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下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有些公司会冠以“投资”“理财”的名头,以销售理财产品为由吸引投资。这类案件的投资人多为老年人,容易引发集体上访事件,危害更大。
在这类案件中,往往也存在难以直接证明普通业务员构成犯罪的问题。因为,业务员虽然人数众多,但都处于公司的最底层,没有决策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只是按照上级指令奉命行事,是上级实施犯罪的工具,对公司经营范围以及是否有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往往辩称“不知道”、“不清楚”,但他们又是直接接触投资人、吸引投资人资金的重要一环,是共同犯罪中的实行犯。
鉴于这种特殊性,证明他们构罪就面临着一些困扰。
笔者认为,作为故意犯罪的一种,在办理非吸案件中,证明业务员具有“主观明知”才是认定业务员罪与非罪的核心和关键。
从实践来看,业务员对其所做业务具有社会性、利诱性和公开性一般不会否认。比较疑难的是,关于吸收资金和非法性主观明知的证明,他们往往辩称“不清楚”或“不知道”。
比如,当业务员知道客户是通过POS机刷卡的方式支付资金,但辩称不清楚POS机关联商户及对应账户时,就要看业务员有没有知道POS机签购单所载明信息的条件或可能。
一般情况下,客户是当着业务员的面刷卡的,而且有时还是业务员自己从公司财务上将POS机借出,那么其就有条件去知悉POS机签购单上的内容,进而知道客户资金是否进入了公司账户。
但其不去了解,说明其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甚至是放任的故意即对客户资金去向报以漠不关心的态度。
当公司对业务员宣称做P2P业务,业务员也以为资金进入“第三方平台”,即从业务员角度看,可能存在由第三方托管资金的情况时,要看业务员是否有认识到公司业务并非真正P2P业务的条件或可能。
具体可从其是否清楚P2P的概念、客户资金支付方式、是否签订资金托管协议、公司是否承诺并向客户还本付息、公司是否以理财产品的名义向客户宣传等方面予以综合判断。
如果业务员连基本概念都不清楚或者没有意识去进一步了解,则可说明其对公司是否真的在做P2P业务以及是否吸收客户资金是持不关心或者不排斥态度的。
而在证明是否明知业务具有“非法性”时,则要弄清楚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实:
1.业务员是否有条件看到以及是否看过营业执照;
2.是否有条件了解公司经营范围以及公司是否有理财、中介(经纪)资质;
3.是否知晓公司与投资人之间签订的协议内容及当中所记载的公司所承担的义务、所起的作用以及所扮演的角色;
4.在开展业务前和开展业务过程中,是否听说过有类似公司被处罚的消息。以此来综合判定业务员主观上对于公司没有吸收资金的资质是持无所谓的放任心态。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非吸案中退赔比例最低是12.3%,但其余的大都在50%以上。行为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 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最高法刑三庭有关负责人就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1月30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有关负
问:就司法实践看,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最大的难点是什么,对涉案财物追缴处置有哪些方式?答: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往往集资参与人数量众多,非法吸收的资金数额巨大,多数案件是因资金链断裂后才案发,追赃挽损难度极大。实践中最大的难点是涉案财物追缴和资产处置问题。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非吸业务员退赔标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员,并不一定会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在承担刑事责任的,按对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
您好,如果自己也投资了,那自己也是受害者,可以要求不退返提成。当然如果最后法院判定有罪,是否主动退返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量刑。您这种情况可能不构成犯罪,建议委托律师提供帮助。
律师解答非吸案不会被起诉的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
1、非吸案退赔法律并没有规定统一的退赔标准。2、遭受到非法集资如果不报案的,公安机关无法知道有非法集资的行为,公安机关就不能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从而无法保障受害人的利益。
2013年至2019年期间,黄某(已判决)伙同他人利用xx公司、xx股权投资基金(北京)有限公司和xx服务有限公司,以承诺一定比例预期收益为名,通过发传单或者客户之间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通过“金月夕”、“金沙宝”、“汇金稳盈1号”等项目向集资参与人募集资金。经查,上述项目共计吸收资金人民币7亿余元,截至案发尚有人民币1亿余元未偿还。孙某某在2013年5月份在路边看到有人在发招聘宣传单,到
您好!员工涉嫌犯罪吗?如果员工不涉嫌犯罪的话就不会被拘留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业务员写的担保如果是企业的授权行为或负责人行为可以是有效的;如果只有业务员签名没有证据证明担保属于企业或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属于企业使用,则是没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
非吸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可以不被起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非吸案退赔标准被判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平台退赔比例最低为12.3%,但是一般情况下,退赔标准都在50%以上。行为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吸案退赔标准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2、核实律师及所在律所: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3、案件胜诉的承诺: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对自己的当事人保证案件绝对胜诉。对于保证案件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4、委托合同的签订:合同明
非吸的话,如果业务员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业务员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很小。如果该高管参与犯罪,并且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那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非吸案不会被起诉的条件具体如下: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不逮捕; 3、虽有犯罪但是没有逮捕必要的,包括属于预备犯、中止犯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法律依据:《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
律师观点分析【案发经过】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九X财富(上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银监会审批的情况下以丰厚收益为诱向投资人承诺每月7%至10%利息,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后由于投资失败无法兑付客户本金,客户遂至公安机关报案,本案案发。【案情简介】2014年10月,被告人H某入职九X财富,担任销售总监。其以九X财富为平台,带领下属业务团队,通过熟人介绍、打电话等方式招揽投资人签订《九
2023年1月的最末一天,上海靖予霖苏州律师事务所严如春律师受托辩护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落下帷幕。被告人李某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但有认罪悔罪表现,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该案被告人是在审理阶段才委托严如春律师辩护的,自2021年12月中旬接受委托至今,辩护人做了大量的工作。由于吸收资金数额巨大(被告人所在的苏州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1659.1万元直接经济损失26436
非吸案以下人员不批捕:1、没有犯罪事实的;2、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不逮捕,3、虽有犯罪但是没有逮捕必要的,包括属于预备犯、中止犯等。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