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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国企,因为混改,所以要辞退派遣员工,但是都是在合同期内,这个算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吗?是否可以得到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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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国企,因为混改,所以要辞退派遣员工,但是都是在合同期内,这个算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吗?是否可以得到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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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派遣员工,用工单位是国企,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用工单位国企可以退工,但用人单位也即劳务派遣单位不可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等待重新派遣的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该按照不低于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若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如果解除,即为违法解除,可以得到经济赔偿金——也即老百姓所说的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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