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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轻微交通事故,交警有没有权利扣留车辆行驶证?

问题描述

出了轻微交通事故,交警有没有权利扣留车辆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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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警有权扣留驾驶证和行驶证,但是不随便扣留的,必须驾驶员有违法行为。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交警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过程中,以下情形需要扣押、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

3、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死亡或财产损失,不适宜简易程序处理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扣留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4、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的或财产损失,身份现场无法查明的,因查明身份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含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扣押物品的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

5、发生交通事故,存在下列行为的,可以扣押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扣押物品的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1)造成人员死亡有可能被吊销或降级的;(2)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3)驾驶无号牌车辆、报废车辆、拼装车辆;(4)驾驶证准驾车型与所驾车型不符的;(5)饮酒后驾车的;(6)肇事车辆存在有可能一次性记满12分的其它违法情形;(7)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法扣留、扣押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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