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务中,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往往难以区别。在律师为被告人辩护中,也经常倾向于将普通诈骗罪向合同诈骗罪靠拢。鉴于此,有必要对两者之间的区别进行细致的分析。
一、从犯罪客体上看二者之间的区别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属于法条竞合,二者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竞合关系,合同诈骗罪是包含于诈骗罪之中的,如果某一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也就必然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但是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背后的立法目的、所保护的法益,其实是不尽相同的。
诈骗罪规定在《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其所要保护的主要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合同诈骗罪规定在《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其所要保护的客体不仅仅是合同相对方的财产所有权,还要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维系住人们在当前社会观念下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
因此,从立法的角度上来看,二者之间在所保护的法益上是有所区别的。
合同诈骗罪是一种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犯罪,但并非所有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都构成合同诈骗罪,原因是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必须是受市场秩序所调整的,并且是在合同诈骗罪所保护客体的范围内的合同。
然而不是任何合同都属于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例如劳务合同、行政合同、赠与合同等这些不受市场秩序调整的合同,欺骗行为实质上损害的法益是合同背后的相对人的财产权,而不是市场经济秩序,因此就算行为人以签订或履行这些合同为欺骗手段,也只能认定为诈骗罪,而非合同诈骗罪。
二、从犯罪主体上看二者之间的区别
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都属于诈骗类犯罪,犯罪主体都可以是自然人,但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还可以由单位构成,而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三、从犯罪目的上看二者之间的区别
合同诈骗罪要求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物应当是与合同签订、履行相关的财物,例如合同中约定的标的物、预付款、定金等。对于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而言,目的并非是签订或履行合同,而是要非法占有合同中约定的财物。
而普通的诈骗罪行为人的目的只是非法占有相对人的财物,财物的范围、种类则没有限制。
四、从犯罪手段上看二者之间的区别
诈骗罪的主要行为方式是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行为相对人因此产生认识错误,基于此认识错误而交付财物。合同诈骗罪的核心行为也是“骗”,其基本行为方式与诈骗罪相同,但合同诈骗罪作为特殊诈骗类犯罪,在诈骗手段上是有别于普通诈骗罪的犯罪手段的,其主要特征表现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在合同诈骗罪中,行为人为骗取财物经常会采取以下手段:(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可颇为棘手的问题是,很多普通诈骗罪的犯罪手段往往也带有伪造合同、虚构交易等行为,这使得二者之间界限模糊。区分的关键在于,要认定行为人成立合同诈骗罪,必须是该行为人在履行与合同内容相关的经济活动。
如果说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权利与义务相关的具体内容,但行为人实质上不存在任何与合同约定内容相关的经营活动,且行为人在主观上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愿,客观上也没有履行任何合同中约定的的内容,那么在本质上,“合同”只是实行欺骗行为的辅助工具,那侵犯的法益只有合同相对人的财产权,则不能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五、“合同”是被害人陷入认识错误的主要原因
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本质实则仍然是行为人的欺骗行为使相对人陷入认识错误,但其与普通诈骗罪不同之处在于,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的主要原因是基于双方签订的“合同”。
合同是约定两方或多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当事人之间经过要约和承诺,最终达成合意。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得到固化,为顺利履行合同创造条件。
因此“合同”对被害人作出财产处理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基于合同约定的利益内容,导致被害人作出财产处理。
二是基于合同的保障功能,导致被害人作出财产处理。如果被害人陷入认识而作出财产处理与行为人和被害人订立的合同无关,则不能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文章编辑:纪佳奇
来源: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不同 (一)从动机目的上区别 目的,是行为人希望通过实施某种行为达到某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查明行为人的目的,是正确区分合同诈骗犯罪与合同纠纷的关键。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只想单方面享受合同所规定的权利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思。所以,非汉所有或占有对方当事人的钱物是合同诈骗犯罪行为人的目的,其欺骗行为就是在非法占有或所有的目的支配下实施的。而合同当事人是在平等互利、
合同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的不同 合同诈骗罪和普通诈骗罪在犯罪的主观方面都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犯罪。但是,合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故意产生的时间却有着不同于普通诈骗罪的特殊之处:合同诈骗故意产生的时间既可能是行为人实施行为的最初,也可能产生在其他合法行为进行的过程中。换句话说,可以是行为人在签订合同之初就已经产生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也可以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使行为人萌生了利用
