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张某在2007年1月入职贸易公司,公司每年均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均收回公司处保管,张某作为新入职的员工一直兢兢业业,逐渐升职为主管,但是贸易公司直至张某担任主管的2015年起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张某于2022年12月即将退休时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不足而无法享受养老待遇,张某找到人社局进行投诉,却被告知无证据显示其于2007年起至今与贸易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无法办理补缴,于是张某只能寻找法律途径解决。
【案件过程】
张某先到贸易公司所在区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却被告知已经超过仲裁时效,无法受理,于是张某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其与贸易公司在2007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庭审中,贸易公司先是矢口否认张某前8年的工作记录,在看到确切证据和法官质疑时,又提出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观点,张某的律师早有应对并予以回应,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双方入职至今的劳动关系,张某也依据该生效法律文书向人社局投诉要求贸易公司为其补缴社保,在人社局的介入下张某终于成功补缴社会保险。
【律师分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又收回的做法非常常见,人社局因考虑到社会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的特点,即便在用人单位同意补缴的前提下也持一定的审慎态度,在用人单位不予配合且无书面有效材料的情况下,劳动者想要补缴更是难上加难。
因此,需要通过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双方的实际劳动关系,才能突破补缴难题。
另外,确认劳动关系也需要考虑到时效问题,在广州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观点,认为在无时效中断的情况下确认劳动关系的请求已超过仲裁时效,或只能确认劳动者申请仲裁前一年的劳动关系,因此在仲裁阶段无法有效实现劳动者的诉求。
在诉讼阶段,明确若劳动者在岗期间请求确认其与用人单位之前存在劳动关系的诉求,均不会被认定超过仲裁时效,除非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明确拒绝认定双方此前的劳动关系,且有证据证明拒绝后超过一年劳动者未提出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请求。
但针对已经离职的劳动者,其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时效应自离职之日起算一年。
因本案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没有解除,故不存在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事实。在双方劳动关系截止之日,劳动者并不知晓双方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有争议,而是在其申请补缴社会保险时,用人单位才明确否认在此期间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用人单位否认之日才应当作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这样更为严谨,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十四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不签合同补偿如下: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需要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2、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由劳动行政
试用期可以说是一段双向选择的时期,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提前三天通知便可以离开用人单位了。若是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当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实践中,试用期内以不合格为由解除合同,却很容易构成违法解除,该怎样避免呢? 案件简述 2015年11月11日胡某旺入职三精模具公司,担任技术员一职。 双方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015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2
您好,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工作年限,每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金,不满一年按一年支付,不满六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双倍支付补偿金。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了一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经济补偿,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
一、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1、建立用工关系后,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双倍工资最长可主张11个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根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伤人后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如下:第一步: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2、开车到保险公司。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第三步:递交索赔单证。第四步:领赔偿款。商业险的报下理赔则依据保险合同而定。
你好,需根据涉案情节分析
没有离职证明,需要填写一份个人工作状况的证明,即表明本人已经与原工作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了劳动合同。个人可以在该证明中简要叙述其离职情况、现在的工作状况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
劳动者在公司上班但没有劳动合同,如果上班未超过一个月,可以催告单位及时与本人签订书面的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则可以要求单位就超过的部分向本人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但最多以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为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你应收集存在劳动关在系的证据,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还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及补缴社会保险劳动保险金。单位违规辞退的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
作者|陈凯佳本人近期经办了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交通肇事罪案件,嫌疑人李某(化名)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中占主责,且致一人死亡,正常来说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问题不大,在没有达到足额赔偿的情况下,甚至都没办法适用缓刑。但该案本人提交了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那么,本人作为辩护律师,是从那些方面对该案进行论述,又提出来什么样的观点和意见,最终得以被检察院采纳,进而认定嫌疑人构成本罪事实不清、证据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签订施工合同,工人受伤并不影响赔偿,如果形成劳动关系的,由用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雇佣关系的,由雇主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
1、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应支付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已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还可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未上社保可要求补缴,并可以此为由随时通知单位后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有权依法要求给予经济补偿。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本律师代理追偿。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交社保,2、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3、关键是收集和保留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