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律师|文:饶金祥
一,案情概述:
汪某因失业,在朋友石某的引荐下开始帮人取现赚取佣金。在2021年5月至2021年7月之间,汪某提供自己名下多张银行卡,由上游犯罪分子将赃款转入银行卡后,在石某的指示下去厦门各处ATM机取现金,按照取款金额的千分之四收取好处费。
通过以上的方式,汪某前后被查到的银行取现流水达到人民币114万+,大致获利4500元,其中被查实属于诈骗金额的一笔款项为10万元。
二,介入辩护:
1,接受委托
家属委托案件的时间是在被批准逮捕之后。稍有刑事案件常识的朋友都会清楚,一旦被批准逮捕,想要取保候审,或者争取最后的缓刑,那么难度就非常之大。
况且,按目前的法律规定,汪某涉嫌的流水114万多,查实属于诈骗金额的款项10万元,则量刑可以在三年以上。家属在案发不久因为不清楚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加之疫情耽误,通过各种查询资料和咨询,了解到情况较为严重,所以才决定委托律师介入。
接受委托后不久,为家属预测了两种可能性,本案要么在三年或者以上,不缓刑,要么在三年之下,并最好争取到缓刑,但是无论结果如何,不能给任何承诺。
家属在理解我们的原则之后,同意委托。
2,不予取保
接受一起刑事案件,无论我们预期多糟糕,都会办理取保候审申请。之所以如此,一来是确保穷尽一切可能利用合法的规则办案,二来万事都不排除一个万一。
在预料之中,公安不同意取保候审。我们同时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院以批捕案件没有任何新的事实和证据发生,同样不予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
因为介入的案件已经是批准逮捕的状态,所以对于上述程序的不利,我们早有预料。
3,检察院阶段的认罪认罚程序
案件在一个多月后进入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此时,我们可以调阅全部卷宗,并看到所有在案人员、证人等包括口供、证词、银行流水、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等,比之前侦查阶段的盲目状态下的辩护而言,优势不言而喻。
基于当事人之前的供述已经全部详细有交代涉案情况,并且银行卡流水及ATM机取款录像显示当事人汪某全动态过程,在挣扎无罪辩护显然属于不理性的行为。
此时我们提出两个大的辩护方向,第一定从犯,争取让量刑降低到三年以下的档次,第二争取建议缓刑。
通过一系列的努力,最终检察院同意认定汪某为从犯,且量刑给到一年两个月。但是很遗憾,检察院不同意建议缓刑,我们把情况通过会见反馈给汪某,向他释明了认罪认罚接受该一年两个月的量刑建议后的法律后果,汪某及家属在经过多方权衡之后,同意接受该量刑建议,虽然没有缓刑建议,但是已经大幅度超越了预期。
三,宣告缓刑
检察院虽然没有直接建议缓刑,但是建议量刑区别于主犯的三年,汪某至少还留存了争取缓刑的机会。案件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当事人及其家属多次表示,希望一定要争取缓刑。
面对他们要求的“一定要”,我自然表示为难,能不能争取到缓刑,并不是我来决定,我也不能做任何承诺,否则属于违规行为。
我们可以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尽力去辩护,去争取,不放过一丝希望。
最终,法院在审查全案后,结合当事人的涉案情节,以及针对律师和当事人的辩解也被听取,综合评定之下,判决汪某一年二个月有期徒刑,并且宣告适用缓刑。
汪某在开完庭当天下午,便走出了看守所。
(全文完)
案情简要 2021年9月中旬,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取保候审期间,通过某聊天软件联系需要银行卡过账的“上家”,通过交纳2万元押金的方式参股,负责给上家提供银行卡过账服务。犯罪嫌疑人王某招聘犯罪嫌疑人林某等人从事帮助网络赌博平台资金过账工作。在此期间,林某将上家转入林某名下银行卡中的资金占为己有,未按照指示转入指定银行账户。2021年10月下旬,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嫌疑人林
案情简介张某与杨某(同案)作为熟识多年的朋友,多年来一直存在生意合作,即杨某为张某销售张某经营的家具店的商品,张某向其支付提成。2019年经杨某介绍,张某与林某认识,经林某劝说,张某同意提供其身份证去注册A公司,而张某挂名为A公司的法人代表。A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4日,主要经营国内外贸易、计算机网络、百货日用品等方面的业务。2021年1月13日,被害人赵某向公安机关控告,称其被A公司以“SA
需要具体了解案情之后才能作出判断 建议委托律师详细咨询指导之后,给出专业性的指导意见再做决定涉嫌刑事案件 建议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处理,结合具体的案件情节和证据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有效辩护工作,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V:15858245837
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 济宁王其森律师在本案中为被告人夏某某进行辩护,接受委托后,第二天到达济宁市某县人民法院阅卷,卷宗材料比较厚。由于无法提供电子阅卷方式,辩护人只能一页一页的阅取,不敢漏掉任何一页。本案三位被告人的主刑量刑幅度均在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经过辩护,委托人夏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也是主刑量刑幅度内的最轻刑期,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委托人及其家属对王律师的
金某某、马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一审刑事判决书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决 书(2016)豫0781刑初15号公诉机关卫辉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金某某,女,汉族, 2014年9月27日被卫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10月10日被该局取保,2016年1月15日被本院取保候审。辩护人张某,河南天煜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马某某,女,汉族, 2014年8月29日被卫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律师观点分析 2021年6月17日,两高两部公布并施行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该意见不仅重新强调了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从严打击力度,更进一步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了对该行业完整行业链的打击,包括“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伪造身份证件罪”、“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起诉成功案例注:为了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案例所有人名、地名均为化名。一、前情提要:本案的当事人麻某因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麻某长期从事外贸生意,经常通过别人的银行账户收取国外客户汇给自己的货款,或者通过自己的账户帮助同事提取货款,因2020年3月份麻某通过自己的银行卡将陈某与盛某转来的赃款向不特定人员转出,被立案侦查。二、律师工作:在接受麻
律师观点分析 关于文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额近300万元)、窝藏罪案,当事人家属通过朋友介绍委托段欢喜律师参与全程辩护,经过本律师有效辩护,本案在公安侦查阶段与受害人达成谅解,在审查起诉阶段获得“立功”情节,在法院审判阶段获得减轻判决! 本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量刑依据,并不是以嫌疑人的收益,或者是流水作为量刑时的参考依据的,主要是以犯罪嫌疑人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数额量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从一般客体来说,其犯罪客体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具体客体; 2、客观要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额认定:一般情节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情节严重的情形是数额十万元以上的,或实施该行为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犯罪嫌疑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处罚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客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判缓刑的也必须退赃。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判刑: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
犯罪分子构成故意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若满足我国《刑法》对于缓刑的适用条件是可以被判处缓刑的。《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
流水金额大概在五万左右,可以委托律师辩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出以下回复:您好,犯罪是一辈子的事情,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
法律分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取保候审后会不会判决实刑,还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大多情况下还是有机会争取缓刑的。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有条件的在外等候开庭审理,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被收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
2023西安刑事--陕西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最新立案标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故意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立案及定罪量刑标准最新】(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数额达到3000元的。2.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