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补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伤残补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单位支付。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单位偿还。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能享受伤残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由谁来支付 第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 因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该由被告承担。 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对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
公司破产职工获得补偿的范围: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公司欠劳动者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来依法进行支付。职工因治疗工伤而发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来负担;但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由单位依法负担。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如果损坏是自然的,也就是说不是人为因素导致 的,需要看一下是内部的水表,还是外部的水表。如果是公共水表,就应该由物业公司承担维修的费用,业主不需要自掏腰包。 2、如果是屋内的水表,并且不是个人因素导致的损坏,可以要求供水公司来负责维修或者直接更换。但是如果是人为因素导致水表出现了损坏,这种情况下应该由本人来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六条
公司被另一个公司收购的,可以由原公司支付收购前的工资,也可以原公司与新公司协商由新公司支付收购前后的工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一、二手房交易税费由谁来支付1、营业税税率是5.55%,由卖方缴纳。据相关规定,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税率是交易总额的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缴纳。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的,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受害人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由谁承担,有两种意见。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因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该由被告承担。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对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般由公司交给个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社保在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出来之后,按照结论给付给工伤职工的补助金,虽然是给付给职工的,但因社保的办事程序,社保办事一般来说只对单位,不对个人。社保作为一个事业单位,本身也没有管钱的权利,钱都在银行,社保只能依照规定对工伤进行审核,核准之后委托银行将补助金打到单位的账户里,而不能亲自把钱交给个人。所以,这笔钱是应该打到单位账户里,再去找单位要,
在笔者办理过的众多工伤保险待遇案件中,单位基本上只按照劳动者工作所在地规定的最低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从而导致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能得到足额的赔偿。有部分劳动者在得到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后会选择继续工作,在工作一两年后辞职,是否还能要求单位补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呢? 【案例一】易某某于2007年10月5日入职至某五金机械厂工作,任“油漆工”一职,月均工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
是单位去申请还是个人去申请
破产清算费用债权人来支付。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以及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破产费用所包括的案件诉讼费用必须是为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费用,不包括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个别债权人因其他争议而发生诉讼的费用。《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
(一)交通事故诉讼费由谁支付交通事故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如果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则败诉方对自己败诉部分承担诉讼费。具体到交通事故中,如果车方购买了交强险的,则一般可以起诉车方和保险公司,最终由车方和保险公司来承担。(二)交通事故修车费由谁支付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一方承车辆维修费,但要以实际票据为准。当然当事人自愿承担的除外。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
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已被2016年1月1日发布的《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废止,目前国家层面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主体未作强制性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应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按照约定方式执行。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的工伤待遇由谁来支付?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其待遇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来支付。1、需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项目:①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②主要伙食补助费;③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伙食费;④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⑤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⑦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规定应当
公司歇业关门难大吉工资应该由谁来支付拖欠员工的工资,理应由公司负责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
在出现有导致伤残的情况时,手部头部出现伤残的话,对当事人的生活也是会造成影响的,那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谁支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谁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人单位支付的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