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纠纷是生活中常见的相邻关系纠纷,现以无锡当地的一个案例,分析一下哪些诉求可以得到法庭的支持。
基本案情:
张三李四是上下楼邻居,张三住楼上,李四住楼下。张三厨房管道堵塞导致水溢出,并造成李四财产损失。李四向法院起诉,要求张三支付墙面修复费、电线排查费、木门修复费、电器修复费、修复期间租房费(含中介费)、误工费、交通费,合计50000元。
张三同意赔偿,但提出费用过高。
因双方对房屋受损的价值持异议,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中房屋受损价值为20000元,张三支付评估费1500元。
法院认为:
楼下房屋内受损装饰装潢的市场价值为20000元。关于李四诉请主张损失中的房屋电线排查费、修复期间在外租房费(含中介费)、误工费及交通费,因张三均不予认可,李四亦未就此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故本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张三赔偿李四漏水造成的损失20000元,鉴定费1500元,驳回李四其它诉请。
陈律师分析:
1、侵权方应当赔偿被侵人漏水造成的损失。实践中争议最大的是漏水损失价值的评定。若双方对金额无异议,法院会直接认同。
若双方有异议,法院一般依据其委托的评估单位作出的评估报告。建议原告不要自行委托第三方评估,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委托评估公司评估。
实践中,有原告自行委托的评估报告,法院并不认可其自行委托评估鉴定的情况。
2、李四主张的其它费用,是否可以主张,法院为什么没有支持。从案例中法院给出的理由是,李四未就此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法院的观点是:如果李四能够证明,这些损失的确是因漏水造成的必要的合理损失,法院是能够支持的。
3、如何证明相关费用是合理损失。第一,需要证明该笔金额付出的必要性。以租金为例,可以由物业来现场确认作个书面证明,房屋需要重新装修,已经无法正常入住。
第二,提供租房的合同或者票据,证明租房是实际发生的真实情况。第三,该笔租金符合市场的价位,与周边租金价格一致。能够达到这三个标准,法院一般都会支持。
律师解答:如被告不配合鉴定,则很大可能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如下面这个案件,被告楼上业主不配合鉴定漏水原因,鉴定人员就仅进入楼下原告的房间进行了检查,最终认定漏水与楼上房屋有极大的因果关系。最终法院判决楼上业主自行委托维修机构进行维修,并承担全部鉴定费和维修费。判决书节选:法院认为,涉案两房屋为上下相邻房屋,双方分别为该两房的产权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
原告: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身份:______________(房号)业主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______________(房号)业主 居住地址:________
房屋漏水纠纷怎么处理 一、解决的法律路径 房屋发生渗漏时,解决的思路为:查找分析渗漏的成因——确定法律关系——适用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责任,这样,便能有针对性地适用法律寻求到正确的解决方法。 二、常见的房屋渗漏原因 1、开发商建房时因质量问题造成的 2、楼上住户因装修房屋、改建管道、不当用水等造成对楼下住户的侵害 3、楼下住户装修中对其楼顶造成损害而导致渗漏 4、房屋使用久
房屋漏水纠纷起诉流程如下:1、确认被告。如果房屋漏水是楼上住户造成,则被告为该住户;2、撰写起诉状,准备证据材料;3、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
房屋漏水纠纷起诉流程如下:1、确认被告。如果房屋漏水是楼上住户造成,则被告为该住户;2、撰写起诉状,准备证据材料;3、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
诉讼时效为三年,因为房屋漏水引发的纠纷必须在法律诉讼时效内处理,因为超过诉讼时效即意味着会丧失胜诉权。若房屋漏水是因为工程质量有问题,可以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争议标的额比例,在规定的幅度内,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诉讼标的额 收费比例1万元以下 (含1万元) 500元—1500元/件;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 2%—5%;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 1.7%—3.5%;50万元至100 万元(含100万元) 1.4%—2.8%;100万元至500万(
青中法〔2006〕232号关于印发《审理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相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法院,中院各业务庭: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相关问题的意见》已经市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望遵照执行。 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中院审判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房屋出现漏水问题的,如果在保修期内的,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维修的责任,如果超过保修期的,由房屋所有人负责维修。关于关于房屋漏水纠纷要怎样处理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一、关于房屋漏水纠纷要怎样处理1、房屋出现漏水问题的,如果在保修期内的,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维修的责任,如果超过保修期的,由房屋所有人负责维修。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
一、房屋确权纠纷案件胜诉后如何过户房屋确权纠纷胜诉后,当事人可以持法院判决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二、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
一、关于房屋漏水纠纷需要如何处理1、房屋出现漏水问题的,如果在保修期内的,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维修的责任,如果超过保修期的,由房屋所有人负责维修。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立案庭的法官会在七天内通知您是否立案。4、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
律师解答房屋漏水纠纷的处理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如果是房屋质量出现问题的,当事人可以找开发商协商。开发商拒绝承认存在质量问题的,当事人可以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并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漏水导致的损失。开发商不愿意协商或赔偿的,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如果不是房屋质量问题,是由楼上房屋漏水导致当事人财产损失的,当事人通过找物业、街道办等第三方找对方进行索赔,对方不愿意赔偿的当事人可以进行民事
一、房屋漏水纠纷如何处理房屋出现漏水问题的,如果在保修期内的,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维修的责任,如果超过保修期的,由房屋所有人负责维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
广州房屋漏水邻居不配合修复可以打相邻权官司吗? 林先生咨询,楼上住户家漏水导致他家卧室墙面渗水,水滴下来棉被都弄湿了,但是楼上的业主就是不配合维修,怎么办呢?林先生的房子在第五层,平时出租。半年前,租客告诉他房间天花板渗水,他随即找专业人士查看,得出的结论是楼上漏水。为此事他已多次找过楼上业主协商,而且也愿意承担工程费用,可是对方不同意。社区居委会也多次协调,但还是做不通楼上业主的思想工作。
⑴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 ;⑵ 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⑶ 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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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董老先生与董老夫人共有4位子女,大儿子董大,女儿董二,董三,以及小儿子董四。二零一三年,董老先生去世。董老夫人遂与子女召开家庭会议,董老夫人表示,按照中国传统习俗,长兄如父,所有的遗产均应该由儿子董大继承。董二,董三,董四在母亲面前也表示没有异议,同意由哥哥董大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但是这一讨论结果在当时仅达成口头约定,未以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在口头约定订立之后不久,小儿子董四因心肌梗塞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