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胡英婷 案情 2013年1月16日,被告人秦某与谢某合伙承包开采龙胜县永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属的广西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楼梯寨滑石矿,并与该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书》。被告人秦某因无钱投资开矿,遂采取与村民签订征用土地协议,虚增土地面积的手段,骗取合伙人谢某的资金归其使用。2013年1月18日,被告人秦某以开采滑石矿征用龙胜县龙胜镇都坪村东风二组村民舒某的土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而合同诈骗罪除了财产的所有权还包括经济秩序。2.客观方面不同。诈骗罪是采用欺骗行为非法取得财产的行为,而合同诈骗罪的成
诈骗和合同诈骗的区别为: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合同诈骗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尽相同。诈骗罪可以表现为虚构任何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骗取财物;合同诈骗罪只是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因而欺诈手段有特定范围的特殊性;3、犯罪主体不尽相同。诈骗罪限于自然人主体;合同诈骗罪主体包括单位,且是任何单位;4、合同诈骗罪与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之间的比较在司法实践中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同一个案件中,主犯定了集资诈骗罪,而从犯却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有时候一些合同形式的诈骗行为没有认定合同诈骗罪,而是被认定为集资诈骗罪。那么,集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刑事犯罪,一般从两个方面来讨论:定罪+量刑。首先说定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 =
本罪也往往同民事欺诈行为交织在一起,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主观目的不同。民事欺诈是为了用于经营,借以创造履行能力而为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希望通过实施欺诈行为获取对方的一定经济利益,而合同诈骗罪是以签订经济合同为名,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2、欺诈的内容与手段不同。民事欺诈有民事内容的存在,即欺诈方通过商品交
民事纠纷的范围太大,至于与诈骗行为的区别,只能说一个刑事一个是民事。下面针对大家常见的借款长期拖欠不还与诈骗的区别。诈骗与借款人拖欠不还的最根据的区别在于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诈骗罪与民事纠纷的区别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
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主要特征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骗术,即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产生错觉,信以为真,从而“自愿地”交出财物。 3、主观方面,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直接故意。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
一、合同违约与合同欺诈的区别 1、行为人在主观目的上是不同的。合同诈骗罪的构成关键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合同违约中的当事人并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有履行合同的意愿,只是在履行合同义务的过程中,由于外在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2、客观构成不同。合同诈骗在客观表现方面,是以隐瞒真相,虚构事实为要件﹔合同违约行为人可能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也存在欺诈行为但比诈骗轻微的多
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的区别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
一、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2、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
一、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的区别合同的解除和撤销主要区别在于:1、从适用范围来看,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场合;而解除仅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2、从发生原因来看,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规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的。3、从发生的效力看,撤销都有溯及力,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开始起无效;而解除则往往无溯及
1、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没有轻重的差别,二者量刑梯度、最高刑和最低刑都是相同的。合同诈骗罪属于刑法中的扰乱市场秩序罪,而诈骗罪属于刑法中的侵犯财产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根据以上内容,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诈骗和合同诈骗的区别为: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合同诈骗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尽相同。诈骗罪可以表现为虚构任何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骗取财物;合同诈骗罪只是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因而欺诈手段有特定范围的特殊性;3、犯罪主体不尽相同。诈骗罪限于自然人主体;合同诈骗罪主体包括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一)成立与生效分属两个不同的法律规则和判断标准合同成立与否是一事实问题,其意义在于识别某一合同是否已经存在,该合同是此合同还是彼合同(即合同的类型化),以及合同行为与事实行为、侵权行为之间的区别。因此,合同成立的规则是一套合同关系的法律事实构成规则,依其仅能作为成立与不成立两种事实判断。而生效与否为一法律价值判断的问题,其意义在于识别某一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规定,因而能否
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的区别在哪里有着相同之处,其表现都有合同的存在,但两者的内在表现是不同的,主要是主观表现形式不同、客观构成不同和履行合同的态度的不同,下面为您简单介绍两者的区别。1、主观表现形式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合同诈骗罪的构成关键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纠纷中,是没有这一要件的,合同诈骗的最后目的就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占有后的财产转为他用或者自己挥霍,其根本没有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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