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方案为适应医院医、教、研各项工作的全面可持续性发展,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医院人力资源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效能、合理的人才队伍,在遵循卫生行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医疗结构基本标准和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要求的相关规定基础上,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人力资源配置方案及人力资源配置及人力资源引进准入制度,结合医院的总体发展目标和发展要求实施按需配置。
一、岗位配置原则:
1、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2、岗位配置数额应与医院床位数、医院及科室规模、人均工作量等密切相关,既满足诊疗过程的刚性需要,也应考虑服务沟通等软性需求,同时兼顾临床科室医务人员进修学习等情况。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配备较为充足的人力资源。
3、人员配置工作应以加强医院的临床队伍建设为中心,以引进和培养学科建设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对重点学科所需的高层次人才在人事调配中优先考虑。
4、具体岗位设置要求1.岗位编制总数:按照床位人数比1:
1.5比例核定。
2.管理岗位:职位设置数占全院编制数的10%左右,主要科室有: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财务科等。
3.专业技术岗位:职位设置数占全院编制数的85%,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按25%40%35%的比例进行配置。
4.工勤技能岗位:职位设置数占全院编制数的5%,主要人员构成有司机、卫生保洁员、保安、更夫、后勤维修人员等。
二、配置程序
1、编制当年医院科室人员需求计划反馈表,包括引进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和应届毕业生。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报院长审批。
2、招聘、考核和录用
(1)应届毕业生的考核与录用执行招聘应届毕业生实施方案,来院工作的新员工需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2)调入引进人才主要引进专业技术谷关和学科带头人,以加强我院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高我院整体医疗技术水平。
三、岗位任职资格与条件严格把握行业准入条件,对于新上岗的员工(正式、临时)按照各岗位任职条件严格审核,落实“持岗上岗”制度。
1、从事医疗岗位的人员必须持有职业医师资格证,并办理本院的行医注册;护理岗位的人员应具有职业护士资格证并注册;医技岗位人员也必须有相关上岗证书,禁止非医务人员从事医务工作,对尚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学院应届毕业生,必须在上级医师(或护师)指导下工作,轮转两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2、特殊工种按要求“持证上岗”,如司机等。
3优异b
公司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人力资源配置,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生产改革发展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提出以下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方案。一、优化配置原则(一)总量控制、岗位需要原则(二)先内后外、用工多样原则(三)人员适配、稳定人才原则二、优化配置范围和方法对XX公司的技能操作人员、劳务用工、非全日制用工进行优化配置。对于主营业务中技术含量较高的技能操作岗位主要采用内部优化和外部引进高校毕业生相结合的方式配
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4〕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经报国务院批准,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卫生防疫津贴由按月发放改为按工作日发放,标准分别,为:一类每人每工作日9元,二类每人每工作日7元,三类每人每工作日5元,四类每
一、法律关系比较(一)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1.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是雇佣关系;2.用工单位与劳动者是用工关系;3.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合同关系。 (二)人力资源外包企业(用工单位)将人力资源部门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外包给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由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代为办理人员招聘、档案管理、落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地址】南京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二期16楼【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不上班)【服务热线】12333【办公电话】68788038、68788033【传真号码】025-68788012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室、单位联系电话【公交路线】1、乘坐公交85路、有轨电车1号线到奥体中心东门公交站下步行160米。2、
人力资源规划方案范文5篇人力资源规划1为配合公司20_年度目标的达成,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行政管理的计划性,行政人事部现制订20_年度工作计划,并遵照计划开展具体工作,更好的协调各部门的运作及支持公司的决策,协助各部门达成公司20_年的工作目标。第一部分人力资源工作计划一、人员招聘(一)、思路分析1、20_年是公司快速发展的一年,人力发展将迅速增加,并逐步到位。2、利用公司的招聘、薪酬政策和春节后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审计人员工作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1-01-01 颁布日期:2011-02-14 文号:人社部发[2011]20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6-01-01 颁布日期:2015-11-25 文号:人社部发[2015]10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关于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0-08-23 颁布日期:2010-08-23 文号:人社部发[2010]5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0-02-10 颁布日期:2010-02-10 文号:人社部发[2010]12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一、如何降低成本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课题,结合人力资源部实际,我首先分析人力资源部成本的构成;其次分析人力资源中最能产生效益的部门及人员;第三人力资源部本部门的成本控制。从过去、现在及未来进行分析。首先从人力资源部经费支出看,最大的部分是薪酬,其次是招聘费,其次是培训及办公费用。因此我们从定律看,增收节支的着重点要根据实际支出的大小分配人力和资源去提升效益。针对薪酬控制的大头,本人建议按员工的工作性
1、单位名称:天津市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11号创新大厦A座邮政编码:300022联系电话:022-27267609传真:022-272676002、单位名称:天津市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榆关道388号邮政编码:300232联系电话:022-26296308传真:022-262963083、单位名称: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地址
人力资源服务外包指的是企业为了降低人力成本,实现效率最大化,将人力资源事务中非核心部分的工作全部或部分委托人才服务专业机构管(办)理。一般来说,人力资源外包包括人事服务外包、人力(劳务)外包和人力资源专业管理外包三种。
关于调整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印发关于供销合作社企业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9-01-24 颁布日期:2009-01-24 文号:人社部发[2009]12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邵大理__公司是一家民营创业板上市公司,是由原来的一家国有科研院所改制而来,规模不太大,主营自主研发的高科技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稳定,利润较为可观。集团总部现有员工一百多人,大多具有高学历和中高级职称,设有人力资源部门。但由于受制公司规模和原来老的国有科研单位对人力资源的认识不足的影响,人力资源部门工作有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我曾经在这家公司服务大约六年时间,最高职位是部门经理,现根据人力资源课程
您好,详询主管部门~
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实践中,出于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同等原因,有些用人单位会选择通过委托第三方代缴的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此种方法是否合法?用人单位又将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一、案情简介 A公司原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
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公司,要想运营下去肯定是需要有策略的,所谓的运营就是用人为的手段去达成公司目标的一种方式,不同的公司运营方式是不一样的,那么人力资源公司怎么运营?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人力资源公司怎么运营 1、经营人力资源公司,首先要了解人力资源行业的一些相关规定,这样能够有助于企业合规合法的进行公司经营。 2、经营人力资源公
单位没交公积金,离职后可以起诉。可以要求原公司给补缴。原公司无正当理由不给补缴的话,可以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投诉,也可直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执法部门反映。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
法律分析:如果需要领取生育津贴,那么如果是自己还处于缴纳社保并且是在保的状态,就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如果是申请生育津贴后离职的劳动者,也是可以正常领取的,都是都需要要符合生育保险相关的报销条件,并且还可以依法申请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