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指狭义的行政法律关系,广义的行政法律关系含行政关系与监督行政关系)主体,亦称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享有者和承担者,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行政主体从形式上分,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体如下:
一、国家行政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行政机关属于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
根据职权管辖范围,可将行政机关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中央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办事机构。
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要注意的是派出机关包括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此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也属于派出机关。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并不是一级人民政府,但实际上却履行着一级人民政府的职能,在一定区域内依法行使对所有行政事务的组织和管理权,能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因而它们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具体可分为:
1、行政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因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设置的,具体处理和承办各项行政事务的内部组织、派出组织和临时组织。
(1)内部机构:行政机关的某些内部机构在得到法律、法规授权情况下,可以成为行政主体。如工商总局内设的商标局(《商标法》授权)、国家专利局内设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法》授权)等。
(2)派出机构:是指政府职能部门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置的,代表该职能部门管理某项行政事务的派出工作机构。
如审计署驻各地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财政所等。
(3)临时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设立的,协助其处理某项临时性行政工作的组织。如国务院就曾设有国家防汛救灾指挥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等。
2、企业组织:在特定情况下,通过法律、法规授权,企业组织也成为行政主体。如我国的公用企业(邮电部门、铁路运输部门、煤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等)、金融企业、行政性专业公司(如国家电网公司)等。
3、事业单位:教学科研单位和从事某种专门技术检验或鉴定的事业单位等,经行政法律、法规的授权,可成为行政主体。如《高等教育法》授予高等院校学位授予权等。
4、社会团体:它们之中被授权成为行政主体的多为公益性社会团体,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授权的消费者协会。
5、其他组织:一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如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等经授权,也可从事一定行政职能活动,成为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以权力来源为标准,可分为:职权行政主体,即地域性行政主体,主要赋予行政机关;授权行政主体,即公务性行政主体,主要授予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行政主体的概念、构成与分类告诉我们,某一社会组织成为行政主体必须具备:享有行政权力(先决条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主要标准)、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关键条件,这里指行政责任,还有民事、刑事责任)。
总之,国家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但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成为行政主体;成为行政主体(还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也不一定都是行政机关。
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成为行政主体)的社会组织(含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也不一定在任何场合都以行政主体的身份(在民事活动中是民事主体)出现。
只有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时才是行政主体。
所谓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全部,通过法定方式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所谓行政委托,是指行政主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来行使的法律行为。 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的区别主要有: (1)行政授权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文授权规定为依据。 行政委托也必须依法进行。只要不违背法律精神和法律目的,即可实施委托。 (2)行政授权必须符合法定的方式。 行政委托的法
合同签订主体和实际履行主体不一致怎么办
行政主体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完全改变行为,即被告在诉讼中撤销或完全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二是部分改变行为,即被告部分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主体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原因:(一)息诉考虑;(二)行政行为存在瑕疵;(三)现实考虑;(四)社会需要。一、经过复议的案件如何确定被告经过复议的案件确定被告具体如下: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3、由法律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5条,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1、行政机关并不等同于行政主体。2、行政主体为行政关系中的参加者,当行政机关不参与进行政关系中时,其也就不是行政主体。3、因此行政主体一定为行政机关,而行政机关不一定为行政主体。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
首先,行政诉讼法,主要是为了规范和保障人民法院能够正确、及时的审理行政案件,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做法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法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行政诉讼参加人(原告、被告、代理人等)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准则。 其次,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如下: ①为了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 ②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得国家行政赔偿的途径主要有: 1.向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并
在法院处理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常常提供政府的相关权证、文件作为证据。例如,房地产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常常向法院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以证明相关权利和事实。但是,如果相关材料对某项事实的描述模糊或者字面上发生歧义,那么法院则会要求相关政府机关对该内容出具证明或说明把相关事实说明清楚。 房地产纠纷中就常常发生这种情况。例如,甲乙双方土地相邻,各自都有土地证并且都认为某部分属于自己的土地范围,而土地证本
1、概念不同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非针对特定人、事与物所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行为。它包括有关政府组织和机构制定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措施、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2、实施行政行为的主体不同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委托的组织。实施抽象行
按照我国犯罪构成的一般理论,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都必须具备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的主观方面这四个共同要件。 1.犯罪客体。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我国刑法第13条和分则的规定,具体指明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种类。例如,刑法第133条规定的交通肇事罪,侵害的是交通运输方面的公共安全; 2.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构成犯罪在客观上必须
一、个体工商户字号能否作为行政处罚主体个体工商户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主体,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处罚时,对经营者作出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的定义】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
1、社保缴费主体城镇职工社保是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的;城乡居民社保是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今年其中中青年人员缴费档次及标准,由原来的5个档次调整到12个档次,一档一百元;二档两百元;三档三百元;四档四百元;五档五百元;六档六百元;七档七百元;八档八百元;九档九百元;十档1000元;十一档1500元;十二档2000元。同时政府补贴由现行的统一30元补贴,改为按缴费金额分阶梯的补贴。2、
一、行政处罚主体认定错误如何撤案行政处罚主体认定错误的,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诉或者申请复议,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经审查后,确实错误的,会撤销处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
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的区别:1、定义不同。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一般来说,凡拥有独立的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收支、盈亏并编制报表的企业或单位就构成了一个会计主体。会计主体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企业内部的某个单位或企业中的一个特定部分;可以是单一的一个企业,也可以是几个企业组成的企业集团。法律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法律上所称的
一、行政处罚主体是什么1、行政处罚主体如下:(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但被授权的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
一般来说。对于未经法定程序最终确定其合法性的行政行为,其效力的核心是公定力,其他效力只是公定力的一个自然延伸。而已经法定程序确认其合法的行政行为,其公定力就变成了正式的法律效力,主要由后三者构成。 一、行政行为的有效要件 行政行为的有效要件,也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行政行为最终的法律效力,而不是推定效力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不同类型的行政行为,法律所规定的有效条件也各不相同
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具体如下: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法律上所称的“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是指有生命并具有法律人格的个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概念,指具有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组织。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称权利客体、义务客体或权利客体。它是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
行政处罚主体不合法的,行政处罚无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分公司能否作为行政处罚主体分公司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是不可以作为行政处罚对象的,处罚的应该是总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公司法》第十四条 
1、人权的主体中,有我国的公民,也包含了外国人。内容比较广泛,主要有政治权利、财产权、人身自由、平等、劳动权、受教育权。2、人权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它主要的含义是: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人权的这种普适性和道义性,是它的两种基本特征。人权非常的重要,也是我们日常生活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