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其它公司为自己公司员工代缴社保,其实是不合法的。原因是:《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得知,“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根据上述法条规定,为公司员工缴纳社保的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或公司,而并不能委托第三方代缴社保,所以,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公司委托另外一个公司代缴社保可以吗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从上述法律规定可见,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
你好,这种情况容易产生一定的劳动纠纷,可能会被认定为派遣工,如果有问题建议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处理
1. 看看两家公司是不是存在母子公司.分公司关系,如果是的话,可以两家都盖章的,在证明上注明两家关系. 2. 如果是投资关系的话(不完全控股)的话,实际上也可以盖章,接受单位可能就要看是否存在风险或是否为实际控制人而定. 3. 如果是同一投资人,只不过委托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个人,应该也没有问题. 以上几点主要是要看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情况而定.
公司委托另外一个公司代缴社保一般是不可以的。为公司员工缴纳社保的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或公司,而并不能委托第三方代缴社保,所以,这种做法一般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公司委托另外一个公司代缴社保一般是不可以的。为公司员工缴纳社保的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或公司,而并不能委托第三方代缴社保,所以,这种做法一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社保缴费成本或为方便异地员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需要,遂委托第三方机构为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以第三方机构的名义在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进而出现了社会保险缴纳主体和劳动关系主体不一致的情况。那么这种异地代缴社会保险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吗?1事件回顾2009年9月,小群入职于一家总部设在北京的A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2018年8月小群离职时发现,A公司一直委托第三方在外地为
1、不合法,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如果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则社会保险也应以公司名义缴纳,目前很多公司委托第三方并使用第三方社保账户进行社保缴费的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
在自己的公司交社保,分别去另外家公司上班拿工资是可以的。不过只能一家企业交社保。交个人所得税可以选择其中一家合并申报。如果不想让另外一家企业知道,就只能一家企业报一家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另外一家就不申报或者按照劳务费申报。财务能查到信息的,只要知道近几个月报税情况就能在年申报系统查到个人的全年交税总额。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去另一家单位上班吗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能否去另一家单位上班要根据具体情况。如果原劳
其实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问题的这个行为是不违法的,找第三方机构属于社保外包,只要为员工缴纳社保,无论是自己交还是外包都是不违背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不过为了后续不惹麻烦,你最好找一个靠谱的第三方来如:欢雀、沃德、金森等代缴社保比较好。
换单位后,社保转移的具体有关规定: 一、职工在本省统筹范围内流动时,社会养老保险只转关系,不转基金;跨省(市)流动时,须同时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转移手续。二、职工须从流动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转移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经转出企业盖章、职工本人签字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流向外地的职工,《转移单》还须经我市劳动(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彭某是武汉某公司员工,月工资5000多元,后来,彭某以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向公司提出被迫离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委和一审法院认为公司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因此对于彭某的请求没有支持,但是二审法院却认为公司让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的行为不合法,因此,认定公司没有为彭某缴纳社会保险,最终支持了彭某的主张。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社会保险由劳动和和公
1、双重劳动关系,法律上并不禁止,但是建立双重劳动关系有风险,比如在A公司有没有签订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B公司与A公司是否是同一行业的企业,如果是,那么劳动者需要向A公司支付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A公司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2、至于社保问题,因为A公司与B公司不在一个城市,所以A公司与B公司都可以
【法律意见】公司如果没有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买社保,首先可以劳动仲裁;如果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也可以诉诸法律。【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
公司换法人跟没交社保没有关系。如果单位没给你缴纳社保,你可以要求补缴并经济补偿。
法人是组织,一般是指公司,是没有失业金的存在的。但如果职工是另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失业期间也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的概念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在单位辞职,如果因为单位被辞退的,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领取失业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
车可以过户给另外一个公司,但是车牌属于国家共有财产,车主只有使用权,所以车牌没法过户。车辆过户完毕,车管所会收走车牌,当然会有相应的对价予以支付。
1、不合法,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如果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则社会保险也应以公司名义缴纳,目前很多公司委托第三方并使用第三方社保账户进行社保缴费的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
个人找公司代缴社保违法。【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一、找公司代缴社保违法吗?在广州做社保代理业务的机构有很多,一般企业代缴社保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挂靠社保与社保代理跑腿。社保挂靠是指个人挂靠在人力资源公司上面,以人力资源公司的名义为个人办理广州社保的。人力资源公司与个人不存在劳动关系,只是单纯挂靠关系。社保代理跑腿是指一些中小型企业它们由于节约企业营运成本的关系,不想专门请一个社保专员增加企业的费用支出,所以委托代理企业操作账户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
找朋友公司代缴社保可行吗?小编介绍:个人找朋友公司代理个人缴纳社保,其实这样做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不过您要选一家靠得住的公司才行。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个人把社保关系代缴在朋友公司缴纳,如果它们出现了漏缴,或者根本就没有办理社保时应该怎么办。朋友一场相信你也不会大吵大闹吧,到时担误了个人办理事务就得不偿失了。所以,小编还是建议大家如果个人在企业单位了,没有那么找工作的,要想找一家公司代缴社保过渡一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