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___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编号:-0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年04月01日发布年04月01日实施北京___公司发布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中所指建设项目是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
第二条、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向安检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在30日内将验收情况报安监部门备案。
第四条、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向安监部门审核;防护设施竣工由安监部门组织验收。
第五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报安监部门审核,防护设施设计报安监部门审查,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监部门组织验收。
第六条、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编写职业卫生专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第七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报卫生部门备案,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公司应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预评价,办理相应的备案手续。
第八条、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经审查同意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公司应当根据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并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相应的审查手续。
第九条、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进行。
第十条、建设项目完工后,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其陪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同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超过180日。
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公司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没有试运行的,应在完工进行此项活动。
第十二条、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风气与建设项目同步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未经备案同意或者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二、术语和定义1.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2.“三同时”制度: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为控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一、建设项目包括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一)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其实行分类监督管理:(一)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三)职业病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1号)规定:一、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涉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需提交建设项目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或者审核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文件、资料是否齐全进行核对,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1、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2、公司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2)设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过程中“三同时”安全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3定义“三同时”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4职责4.1总经理或分管领导负责
4.1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一、目的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即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从源头上控制安全事故。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实施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建设项目的安全健康管理。三、内容(一)“三同时”的归口管理1、综合部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归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措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一、目的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即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从源头上控制安全事故。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实施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建设项目的安全健康管理。三、内容(一)“三同时”的归口管理1、综合部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归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的检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除符合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有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规定。
一、 目的保障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质量,确保各项检查工作质量,使健康检查工作有序进行。二、 范围适用 重庆市卫生局批准本中心的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的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工作。三、 职责1.门诊部负责临床项目的检查诊断工作;2检验部负责检测样品的采集、实验室检验工作;3.质量负责人负责对检测、检查工作进行质量监督。四、 程序(一) 检测、检查方法1.应尽可能选择国际或国家标准中己经公布或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
工程项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上级各项用火、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及防火安全规定、制度。 2. 电气焊工、电工、防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3. 电气焊工须持有效证件到保卫部门登记备案认可。 严禁非焊工从事电气焊操作。 4. 电气焊工进行明火作业时,按规定开具动火证,并指定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封堵孔洞,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于不能清理的易燃、可燃物品,要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5
_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及可及性,推动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制定本监督检查方案。一、监督检查的目的逐步建立辖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监督检查制度,指导和督促相关科室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居民获得基本公共卫生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管理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 2 术语和定义 三同时: “三同时”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 基本要求 3.1 建设改造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特制订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1、 本项目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本工程项目项目经理。 2、 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带班生产制度负责。 3、 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担任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3、 项目负责人应坚守岗位,在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带班生产,组织协调管理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企业负责人将对
企业(公司)“三同时”审批制度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管理规定。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 2、 术语和定义三同时:“三同时”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 基本要求 3.1 、建设改造项目在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各年级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3.建立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2002年3月原卫生部印发了《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