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危险作业损害责任由谁承担及免责事由是什么
高度危险作业损害责任由谁承担及免责事由需要遵守如下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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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2、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3、因此
近期,不少物业服务企业咨询关于管道堵塞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如何确认具体为哪户业主造成了管道堵塞的问题。例如,今年3月,某小区因管道堵塞先后三次造成业主家中返水,其中一次,小区物业公司赔偿业主损失近5万元。笔者建议该问题应当引起物业公司重视,加强对主管道的疏通,保存好日常的疏通、维护、养护记录。下水管道维护责任的划分下水管道分为器具排水管、排水横支管、排水立管和通气管(部分小区可能没有通气管)。根据《
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
一、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责任由谁承担1、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损害赔偿,有财产的未成年人,可以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进行补充赔偿。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的承担。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
出租房屋引起火灾时,房东为责任人的有连带责任。因电气设备的老化而引起的火灾,房东应当承担责任;租房协议上写有电路、水路等由租客管理,损坏由租客负责修理等条款的,租客应当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
1、由房主和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2、依据是,《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
案情简介:原告周某、案外人周某能(系原告周某父亲,持有制冷与空调作业大型安装修理的上岗证)、陈某才受被告王某的雇佣前往被告李某峰位于松江区佘山镇某处房屋内进行空调、地暖的保养。在空调检修口作业时,陈某才扶着爬梯,案外人周某能沿着扶梯上去后,将手伸进新风系统的检修口时突然从扶梯上坠落,之后死亡。事后,公安机关出具居民死亡殡葬证,注明周某能的死亡原因为猝死(触电可能)。 被告王某与被告李某峰之间系
在你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责任应该由家政公司承担。如果对责任承担不能协商,可以诉讼维权。
建设工程施工的安全责任由谁承担?施工企业的法人是主要安全责任人 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范围,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分段发包或者指定的专业分包工程,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
一、民法典规定同桌喝酒死亡责任由谁承担1、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有极力劝酒、故意灌酒、放纵饮酒、酒后未妥善照管等情形的,一般可以认为存在侵权行为且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没有上述侵权行为,或者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过错,或者损害结果的发生与喝酒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则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如果仅有部分人员存在侵权行为,则仅由实施了侵权行为的人承担侵权责任,未实施的人员不应
律师解答保修期内,小区建筑物外墙因质量问题脱落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如果保修期已过,则由物业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买车后未过户,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网友咨询: 买车后未过户,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律师解答: 1、买车后并未过户,交通事故责任由买方承担。 2、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补充: 1、盗窃、抢劫
出租房屋的安全责任应该谁来承担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后,对此的责任承担分配情况往往难以确定,要根据事故的发生原因进行追究。譬如会发生火灾,坍塌以及各种问题,接下来将以房屋倒塌为例讲解: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所承租房屋是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如果房屋倒塌则房屋租赁合同就无法继续履行了。至于房屋倒塌后的责任后果,在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通常由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果。但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因承租人的使用不
车辆违停被撞到的,责任如何承担要分情况确定:一、如果车辆是因为故障违停,且在来车方向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的,则事故的责任全部由肇事一方承担。二、如果车辆是无故违停,则肇事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违停一方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一般违停的车要负30%左右的责任,开车的要负70%的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情况要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确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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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上玻璃自爆砸车,赔偿责任由谁承担1、楼上的玻璃自爆砸中车辆,造成车辆损失的,依据各方的过程度而定:(1)、楼上住户作为玻璃的使用人和管理人,对其房屋窗户玻璃具有控制、管理权,应当尽到对房屋窗户的日常管理、维护义务,如果没有履行义务造成玻璃爆裂的,应当由其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赔偿责任。(2)、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如果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警示、检查义务的,承担部分赔偿责任。(3)、作为车辆所有人,
一、工地坍塌责任由谁承担?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 物件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当买卖双方之间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以后,但是房屋出现漏水现象的话,那么应该先找到漏水的原因和具体的漏水位置,然后才能判断出漏水责任是由谁来承担。漏水的原因、时间、位置不同的话,那么责任人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所示:1、假如房屋漏水原因是因为房屋本身的质量出现问题的话,那么一般是由卖房人承担漏水责任,卖房人需要负责漏水的维修事宜,有需要的话,还需要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给买房人。2、假如卖房人在签订购
1、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2、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范围,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分段发包或者指定的专业分包工程,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发生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