直接进行分割。如一栋三层楼的房屋,为三个所有人等份共有,就可以各分得一层房屋的所有权。但由于整个房屋是连在一起的,有些属于无法分割的部分,仍为各所有人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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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人如何才能合理的进行房屋按份共有分割呢 第一百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按份共有的房屋根据共有人的要求,共有四种分割方式,如直接分割房屋、房屋作价补偿和房屋变价
一事不得两诉,原先的判决讲清楚的以判决为准,没有诉过的可以诉,拆迁是总体规划,如果一方不同意,拆迁人可以申请裁决然后强制执行的。是可以的。。既然是拆迁,则双方都要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然后对拆迁补偿按比例分配判决我得老房子的80%,他得20%。应该以老房子的整体面积为基础划分继承比例,而不应该以每间房屋的面积为基础划分继承比例,因此你哥哥的说法是很难成立的。不能。。。。。。判决得老房子的80%,应
按份共有房产离婚分割是如何的1、共有房产如何分割。不论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除了特别约定之外,共有人均有权要求分割其份额,法律也规定了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者作价补偿等分割方式。(1)直接实物分割,但前提是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可以分割处理,必须保证房屋的价值不会发生改改。(2)变价分割,即把共有的房屋座驾卖出,房屋共有人各自分得自由份额。(3)折价补偿方
一、按份共有房产过户到一人名下费用 共有房产过户到一人名下需要的费用,如以下几点内容: 办理夫妻更名手续只需提供房产证印花税5元,其余任何费用均不需交纳。 办理夫妻房产证更名手续的前提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手续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具体提交的证件因房屋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提交资料如下: (一
按份共有的房屋买卖首先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的,分割可以由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零一条 处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房屋的分割,很多人都会产生纠纷,因此为了得到更好的分割,一般都会选择协商。那么按份共有房产如何分割?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按份共有房产如何分割 按份共有的房屋根据共有人的要求,共有四种分割方式,如直接分割房屋、房屋作价补偿、直接分割房屋与房屋作价补偿相结合和房屋变价分割。 (一)直接分割房屋 形成房屋的区
按份共有房产怎么分割
房产按份共有内部转让是如何的共有房产有两种转让方式:一是对其享有的房产份额转让;二是对整个共有房产的处理。根据国家《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的份额处分权和其他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对于按份共有房产的整体转让要求,在《民法典》颁布之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四项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
按份共有房产拍卖是如何的1.按份共有人在使用和处分房屋时,应当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处理。意见不一致时,依占房屋份额过半数的共有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各个共有人不得各行其是。在按占房屋所有权过半数的共有人的意见做出决定时,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部份共有人行使权利侵犯其他共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失时,应当赔偿损失。按份共有人在转让其房屋所有权份额时,不通知其他共有人,不保证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的
按份共有房产析产一方不同意的要如何处理处分共有产权房屋,必须需要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如果共有产权房屋一方要卖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是不能买卖的。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无论是全部还是
父子两人共同到房产交易中心,按二手房正常的过户程序办理过户即可。基本程序是: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
按份共有的房产分割首先考虑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的,分割可以由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