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加大软硬件投入,明确目标责任,强化全员档案管理意识,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轨道。
荣获“河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AAA级单位”、“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优秀等级”等称号。
一是加大投入,做到设施齐全、安全完整。投资20余万元,统一购置了档案密集柜、计算机、服务器、打印机、高拍仪等设备,满足了档案管理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要求。
规范档案装具,质量和规格均符合国家标准。按照档案库房“九防”的要求,安装了防盗门窗、加湿机、温湿度计、灭火器、防光窗帘、防鼠夹等设备,保障档案材料安全完整。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按照“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目标要求,提出了社保业务前台经办和后台档案管理前后衔接、各负其责、规范统一的管理思路和模式。
进一步明确了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目标和责任,健全完善了档案管理整理、保管、利用等11项制度,均装框上墙,有章可循。建立了《档案查(借)阅档案登记、《档案利用登记、《档案室温湿度记录登记等工作记录台账,由档案工作人员定期对库房档案进行清点检查,保障业务档案的安全完整。
三是创新思路,推进档案管理电子化、信息化建设。以养老、工伤保险业务系统新软件上线为契机,加强对电子档案的管理,将档案管理和业务软件对接,配置了扫码枪、扫描仪、读卡器、电子档案查询机等设备,更好地服务于参保人员,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档案管理电子化、信息化建设。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立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需要从六个方面着力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一、着力构建制度体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充分发挥我国
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 二、 服务内容 1.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1) 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家族史、既往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2) 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行为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⑶ 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企业在职职工因病死亡的,应该由社保经办机构赔偿给其遗属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如果企业没有按规定为其参保的,由企业负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物业管理的服务范围有哪些?物业公司除了需要帮助业主对房屋以及房屋的设备进行维修和管理,以充分发挥房屋及设备的效用,并且定期整治小区卫生,为业主打造舒适的生活环境之外,还需要提供以下这些服务:1、治安管理保障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以及对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定出完善的安全制度并落实。2、公用设施管理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通讯、邮电等市政设施的管理也在物业公司的管理范围之内
物业管理是指一切有关房地产开发、租赁、销售及售后的服务包括房屋的保养、维修、住宅小区的清洁绿化、管理和小区内的商业服务、治安等一切社会活动.物业综合经营服务是指与房屋楼宇及住宅小区的住(用)户生活、工作、生产相配套的、为方便住(用)户生活而开展的多种特约便民和和经营服务。物业综合经营服务的特点1.服务消费的连锁性。2.服务对象欲望需求的不可替代性。3.居住水平提高带来“需求层次上升”。物业综合经营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永久也就是长期保管,定期一般可分为10年、30年两类。会计档案定期保管期限如下:1、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2、会计档案将原附表1、2中保管期限为3年、5年、10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10年。3、会计档案将保管期限为15年、25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30年。每个企业都必须按一定
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单位:公安部 执行日期:1994-02-28 颁布日期:1994-0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规范和加强看守所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的通知 公监管[2010]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规范和加强看守所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日常医疗、生活卫生等各项工作,维护看守所在押人员身体健康,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一)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由医生进行健康检查,看守所
1、辞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可直接将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全部转移到新的单位。2、《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
发布部门: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第一条为加强破产企业档案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使破产企业档案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制定本规定。关联法规: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破产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破产前全部生产、经营、科研、管理活动中以及企业破产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具有保存价值,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国
档案管理是人事管理的一小部分,下面企业管理网就为大家整理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大家可以阅读下文。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完整性及保密性,合理有效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细则。第进行。做归档前将资料分类,分组放置在待办卷宗内。应做到及时处理,切忌拖拉积压。 第十期、经办人、存档地点等项目。 第二十条 档案目录以手工填写和以打印两种方式。目录填写须使用碳素墨水书写,。请将卷内目录放在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的通知》要求,及公司领导9月19日调度会议安排。响应集团公司推动企业加强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改革要求。供应部全体人员在部领导决策部署下,按照通知的具体要求,积极响应迅速行动,落实对标方案、制定行动清单。为提升本部门管理水平,根据实际业务情况拟定物资精细量化管理方案,科学部署全员全力严控物资成本,积极拓展降低物资成本的方法,精
公安部关于为气枪制造企业重新核发《民用枪支(弹药)制造许可证》及加强气枪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当然包括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比如:从人财物的角度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物料管理等,也可以从生产、经营、安全、行政等方面分为:生产管理、销售管理、战略管理、安全管理、行政管理等,当然还可以按照具体的职能分为:采购管理、物流管理、质量管理、技术开发管理、营销管理、渠道设计、售后服务管理等。可以说:企业管理咨询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切方面。由于不同的咨询公司有不同的专业特长,有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一) 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工作措施物业的服务水平关系到物业公司的存亡,要想提高物业服务管理水准,就必须先看清物业面临的现状,然后有针对性的对内部加强员工素质,对外加强于业主的沟通,才有可能推动物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 那么阻碍物业服务水平提高的因素有那些呢 一、物业管理服务成本不断上涨,而管理费价格却止步不前,甚至不断下降。 物业服务质量,取决于服务资源的投入程度。 每年物价上涨,政府需要保障低收入群体增加
第一篇:关于档案管理工作的汇报关于档案管理工作的汇报我局历来对档案管理工作非常重视,建局伊始,就成立了档案室,十几年来,档案管理工作从无到有,一步一个台阶,实现了档案管理的跨越发展,被评为省一级档案室,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确定领导负责制我局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与业务建设,既有市委、市政府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又有局领导多年的关心和重视,更有全局职工的努力。去年7月6日,
档案管理工作流程一、档案管理工作流程——立卷归档档案室将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分类——录入机读目录——将完毕——整理装订档案——制作检索工具——档案入库——分类上架。二、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借阅1、本单位人员借阅档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办公室主任审核——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档案室负责查找有关档案——借阅人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薄——借阅人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档案室填写归还日期。2、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查
1、全员参与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和实施安全管理,全员参与是基础,领导重视是关键,要使安全工作从“要我安全”的被动性转变为“我要安全”的主动性,不仅要使全员了解和认识安贯标管理的重要性,靠自我调节和观念转变来增强安全意识; 更需要企业主要领导者对安全的果断决策和精心策划。 全体员工在思想认识上,要有工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认识。 2、转变安全观念 创新安全管理安全生产
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关于罪犯、劳教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4-01-03 颁布日期:1994-01-03 文号:司发[1994]002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