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法院裁定江南公司执行异议案裁判要旨:预查封不影响预售商品房合同当事人行使约定解除权。该合同被裁判解除后,法院应当中止对预查封房屋的执行,但有权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4年12月18日版,案号:(2013)宜执异字第0021号,作者: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范 莉、马云,宜兴市人民法院许乐群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限制及法律后果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1)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规章制度以公布及劳动者系严重违纪。)(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
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条件
合同法定解除权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即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1年除斥期间《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租赁合同任意解除权的行使有什么要求在房屋租赁双方签订的合同当中,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条款“双方任何一方终止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那么这种条款由于有很少人真正理解,所以也不知道这其实就是任意解除条款的一种。双方签订的实际上是房屋租赁合同,在这种合同当中,我国法律法规是没有明确规定双主的解除权的使用条件的,那么,在合同中如果有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条件,那么必须遵照合同中约定来执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
一、什么是法定解除权法定解除权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以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也就是《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在何种情况下当事人享有法定解除权,通过行使解除权,可以导致合同的解除。通常情况下,在一方当事人出现违约事实以后,应当赋予受害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但这决不等于说,一旦违约即导致合同解除。二、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哪些我国现行《合同法》对此较以
一、民法典的解除权行使期限有哪些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而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一般是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 【解除权行使期限】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
一、民法典的合同约定解除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新颁布的《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生效,这是中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被称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其中第三编合同编,在融合和包含之前《合同法》以及《合同法司法解释》的同时,也做了部分的调整,关于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也发生了变化。现就合同解除权的规则变化,做以下认识和解读。一、《民法典》保留了原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释对合同解除的条件的规定,分别是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这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以及五
保证金质押合同根据实际情形确定约定有权扣划。保证金质押合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形确定。如果贷款保证金账户的款项已特定化,专用于贷款质押担保,构成动产质押,法院不能执行贷款保证金账户的款项,不能扣划该类账户的资金;如贷款保证金账户的款项没有特定化,没有构成动产质押,法院就可以执行贷款保证金账户的款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
一、保险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条件《保险法》16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依此,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要件包括三个方面:1、投保人在主观上要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这里排除投保人的“一般性过失”,是因为投保人不是专业的保险业者,对保险专业知识的了解不如保险人,不能要求他们象保险人那样尽善良保管
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有两个:第一,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合同;第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即可解除合同。
一、民法典的业主合同任意解除权有哪些规定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 【业主合同任意解除权】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
一、什么是任意解除权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解除合同的,合同也自解除之时终止。二、任意解除权的适用范围合同双方可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合同1、不定期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与出租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2、委托合同当中,除当事人约定不得行使任意解除权外,合同双方均可行
中介合同纠纷之“跳单”行为的认定及法律后果 一、前言近年来,随着二手房市场交易需求的增加,房产中介服务通常成为买卖双方的必要需求,然而因各方经济利益的驱使、中介市场不够规范、委托人诚信缺失,使委托人与房产中介机构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实践中“跳单”现象也逐渐增多。《民法典》颁布并实施后,将违背契约精神的“跳单”行为上升到法律层面进行严格规制,明确禁止“跳单”行为。本文意在对“跳单”行为的认定及法律后
所谓协议是指有关国家、政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一种具有政治、经济或其他关系的契约。协议,在其所表示的意义、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与合同是相同的。经济合同和以经济为内容的协议,都可以称为契约,两者都是确立当事人双方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合同与协议虽然有其共同之处,但两者也有其明显区别。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
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那么,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会出现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一)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合同在被认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二)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三)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如关于管辖权、法律适用的条款即属于
【案情】 原告陈某、刘某于1964年经人介绍收养当时7岁的被告陈某明,后于1972年左右收养了次女陈某红,原告夫妻二人将被告陈某明、陈某红抚养成人,并帮着陈某明成家。陈某明成家后不久,与原告分家生活至今,因常年累月的生活琐事,双方产生隔阂。现原告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要求被告陈某明承担赡养义务,经双方亲戚、村委会数次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起诉要求1、解除原被告之间的收养关系,2、补偿
劳动合同续订未达成一致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多次催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其中劳动者发现续签的劳动合同的月工资标准明显低于前一份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而这种续签劳动合同未能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可否单方终止劳动关系? 2013年4月21日,焦某进入上海某钢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琴公司”)工作,双方签署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报酬为每月5000元。201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时需承担的法律后果:1、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即返还借款;2、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3、追缴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
建设施工合同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区分及法律后果一定注意挂靠与转包及非法转包的关系。三者的法律关系、后果是完全不一样的,但是他的表现形式是一样的不好区别,例如投标时,我利用关系与业方联系好借用某央企的名义投标,中标后由某央企与业方方签总包合同,而后某央企与我签定转包合同,表现形式上看,一个是总包合同。一个是转包合同,但这究竟是一种转包行为呢还是一种挂靠行为呢?不可马上下结论,要结合在前期招投标过程