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活动学校学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确保学生开展安全有益的活动,根据《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在籍学生。
第三条 学校学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列入教学计划的集体劳动、校外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除外),均应由活动的组织者按本办法中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
未经批准的活动均不得组织实施。
第二章 规定细则
第四条 学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时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校外集体活动主题应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思想内容,能鼓舞学生积极进取、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奋发向上。
第五条 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注意安全,做好车船以及活动地点等的安全检查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以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第六条 外出实习班级,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到实习地附近风景或途中风景区参观、游玩。
第七条 若遇雨天等恶劣天气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不准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游玩活动;已批准的,一律自动取消。
第八条 经批准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有教师亲自带队,一般以杭州市及其近郊为宜,当天往返,未经批准,不得在外住宿或露宿。
第九条 学生不得擅自到江河、水库、池塘游泳,不得擅自组织观潮活动,不得擅自到荒山野岭游玩、野炊等活动,违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分,造成事故者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条 各年级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学生在外出活动时,要遵守国家法规法纪,遵守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公德,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 审批管理
第十一条 所有以集体名义组织的学生校外集体活动,都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 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的活动,班长先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审查后由年级负责人审批。
(2) 以年级为单位组织的活动,由年级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处审查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⑶ 除
一、二款以外的多人活动,均须征得班主任及年级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组织,并由活动负责人向学生处备案。
(4) 以上活动应最迟于一周前向审批者递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应陈述活动的内容、活动路线、交通工具和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明确活动负责人。
第十二条 责任与违纪:
(1) 活动负责人应对活动的组织管理等承担主要责任;审批者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凡未按本办法的要求办理活动审批手续而擅自组织活动者,将追究个人或组织者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对假借班级的名义与校外人员联合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如各种旅游)等,加重处理。
⑶ 未按申请中所陈述的要求进行活动,如擅自超出活动范围、逾期返校等,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活动负责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4) 因组织管理不严密导致活动中发生事故并造成损失或伤亡的,由有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 对组织学生集体校外活动的有关部门和个人,因忽视安全防范工作,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部门有关领导和组织者(当事人)的责任。
幼儿园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应急预案为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好幼儿园大型集体活动突发事故,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快速反映,依法规范,协同应对的原则。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及校园安宁,特制定本预案。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活动期间的日常事务,上传下达领导各项指示和工作要求。二、应急小组幼儿园成立活动应急工作小组和应急救援队,延X为组长,刘XX为副组长,各班教师
向当地教育管理部门投诉。
公众活动场所如果不重视安全管理,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众多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因此,公共活动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方面的管理规定,如果违反安全规定,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予以处理,直至给予相应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
祭奠革命先烈外出活动安全预案为了预防学生在外出活动出现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外出师生人生安全,根据区教育局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一)安全管理1.用车安全(1)师生前往和返回车辆由学校安排或找正规旅行社提供。(2)租用经交管部门审验并且注重安全、信誉度高的单位车辆。(3)车辆驾驶员必须有较高个人素质,证照齐全,身体健康,并应监督驾驶员不得在开车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 第二条 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 生产班组安全活动每两周一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学时。 第三条 科室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活动,车间每月至少进行两次安全活动活动,时间和内容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每次时间2学时。 第四条 班组安全活动是班组的一项重要活动,班组长要认真组织好,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 班组成员不得无故缺勤,有事须向
为加强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教育和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护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机制,积极预防和减少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及学校大门口安全事故,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潍坊市机械工业学校学生上下学及出入大门安全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上、下学要求 1、学生上学、放学时遵守交通规则,步行要走人行横道,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并按信
外出活动存在一定的危险,学生外出活动时,需要同学校签订玩出安全协议书。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协议书,希望对你有用!学生外出安全协议书范XX1本次外出前学校已对本人进行相关安全教育,本人郑重承诺在外出期间严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项,规范言行,严守纪律。若出现意外事故和伤害,由本人负责。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听从安排,服从管理。二、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三、按规定
人字梯使用安全规定 人字梯使用安全规定如下: 1、在使用梯子进行与水平面高1.8M的高处作业时,须签发HWP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2、每次作业前检查梯子的牢固程度,不安全的梯子严禁使用; 3、当在梯子上用手实施工作时,系安全带或其他保护器具,需要大的作用力的工作不应在梯子上进行等。 人字梯使用安全规定的法律依据 《安全
村集体资金使用规定:村集体资金可以用于产业设施建设,机械设备购置,生产费用周转,投资入股经营以及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合理支出,不得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以外的项目配套、偿还村庄债务、修建楼堂馆所、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发放个人补贴。
地下车库能建充电设施,但要求有相应的消防安全设施。没有消防安全设施或消防安全设施不达标的,不允许私自建充电设施。地下停车场属于人防工程,建设和使用标准较为严格,不能擅自改建。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第三条 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或工龄已满30年、再就业有困难的厂办大集体在职集体职工,可实行企业内部退养,发放基本生活费,并按规定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一、北京海淀区集体户口的规定是什么?北京海淀区集体户口的规定是如果劳动者离职的话,那么就不需要迁出集体户口。职工如果离职,户口应该继续留在原单位,直到买房后迁出,档案则可迁入新的就业单位。工作人员解释,单位为了保持员工稳定性,可在就业合同中载明员工服务的期限和提前离职应承担的责任,但企业单位是无权对离职员工的户口作任何处理的。然而,仍然有一些企业单位要求员工在离职时将户口迁出。对此,工作人员解释,
学生参加医保报销规定一.普通门诊:1.在校医务室就诊带医保卡及医保病历,首次未办理医保病历的到医务室办理(提供本人1寸相片及医保卡)2.需到校外医院就诊者必须先经校医院主诊医师签写转诊意见,才能到指定的定医院就诊。未经批准而自行转诊者,一切费用均不予报销。3.报销需准备的资料:医保病历本、校医院主诊医生转诊记录、医保卡、转诊医院病历、费用清单、辅助检查结果(以上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4.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如果属于严重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学校可以开除。《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定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
残疾人是否可以享受旅游活动中规定的优惠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条 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第十一条 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第十二条 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
(一)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二)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使用甲醇燃料(环保油)餐饮场所安全规定(参照)1甲醇燃料采购安全要求1.1甲醇燃料质量标准应符合醇基液体燃料(GB1663-1996)。1.2应在取得有相应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资质单位购买甲醇燃料1.3对甲醇燃料的采购时间、采购单位、采购量等采购信息应有相应记录和台账。2甲醇燃料运输安全要求2.1餐饮企业不得自行运输甲醇燃料,应委托给有相应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单位进行运输。2.2汽车运输甲醇燃料应符合
公安部关于禁止公安机关经商办企业和公安干警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3-07-30 颁布日期:1993-07-30 文号:公通字[1993]6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一、施工安全规定是怎样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要进行施工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施工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许私自用
1.目的 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固定动火区域动火作业。 3.内容 3.1 动火类别 3.1.1 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3.1.2 拆除设备的部件、管线修补工作。 3.1.3 自给设施的制作、维修。 3.2 固定动火作业区域的划分条件和要求: 3.2.1 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下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