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非法持有枪支在我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属于政府严厉打击的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刘某甲非法持有枪支一案中,辩护律师通过大量的调查、阅卷工作,针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最终检察院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
附不起诉决定书: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成金检公诉刑不诉〔2016〕16号
被不起诉人刘某甲,男,1966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06231966********,汉族,初中文化,成都**有限公司司机,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人,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镇**村**,现住址:成都市金牛区**路**栋**。
2015年9月1日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刑事拘留,经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决定,于2015年9月22日被取保候审,2015年12月31日本院以其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批准逮捕,同日由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
辩护人唐跃华,四川思勉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吴青松,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案由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刘某甲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于2016年2月2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2016年2月27日已告知被不起诉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不起诉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案经退回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补充侦查两次,该局于2016年8月5日再次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期间经批准,依法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各十五日。
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移送审查起诉认定:2015年8月3日10时,在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成都**有限公司4S店,股东范某某和刘某乙因经济纠纷问题,范某某带领陈某甲、廖某某、何垌、姚某某、陈某乙、刁某某等人与刘某乙斌带领的被不起诉人刘某甲及苏某某、陈某、吴某乙等人发生打斗,在打斗过程中,被不起诉人刘某甲从其右后腰摸出一把黑色手枪,在摸枪的过程中刘某甲的右手被对方控制,随后对方将刘某甲手中的手枪抢下,后交与姚某某,姚某某将该枪带离现场,最后在4S店食堂将枪交给范某某。
在整个打斗过程中,陈某也拿出其随身携带的一把银色手枪,意图威胁范某某一方,廖某某等人见到陈某拿出枪后立即上前抢夺该枪,在抢夺该枪的过程中该枪先后两次击发,击发方向为该会议室墙壁和地板,后廖某某等人将该枪抢夺下,最后陈某乙将该枪交与范某某。
当日12时55分许,范某某在4S店一楼大厅将所缴获的黑色、银色两把手枪交与赶至的民警。案发后,民警在4S店二楼会议室提取到64式手枪适用子弹弹头一枚、弹壳一枚,现场收缴黑色仿54手枪一支,枪膛内有已上膛子弹一发,弹夹内未上膛子弹四发,银色64式手枪一支,从该枪枪膛内提取到未退出枪膛的64手枪适用子弹弹壳一枚,弹夹内查到未击发子弹三发。
经成都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该两把手枪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枪支,其中仿64式手枪扳机上的斑迹与被不起诉人刘某甲STR分型混合后一致。
经本院审查并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刘某甲不起诉。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非法持有枪支,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或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3支的,为有期徒刑一年;4支的,为有期徒刑二年;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20发以上30发以下的,为管制刑;30发以上40发以下的,为拘役刑;40发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至100发,每增加3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四)非法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立案标准: (一)非法持有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非法持有枪支罪的量刑标准根据犯罪情节确定,具体如下:一、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如果是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上述刑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一、非法持有枪支但无意伤人致死如何判刑1、行为人非法持有枪支但因过失伤人致人死亡的,我国人民法院可以依照非法持有枪支罪以及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规定对其数罪并罚。《刑法》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炸弹、地
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
1、非法持有枪支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非法携带枪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非法持有枪支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持有枪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持有枪支
案情简介:一时贪玩买气枪2016年10月,吴某从微信上见到微商出售气枪之类的枪支信息,准备购买配件回来组装。吴某通过两个QQ群枪管、气筒等配件;后又在淘宝网上购买了枪支消声器、望远镜等配件。随后吴某利用购买回来的枪支配件组装成结构完整的枪口比动能均为大于1.8J/cm2的自制气步枪2支,又从网上购买了160发4.5mm气枪弹。吴某平时将枪支藏在房间衣柜里,打鸟时取出。法院判决:符合条件的气枪也是枪
前者是拘留罚款,后面看情节有可能构成聚众斗殴或者寻衅滋事。
非法持有枪支罪刑法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3、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4、单位犯第二款、
非法持有枪支猎杀野生动物犯什么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
什么情况算非法持有枪支罪中的情节严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五支以上的;(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一百发以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故立法上没有规定数额、情节的限制。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应认为是犯罪,可以依照其他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在区分罪与非罪时,要注意以下两种情况:(1)要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与未携带持枪证件而携带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行为区别开来。后者显然也违反了枪支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的;(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