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签工资保密协议合理吗
法律对公司员工薪资是否保密没有规定,公司与员工之间签订公司员工薪资保密协议,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只要是双方自愿的,该协议有效。
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保密协议可以分为单方保密协议和双方保密协议。
单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单方面负有保密义务的协议。
对于违反保密协议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我国刑法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保密协议”的相关法律知识。我国对于员工工资是否需要签订保密协议是没有一定的规定的,但是只有协议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且签订双方都是自愿的,这份协议就会具有法律效力,也会是合理的。
当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需要了解,大家可以通过进行在线咨询。
看签订的协议内容是什么,如果是规避用人单位的责任或者加重劳动者责任或者减轻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的,就是不合法的约定。另外可以先签,稳住当下,一旦触发这种协议是无效的。
很多劳动者咨询过这样一个问题:“在公司工作了很多年,公司想方设法逼我走,有一天公司突然找到我,并且人事行政拿着一份协议让我签,我能签吗?这会不会是一个坑?”大概《离职协议》内容如下:“本人承诺:一、本人在离职前已完成了工作及相关文件资料、办公物品的交接,不存在任何隐瞒、错漏、遗失等,不将这些载体及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人。二、本人离职后仍应遵守与公司所签订的保密协议、竞业禁止条款,以及公司的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往往会涉及到公司发展的机密问题,有的在离职时是需要签订保密协议的,那么离职公司让签竞业协议怎么办?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离职公司让签竞业协议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行生产与
1、职工离职时,如果职工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公司让职工签订竞业协议合法。2、但公司必须给职工经济补偿金。否则,协议无效。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
一、财务要签财务保密协议的吗财务要不要签财务保密协议,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财务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的,用人单位可以和财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
公司为了避免纠纷与劳动者签自愿加班协议,如果加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过,劳动者同意的话,同时有依法支付加班费的话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被迫签订这个协议的话,就是违法的。法律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得强制要求员工加班的,若是确实有需要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话,也需要与员工做出协商,不能直接强制要求加班,而员工对单位的加班要求也是有拒绝的权利。【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
1、职工离职时,如果职工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公司让职工签订竞业协议合法。2、但公司必须给职工经济补偿金。否则,协议无效。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
签了保密协议离职确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保密协议可以分为单方保密协议和双方保密协议。单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单方面负有保密义务的协
和公司签订保密协议,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力。《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
是可以的,涉及劳动报酬的争议是可以申请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仲裁须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到劳动仲裁部门领取、填写、并提交申请书。申诉书要用钢笔填写,一式两份,要写明争议时间、事实和理由。并注明填写日期、本人通信地址,字迹工整、文字简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就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问题,答案是:1.义务的性质不同:前者是法定义务,已有法律明文规定在先,只要是董事、经理,就必须履行竞业禁止的义务后者是约定义务,只以约定为前提,如事先无约定,择业就不受限制。2.承担义务的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法中规定的董事、经理,部门经理而普通员工无需承担义务后者是公司的员工都可以成为竞业限制的对象,其中是包括董事、经理,部门经理的。3.承担义务的时间不同:前者是董事经理任
不合理,你可协商,协商不成的,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公司让签承诺书违法。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
业主违规搭建物业楼管应当发出整改通知予以制止、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可以向城乡规划部门举报由其责令拆除,业主拒绝履行的物业公司可以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
一般来说签订离职协议说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了合意是不支持劳动仲裁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应有的经济补偿金或者工资以及相关待遇,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只要在一年的仲裁时效内,那么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
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可以调休,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必须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或依法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的方式来替代
您好!建议收集不是自愿签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有相关证据可申请劳动仲裁
在实践中,或许我们也能够碰到,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主要是保护用人单位的权益。那么,企业与员工签保密协议合法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企业与员工签保密协议合法吗 企业与员工签保密协议合法。 二、离职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
事假工资是否在奖金中扣除,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中约定扣除的办法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